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中医院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凤阳县中医院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 | 凤阳县中医院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gc202102-162 | ||
招标人 | 名称 | 凤阳县中医院 | |
地址 | 凤阳县府城镇文昌街58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主任 139*****98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4月1日9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 |
证书名称 | / | ||
证书编号 | / | ||
服务期 | 供货周期为2个月,安装周期为1个月。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1.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电梯项目 2.淮安医院新院电梯一期工程 3.巴州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电梯项目 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电梯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滁州市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用标准收取(不包含评审费) | ||
招标代理费 | 296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660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6)提起异议的日期。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融媒体中心西附楼2楼,联系人:汪主任,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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