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为确保完成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根据《海口市农业农村局询价采购制度(修订稿)的通知》要求,制定《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询价采购方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CMA和CATL资质原件或复印件,通过农业农村部2019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优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起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检测品种、数量、项目和方法

(一)检测品种

1、种植业产品:抽检4个区和桂林洋开发区的主要常年生产基地。主要抽取豇豆、四季豆、黄瓜、苦瓜、辣椒、叶菜类、西瓜、荔枝、莲雾、香蕉和菠萝等样品,其他品种可根据当地上市作物种植情况调整。

2、水产品:重点监测本地养殖水产品的品种,主要包括罗非鱼、对虾、石斑鱼等。

(二)检测数量

定量检测:400份种植业产品和100份水产品样品。

(三)检测项目和方法

产品类别

监测项目

检测方法

种植业类产品

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氧乐果、 水胺硫磷、乐果、乙酰甲胺磷、丙溴磷、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毒死蜱、三唑磷、溴氰菊酯、辛硫磷、马拉硫磷(19)

NY/T 761-2008 或 GB 23200.8-2016 或 GB/T

20769-2008 或 GB/T 5009.146-2008 或

GB23200.113-2018

苯醚甲环唑(1)

GB23200.113-2018 或 GB 23200.8-2016 或参照 NY/T 761-2008

克百威、灭多威、啶虫脒、烯酰吗啉、咪鲜胺、灭蝇胺、霜霉威、多菌灵、吡虫啉、多效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氟虫腈、 甲拌磷、噻虫嗪、哒螨灵、腐霉利、甲霜灵、嘧霉胺(18)

GB/T 20769-2008 或 GB23200.113-2018 或 GB 23200.8-2016 或 NY/T 761-2008或NY/T 1725-2009或SN/T 1982-2007或SN/T 1379-2007

涕灭威(1)

SN/T 2441-2010 或 NY/T 761-2008 或GB 23200.112-2018或参照 GB/T 20769-2008

嘧菌酯、吡唑醚菌酯(2)

NY/T 1453-2007 或 GB 23200.8-2016 或 GB

23200.46-2016 或GB/T 20769-2008或参照 GB 23200.34―2016

孔雀石绿(包括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

GB/T 19857-2005 或GB/T 20361-2006

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

GB/T 20756-2006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和呋喃妥因代谢物AHD)

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或GB/T 21311-2007

氟喹诺酮类(包括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环丙沙星、恩诺沙星)

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或GB/T 20366-2006

磺胺类(包括磺胺噻唑、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基异?f唑、磺胺多辛、磺胺异?f唑、磺胺喹?f啉、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氯哒嗪和磺胺甲噻二唑等12种)

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

四、判定标准和原则

(一)种植业产品

1、判定标准:根据GB 2763、农业部第2032号公告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农药名录(2019年修订版)的通告》的要求进行判定。本作物产品未制定限量标准的,参照同一药物已制定的蔬菜水果品种中最大的残留限量值进行判定,如同类蔬菜水果品种也未制定限量标准的,可暂不作判定。

2、判定原则:根据规定限量标准,每个样品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 2763、农业部第2032号公告和《海南省农业厅关于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农药名录(2019年修订版)的通告》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的,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水产品

1、判定标准:根据GB 31650、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判定。

2、判定原则:根据规定限量标准,每个样品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 31650、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等文件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的,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五、检测费用

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农办财〔2018〕2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检测经费预算,蔬菜水果和水产品检测总价在69万元以内。

六、检测时间及结果交付时限

2021年3月20日―12月15日,做完合同规定的检测样品并出具检测报告及工作总结。

七、询价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部分询价,也不接受联合询价。

八、询价时间和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1年3月 8日― 12日17:30

(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长滨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楼4楼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三)联系人:李维 联系电话:********

九、询价须知

(一)询价单位应满足项目评标技术及服务要求;

(二)询价单位必须提供详细报价清单;

(三)询价单位必须在3月 12日17:30前将询价文件并送达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受理。

(四)询价文件与相关证明文件应提供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袋密封。

(五)参加询价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其资质不得使用其他法人单位资料,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导致取消资格。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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