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排水设备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排水设备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排水设备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招标人为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采购1套车载一体化抽排设备B、20套车载一体化抽排设备A、4套双回路液压动力站(含渣浆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计划供货期: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完成供货。
2.3交货地点:成都市甲方指定点位。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须为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招标货物的资格;
(3)信誉要求: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2019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连续亏损;
(5)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一体式抽排设备(含水泵及发电机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车载一体化抽排设备B、车载一体化抽排设备A、双回路液压动力站(含渣浆泵)须具有所代理厂家的直接授权,提供证明材料:授权证明或授权书;如投标人为厂家,须提供证明材料:相应设备检验报告。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段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65号中海国际中心F座9F)领取招标文件。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万象南路侧门二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在《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www.sccin.com.cn/)、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65号中海国际中心F座9F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8341935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17楼
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028-8605933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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