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原工商局门面等27处房屋资产招租招标公告

威宁自治县原工商局门面等27处房屋资产招租招标公告

威宁自治县原工商局门面等27处房屋资产

招 租 公 告

项目编号:WNJY-2021-CQ002

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同时受威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于2021年5月7日对以下27处房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万元)

增价幅度(元)

1

原工商局办公楼1号门面

言嘉路

37.55

4.0

1000

2

原工商局办公楼4号门面

言嘉路

31.67

3.5

1000

3

原血浆站1号门面

草海路

46.20

3.3

1000

4

原血浆站2号门面

草海路

25.20

1.8

500

5

原血浆站3号门面

草海路

36.80

2.6

1000

6

原血浆站4号门面

草海路

36.80

2.6

1000

7

原血浆站5号门面

草海路

36.80

2.6

1000

8

原血浆站6号门面

草海路

36.80

2.6

1000

9

原血浆站7号门面

草海路

25.20

1.8

500

10

爱家乐超市门口2号门面

人民中路14号

17.86

4.3

1000

11

原国税局3号门面

向阳路

31.50

8.2

1000

12

原国税局16号门面

向阳路

28.00

7.2

1000

13

原人大1-1-4号门面

渔市路

14.85

1.0

500

14

原人大1-1-5号门面

渔市路

14.85

1.0

500

15

原人大1-1-6号门面

渔市路

14.85

1.0

500

16

原人大1-1-8号门面

渔市路

14.85

1.0

500

17

威中13号门面

人民北路

23.75

2.0

1000

18

威中15、16号门面

人民北路

47.48

3.6

1000

19

威中21、22号门面

人民北路

47.48

3.6

1000

20

威中23号门面

人民北路

23.74

2.0

1000

21

开发区菜市场东南27号门面

开发区菜市场

48.57

0.3

500

22

残联1号房屋及门面(含二楼)

民享路

38.00

0.6

500

23

残联2号房屋及门面(含二楼)

民享路

38.00

0.6

500

24

残联3号房屋及门面(含二楼)

民享路

38.00

0.6

500

25

残联4号房屋及门面(含二楼)

民享路

38.00

0.6

500

26

残联5号房屋及门面(含二楼)

民享路

38.00

0.6

500

27

种羊场6号门面

种羊场

31.04

1.3

500

二、展样、咨询时间

标的物于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展示,竞租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如有疑问可在2021年5月 6日17时前向招租人咨询。

招租人:威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威宁自治县五里岗大数据基地

联系方式:管曦 0857-6229148? 18184446182

三、竞租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租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租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四、报名申请

(一)报名程序

竞租人可于2021年4月27日9时至5月6日17时(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五里岗便民服务中心A区4楼A-08室)提交相关报名文件。竞租人提交的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名、加盖公章或摁手印(自然人),以表明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竞租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保证金的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竞租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保证金的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3)竞租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保证金的交纳凭证。

4、境外竞租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3)竞租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保证金的交纳凭证。

上述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联合协议,协议须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竞租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保证金交纳凭证。

(二)报名地点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威宁五里岗工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A区四楼A-08室,联系电话:0857-7139922)。

(三)保证金

1、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

2、竞租人参与一个或多个标的竞租的,均只需交纳保证金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

3、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须从其基本户转出、自然人和联合申请的须从其名下账户转出。

4、保证金交纳账号:

单位名称: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专户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

帐 ?  号: 0705001300000129

5、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17时00分。

五、招租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7日10时00分

地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威宁五里岗工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A区三楼大开标室)

六、招租规则

(一)本次招租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报价低于起拍价者除外。

(二)竞租人以举牌方式报价或口头报价,但报价的增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三)一个竞租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的物的竞价,能够同时竞得多个标的物。

(四)本次招租没有保留价。

七、招租程序

(一)发布招租公告,接受报名申请

(二)现场竞价

1、竞租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提前签到入场,如竞租人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主持人、记录人、招租人、监督人就位;

2、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开始,宣读会场纪律、招租规则和注意事项,并明确提示标的物是否设有保留价;

3、主持人宣布竞租人到场情况;

4、主持人介绍1号标的物基本情况、起拍价、增价幅度;

5、主持人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6、竞租人举牌报价或者口头报价,竞租人一经报价不可撤回;

7、主持人确认该竞租人报价后继续竞价;

8、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且没有竞租人继续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成交,并宣布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9、主持人按照标的物序号依次进行竞价,直至全部标的物竞价结束。

(三)成交确认

确定竞得人后,招租人与竞得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招租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四)结果公示

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此次招租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gzweining.gov.cn/zwgk/xxgkml/index.shtml?url=72784&ClassInfoId=72784)公示本次招租结果。

八、提示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相关资料与现状不符的以现状为准,本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踏勘看样,未看样的竞租人视为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竞租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三)涉及本次竞价标的的工商、卫生、税务等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后续手续时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及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做任何担保。承租人负责承担生产经营产生的税费、水电、通信、物业、装修等一切费用。

(四)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须向招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招租人造成房屋结构、装修、门窗、水电等毁损的,由招租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超出部分由承租人承担。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交付使用日期、违约责任等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有疑问请咨询威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政拆迁或紧急情况时,承租人应积极配合相关政策的落实,招租人不补偿承租人的装修、购置等费用,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付款方式: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未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或未交清租金的视为放弃承租权,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招租人可以按照现场竞价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与其他竞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招租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租

(二)本项目招租人威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招租活动由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三)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招租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均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竞租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其保证金,招租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成交资格,并要求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3、竞租人以任何不正当方法干涉、影响招租活动的;

4、竞租人撤回报价的。

(四)本次招租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价。

(五)参加竞租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六)在招租之前,威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对本招租公告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公告视为招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招租公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威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招租公告》有解释权。

(八) ?招租人: 威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威宁自治县五里岗大数据基地

联系方式: 管曦 ?0857-6229148? 18184446182

招租机构: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贵州威宁五里岗工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A区三楼

联系方式: 李克祥 ?0857-7139922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日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资产 房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