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拍摄、制作、投放建阳形象宣传片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1年在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拍摄、制作、投放建阳形象宣传片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在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拍摄、制作、投放建阳形象宣传片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宣传部 | ||
行政区域 | 建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2日13:07 |
预算金额 | ¥4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500 | ||
采购单位 | 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宣传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平市建阳区西桥北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5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21年在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拍摄、制作、投放建阳形象宣传片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703]FZCM[DY]*******
2、项目名称:2021年在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拍摄、制作、投放建阳形象宣传片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490000 | 49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2021年在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拍摄、制作、投放建阳形象宣传片服务 |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 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04-02 14:3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04-06 23: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04-08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南平市建阳区狮子巷1-8号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04-08 09:00,南平市建阳区狮子巷1-8号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姓名:雷佳坤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西桥北路5号
联系方法:138*****500
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工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
联系方法:****-*******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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