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拍摄、制作、投放建阳形象宣传片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1年在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拍摄、制作、投放建阳形象宣传片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在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拍摄、制作、投放建阳形象宣传片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宣传部
行政区域建阳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2日13:07
预算金额¥4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138*****500
采购单位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西桥北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500
代理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21年在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拍摄、制作、投放建阳形象宣传片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703]FZCM[DY]*******

2、项目名称:2021年在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拍摄、制作、投放建阳形象宣传片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协商保证金
1
1-1电视服务1部490000
490000490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计划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包12021年在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拍摄、制作、投放建阳形象宣传片服务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04-02 14:3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04-06 23: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04-08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南平市建阳区狮子巷1-8号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04-08 09:00,南平市建阳区狮子巷1-8号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姓名:雷佳坤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西桥北路5号

联系方法:138*****500

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工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

联系方法:****-*******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04-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形象宣传片 制作 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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