(2020)苏0213破6号无锡金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苏0213破6号无锡金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梁溪法院)于2020年9月14日作出(2020)苏0213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无锡金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太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0年10月13日作出(2020)苏0213破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为推动金太湖公司的破产重整工作,维护企业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整合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太湖公司基本情况

无锡金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金桥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120万元,侨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88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9;法定代表人:朱国梅;企业注册地址:无锡市新惠路8号。

经营范围:按贰级标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房地产销售、租赁;装饰装潢服务(不含资质)、园林绿化、房产信息咨询服务及经纪服务(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金属材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建筑用材料、电子产品及通讯器材(不含发射装置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金太湖公司对外投资一家公司,为无锡金太湖国际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太湖商业公司),金太湖商业公司系金太湖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二、主要资产情况

金太湖公司目前主要资产如下:

(一)土地现况

空地土地使用权3块。此部分资产主要包括A地块、H地块、I地块三块空地的土地使用权,其中:

(1)锡北国用(2010)第013号土地使用权(A地块),面积11795.8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其他用地(酒店用地)。该地块规划用途为酒店,现为空地,部分区域已挖基坑;

(2)锡北国用(2010)第055号土地使用权(H地块),面积6998.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公共绿地;

(3)锡北国用(2010)第043号土地使用权(I地块),面积4908.5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其他用地。该地现状为空地,目前已无可用建设指标。

(二)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及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此部分资产主要包括锡北国用(2009)第135号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上在建工程中未售的256套房产,其中:

(1)锡北国用(2009)第135号土地使用权(D地块),面积10895.4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2)未售的256套房产,地下负一层至地上第四层用途为商业,地上五层至地上二十六层用途为办公,面积共计50,076.84平方米,房屋主体结构已完工,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三)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及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此部分资产主要系金太湖公司名下金太湖国际城1603、1605等共计30套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此30套房产建筑面积共计4032.01平方米,均已办理房产证与土地证。

三、审计情况

截至2020年9月14日(审计基准日),经审计,无锡金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83,879,744.38元,负债总额为1,746,592,619.61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62,712,875.23元。

四、债权审查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审查,管理人初步认定无锡金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174,759,405.73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522,087,831.14元,税务债权84,622,913.50元,普通债权568,048,661.09元。

五、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都应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六、招募流程

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6日17:00时止。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2、报名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金太湖国际城1827、1828号;

3、联系人:吴律师、伊律师;

4、联系电话:****-********158*****111(吴)、180*****675(伊);

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投资人资格审查

管理人在收到完整报名材料后开始资格审查。对于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对金太湖公司进行尽调,届时需签署相应的保密承诺函。

(三)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意向重整方案洽谈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意向投资人可根据尽调结果于2021年5月6日前向管理人提出意向重整方案,并与管理人进行磋商。管理人将根据本次招募的情况在报梁溪法院批准后决定本案重整投资人的确定方式。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招募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金太湖公司的要约。

2、管理人提供的所有金太湖公司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3、本公告由管理人发布,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无锡金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4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重整 房地产开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