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医院2021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麟游县医院2021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麟游县医院2021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高新一路高新名门A座2单元1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13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ST-2021-BJ004

2、项目名称:麟游县医院2021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304,5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麟游县医院2021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1批,采购预算: 304,500.00元,项目概况: 采购监护仪、移动式空气消毒机、无创呼吸机、膀胱镜等医疗设备。,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15 00:00:00至 2021-04-2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谈判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证合法有效,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条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http://wenshu.court.gov.cn/;(5)、供应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本次采购货物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0年1月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谈判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谈判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或陕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08 17:00:00止

地点:宝鸡市高新一路高新名门A座2单元1601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要求,投标时每个供应商仅限一名代表参加,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3、本项目前来领取谈判文件的被授权人与参加谈判时的被授权人须为同一人。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13 14:3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五楼52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麟游县医院

地址:官坪新区永安路8号

联系人:安敏娜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189*****030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肯绍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号陕西会展国际大厦2305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肯绍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2日

麟游县医院2021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高新一路高新名门A座2单元1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13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ST-2021-BJ004

2、项目名称:麟游县医院2021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304,5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麟游县医院2021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1批,采购预算: 304,500.00元,项目概况: 采购监护仪、移动式空气消毒机、无创呼吸机、膀胱镜等医疗设备。,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15 00:00:00至 2021-04-2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谈判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证合法有效,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条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http://wenshu.court.gov.cn/;(5)、供应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本次采购货物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0年1月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谈判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谈判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或陕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08 17:00:00止

地点:宝鸡市高新一路高新名门A座2单元1601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要求,投标时每个供应商仅限一名代表参加,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3、本项目前来领取谈判文件的被授权人与参加谈判时的被授权人须为同一人。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13 14:3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五楼52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麟游县医院

地址:官坪新区永安路8号

联系人:安敏娜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189*****030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肯绍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号陕西会展国际大厦2305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肯绍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2日

标签: 医疗设备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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