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政法装备第四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新安县政法装备第四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新安县政法装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公安局、新安县人民法院、新安县司法局的委托对新安县政法装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实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资金来源
1、项目名称:新安县政法装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
2、项目编号:洛新政采购[2013]217号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招标项目概况、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工期要求
1、本项目为新安县政法装备采购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名称 | 主要设备内容 | 资格要求 | 工期要求 | 招标单位 |
第四标段 | 视频会议终端、350兆无线通信系统、公安数字身份证书、警务短信平台系统等 |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或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20日历天 | 新安县公安局 |
第八标段 | 安检门、档案管理设备、椅子、桌、审判台、人民调解室桌椅等 |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设备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 15日历天 | 新安县公安局 |
第九标段 | 卫生医疗设备、X光机、厨房设备 |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并且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资格; | 15日历天 | 新安县公安局、新安县人民法院、新安县司法局 |
注:以上三个标段设备详细内容、数量及参数请见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以上三个标段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4、除以上表格里资格要求的内容外,以上三个标段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河南设有相应产品的服务机构并由保修资格的机构出具服务承诺书资格;
5、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犯罪记录查询函);
6、本项目三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需加盖犯罪行贿档案查询专用章)。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显示年检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洛阳市金谷园路29号3楼321室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2、领取地点:洛阳市金谷园路29号3楼321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公安局、新安县人民法院、新安县司法局
联系方式:王先生137*****389崔先生189*****789陈先生158*****224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师女士
传真:****-********电子邮箱:cdly20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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