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扩建工程(一期)【绿化种植分项工程】招标公告
小学扩建工程(一期)【绿化种植分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大仑中心小学扩建工程(一期)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毓才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绿化种植分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凤里街道大仑社区镇中路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7382.9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25.29㎡(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457.6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绿化苗木起挖、运输、栽植、养护及点风景石选石料、起重架搭、拆、点石,包工包料包成活的承包方式。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以及现行规范要求的内容进行施工;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元)(不含税);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应符合项目部进度安排;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苗木成活率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投标。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园林绿化施工相关,且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注册登记手续合法有效,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3.2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一年内以投标人或授权项目负责人签订的类似承包合同为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在招标人《建筑工程施工合格分包商名录清单》内可免于资格审查。
3.7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筑〔2018〕38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工程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石狮市大仑中心小学扩建工程(一期)项目部(石狮市凤里街道大仑社区镇中路东侧)。投标人自行到项目部领取招标文件及报名登记卡,未获取或逾期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携带报名登记卡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开标室)。
9.勘看施工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投标人需踏勘现场请与招标人联系自行踏勘。投标人一旦中标,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表明投标人完全了解现场情况,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西侧
邮 编:362000
电 话:小王****-********(公司) 联系人:许经理 136*****266(项目部)
招标人: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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