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对贵州宏利达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的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对贵州宏利达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的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对贵州宏利达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的公告发布日期:2021-04-0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贵州宏利达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贵州宏利达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 贵阳市

债权总额:5,258,440.23元人民币

一、债权情况

(一)概况

截止2021年3月31日,债权总额5,258,440.23元,其中本金3,980,476.51元,利息(包含利息、罚息、复利)1,253,019.72元、其他费用24,944.00元;拟处置债权2021年3月31日至转让日所产生的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具体金额以转让协议为准。

(二)债务人情况

贵州宏利达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12日,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源南路435号2号楼1层98号[二戈寨社区],法定代表人:李成武,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实际控制人:李成武。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钢材、建材、装饰材料、二三类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专项)、劳保用品(除专项)、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汽车配件、工矿配件、矿产品(除专项)。。行业分类:批发业;存续现状:存续。

(三)担保情况

上述债权以贵州众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毕松、彭艺、李成武、李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保证人概况:保证人贵州众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5日,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B北区11栋1单元35层32号,法定代表人:邓成英,注册资本8288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主营:融资性担保业务; 兼营:诉讼保全担保; 招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以及使用不高于净资产20%的自有资金进行符合规定的投资。行业分类:其他未包括金融业。

注:上述担保情况为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状态。

(四)诉讼情况:本笔债权于2020年7月9日起诉至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该院受理后于2020年11月23日作出(2020)黔0103民初116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贵州宏利达贸易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3,980,476.51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利随本清);

2、被告贵州众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彭艺、李成武、李凌、金毕松对被告贵州宏利达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42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0427元,原告承担5483元,被告承担24944元。

二、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一)与债权资产相关的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二)债权资产的担保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三)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四)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五)主从债权经司法程序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三、交易对象及条件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4月2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五、处置方式:债权转让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55000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受理举报事项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监督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2021年4月2日

标签: 处置 资产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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