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物资集中(续)招标公告

第四次物资集中(续)招标公告

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第四次物资集中采购(续)(CRCC-16-201305-02)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本公司工程需要的物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的项目有:
福建南部地区:
1、福建龙岩古武高速公路A5标段,合同造价3.05亿元,项目部所在地,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东留乡中坊村。
浙江中部地区:
2、舟山定海至马岙公路改建工程1合同段,合同造价2.61亿元,项目部所在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3、慈溪胜山至陆埠公路工程第LJ-3合同段,合同造价3.1亿元,项目部所在地,浙江省慈溪市。
4、义乌至武义公路工程第五标段,合同造价1.77亿元,项目部所在地,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
浙江南部地区:
5、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2标,合同造价1.84亿元,项目部所在地,浙江省衢州市缙云县。
6、48省道延伸至黄衢南高速江郎山互通(长台镇)段工程S1标,合同造价2.04亿元,项目部所在地浙江省江山市清湖镇新塘底村三道弯31号。
7、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10标段,合同造价5.11亿元,项目部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
浙江北部地区:
8、苏州市中环快速路ZH-LQ08标,合同造价3.4亿元,项目部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1.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4.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和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r16g.com.cn)发布。
4.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4.3凡有意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购买标书前必须在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r16g.com.cn)的“物资招标采购”栏目中注册成功,且上传有效的资质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有如下两种:
5.1于2013年05月9日至2013年05月16日,工作日的9时00分至16时45分,到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2号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机关大楼858室购买标书。
5.2不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于上述日期内将投标费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我们会以邮政EMS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和收款收据邮寄至购买单位。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015,
开户行:工行北京东坝支行
5.3 招标文件售价及其它要求。招标文件售价见附表《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在05月28日招标报到时须出示收款收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05月28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2号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机关招待所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13年05月28日9时00分,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2号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机关招待所二楼会议室。
7.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书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交至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钢材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包,其他材料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包,招投标工作结束后按规定退还。
8. 招标人及招标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下发,履约保函接受、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招标人联系人为:陈德彦,电话:159*****199
本次招标的组织者为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投标报名联系人:崔鹏飞、陈冬霞,电话:***-********
传真:***-********
中铁十六局集采中心联系人:施磊,电话:***-********
温德记、霍家伟,电话:***-********

2013年5月3日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招标物资

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招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名称 标书售价(元)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SGSGC-1 3000 钢 材 吨 11000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
2 SGSGC-2 3000 钢 材 吨 27500 浙中
3 SGSGC-3 3000 钢 材 吨 28000 浙南
4 SGSGC-4 3000 钢 材 吨 20000 浙北
5 SGSGJX-1 3000 钢 绞 线 吨 20000
6 SGSSN-1 2000 水 泥 吨 170000 浙中
7 SGSSN-2 2000 水 泥 吨 170000 浙南
8 SGSSN-3 2000 水 泥 吨 100000 浙北
9 SGSFMH-1 1000 粉煤灰 吨 15000 浙中
10 SGSFMH-2 1000 粉煤灰 吨 20000 浙南
11 SGSFMH-3 1000 粉煤灰 吨 10000 浙北
12 SGSKF-1 1000 矿粉 吨 6500 浙南
13 SGSKF-2 1000 矿粉 吨 6500 浙北
14 SGSWJJ-1 1000 外加剂 吨 3500
15 SGSMG-1 1000 中空锚杆 米 *******
16 SGSFS-1 1000 防水卷材 平方 110000
防水涂料 千克 16800
17 SGSFS-2 1000 止水带 米 70000
止水胶 米 6000
止水条 米 17000
18 SGSFS-3 1000 防水板 平方 400000
19 SGSTG-1 1000 土工膜 平方 30000
土工布 平方 550000
土工格栅 平方 150000
20 SGSBWG-1 1000 波纹管 米 440000
21 SGSSCG-1 1000 声测管 米 200000
22 SGSMJ-1 1000 锚具 套 57500
23 SGSZZ-1 3000 支座 个 6359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钢材投标人资格条件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钢材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1亿元及以上,代理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1.2、福建地区钢材生产厂家和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三钢集团责任有限公司。浙江地区钢材生产厂家和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为沙钢、永钢、萍钢、中天。
2.1.3、生产厂家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1.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2.15、投标物资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市政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
2.1.6、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要求。
2.1.7、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产品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1.8、生产厂家及代理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产品稳定生产三年以上,在近三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中有三项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1.9、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对于技术规格书中有较高要求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证明资料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参数、检测标准;
2.1.10、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2.2水泥投标人资格条件
2.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水泥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1亿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水泥代理商必须有水泥生产厂授权。
2.2.2、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2.3、生产厂家水泥年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及以上,拥有干法旋窑生产线,能生产使用于C50等各种强度等级合格混凝土所用的水泥,近三年国家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中有三项及以上供应业绩。
2.2.4、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供货信誉良好。
2.2.5、投标物资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
2.2.6、稳定生产一年以上,产品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
2.2.7、财务状况良好。
2.2.8、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2.3粉煤灰投标人资格条件
2.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粉煤灰代理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3.2、生产厂家及其委托代理商不能同时对同一包件进行投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2.3.3、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厂家的产品,需由粉煤灰生产厂家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2.3.4、投标物资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
2.3.5、生产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3.6、生产厂家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使用于C50等各种强度等级合格混凝土所用粉煤灰,产品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3.7、生产厂家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供货信誉良好。
2.3.8、生产厂家及代理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3.9、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2.4矿粉投标人资格条件
2.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矿粉代理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4.2、生产厂家及其委托代理商不能同时对同一包件进行投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2.4.3、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厂家的产品,需由矿粉生产厂家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矿粉。
2.4.4、投标物资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
2.4.5、生产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4.6、生产厂家能生产使用于C50等各种强度等级合格混凝土所用矿粉,产品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4.7、生产厂家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供货信誉良好。
2.4.8、生产厂家及代理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4.9、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2.5外加剂投标人资格条件
2.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5.2、生产厂家混凝土外加剂(聚羧酸减水剂)年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及以上,能生产使用于C50等各种强度等级合格混凝土所用外加剂,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5.3、生产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
2.5.4、生产厂家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
2.5.5、生产厂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5.6、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2.6中空锚杆投标人资格条件
2.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锚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6.2、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6.3、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2.6.4、生产厂家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5、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
2.6.6、生产厂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6.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2.7防水材料投标人资格条件
2.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防水材料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7.2、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7.3、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2.7.4、生产厂家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7.5、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
2.7.6、生产厂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7.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2.8土工材料投标人资格条件
2.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土工材料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8.2、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8.3、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2.8.4、生产厂家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8.5、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
2.8.6、生产厂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8.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2.9钢绞线投标人资格条件
2.9.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钢绞线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9.2、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9.3、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2.9.4、生产厂家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9.5、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
2.9.6、生产厂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9.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2.10波纹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2.1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波纹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10.2、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10.3、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2.10.4、生产厂家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10.5、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
2.10.6、生产厂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10.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2.11 超声波检测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2.1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超声波检测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11.2、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11.3、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2.11.4、生产厂家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11.5、生产厂家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
2.11.6、生产厂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11.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2.12锚具投标人资格条件
2.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锚具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12.2、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12.3、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2.12.4、生产厂家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12.5、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
2.12.6、生产厂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12.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2.13 桥梁支座投标人资格条件
2.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桥梁支座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13.2、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13.3、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2.13.4、生产厂家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13.5、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
2.13.6、生产厂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13.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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