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国际货运安检设备招标公告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国际货运安检设备招标公告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国际货运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21-04-02 09:00:00阅读数: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晋航产发〔2019〕19号文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国际货运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太原武宿国际机场
2.3本次招标范围及技术规格如下:
投标人应负责以下所有货物的采购、生产、包装、运输到现场、检测、保险、卸货并移交到指定地点、保管、安装调试、施工配合、人员培训、试运行、经民航鉴定机构和买方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单位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本次招标具体货物如下:
2.3.1招标设备主要包括: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超大型货运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 见技术规范 | 台 | 2 | |
2 | 大型货运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 见技术规范 | 台 | 1 | |
3 | 货运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 见技术规范 | 台 | 1 | |
4 | 手提行李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 见技术规范 | 台 | 1 | |
5 | 爆炸物检测仪 | 见技术规范 | 台 | 1 | |
6 | 金属探测门 | 见技术规范 | 台 | 2 | |
7 | 手持金属探测器 | 见技术规范 | 把 | 2 | |
8 | 防爆罐 | 见技术规范 | 个 | 1 |
2.4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2021年6月5日前须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经航科院检测合格,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设备试运行期不得少于15日历日。
交货地点:太原武宿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可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或其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金属探测门和防爆罐除外)。
3.3投标人所投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爆炸物检测仪、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必须取得在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或经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证明材料或通告信息;投标人所投防爆罐必须取得公安部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 投标所投爆炸物探测仪需符合MD—SB—2011—003《民用航空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鉴定内控标准》及MD—SB—2011—005《民用航空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爆炸物探测能力测试程序》标准;所投防爆罐需符合《GA871-2010防爆罐》标准;双视角X射线手提行李安检设备需符合MD-SB-2015-005《民用航空旅客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验收内控标准》的技术要求、双视角X射线货检设备需符合《民用航空货物运输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验收内控标准(MD-SB-2015-007)》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
3.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4 月 2 日-2021年 4 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4.2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3层获取招标文件。
4.3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或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0@qq.com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或其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金属探测门和防爆罐除外)。
(4)提供拟供货物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爆炸物检测仪、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在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或审定合格证或经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证明或通告,所投防爆罐需提供公安部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4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5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4月 23日 9 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306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邵工
电 话:159*****4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307
邮 编:101300
联系人:聂工、贺工
电 话:***-********
邮 箱:********0@qq.com
招标机构的帐户信息: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桥支行
帐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投标人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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