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轨道工程车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轨道工程车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江津区。
2.1.2项目规模: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起于轨道交通五号线终点跳磴车站,止于圣泉寺站(原江津站)。线路全长28.22km,其中地下段5.80km,高架段19.56km,地面段2.86km。新设建桥C区、九龙园、双福东、双福西、滨江新城北、江津共六座车站,均为高架站,平均站间距4.39km。设双福车辆段及控制中心。本项目投资约24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轨道工程车辆设备采购,包括车辆段(标准)设备(内燃机车、轨道车、轨道平板车、轨道平板吊车、综合检测车)、供电车间设备(接触网检测作业车、轨道平板车、接触网放线车、接触网抢修用轨道平车)等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工厂检验、设计联络、配合监造、包装、保险、仓储、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配合联调联试、配合试验、配合验收、配合试运行及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并提供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需的人员培训等相关服务。具体要求以第五章“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为准。
2.3 交货地点: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项目现场。
2.4 交货期: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9月30日(该交货期为包括设备生产、供货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须满足工程总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批次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内燃机车、轨道车、综合检测车、接触网检测作业车、接触网放线车其中一项设备的轨道车辆制造商。
(3)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或多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国内轨道交通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中至少须包含内燃机车、轨道车、综合检测车、接触网检测作业车、接触网放线车五项设备中的一项同类设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生产商以其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接受只针对本项目部分产品投标。
招标人: | 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杨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10000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9*****410 | 联系电话: | 153*****35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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