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罗区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项目询价公告
2021年新罗区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项目询价公告
我局根据龙岩市生态环境局龙岩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龙环〔2021〕28号)文要求,开展新罗区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项目,拟对新罗区范围内各镇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定保护。项目具体要求为:
一、项目计划
在前期初步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福建省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
1.项目范围
西陂街道、曹溪街道、东肖镇、龙门镇、铁山镇、红坊镇、适中镇、雁石镇、白沙镇、万安镇、大池镇、小池镇、苏坂镇、岩山镇。
2.项目开展要求
根据《福建省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技术指南(试行)》开展下列工作:
(1)水质、水量、环境状况调查和分析
根据实际工作,参照HJ2032-2013等开展农村水源地水量、水质和周边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存在问题,研判环境风险,分析水源选址合理性。
(2)确定保护范围
因地制宜选择划定方法,合理确定水域和陆域的保护范围,绘制相关图件,初步确定主要拐点的经纬度坐标和界址走向。
(3)编制技术报告
农村供水实际服务人口千人以上万人以下的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可参考HJ338-2018附录B编制划定技术报告,其余类型的可根据实际工作要求从简。
(4)专家审议
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水源保护范围和划定技术报告进行审议。
(5)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审议完善后的水源保护范围和划定技术报告,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予以批准实施。
(6)设立标识、隔离防护设施
水源保护范围批准后,原则上由所在镇、街在1个月内完成标识设立,3个月内完成隔离防护等设施建设。
3.项目要求
完成技术报告评审并获得区政府批复,提交相应矢量数据。
二、服务单位要求
项目服务技术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具有相应的环境治理类经营范围,有环评工程师或环境工程资质等相关环保类资质。
项目涉及的监测、测绘、制图等可由技术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开展,技术单位对其获取的信息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三、报价原则
1.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支付方式待定,各参加报价的单位根据服务内容,结合自身实力进行综合测算。
2.项目报价需细化分类价格,应包含有水源地划定技术服务费、水质监测费、标示牌费用等。
3.报价方式为单个水源地报价,分为地表水、地下水两个类型。
四、询价程序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14日11时00分前,密封送达,逾期或未密封的不予受理;
2.报价单位可在递交文件内附相关业绩,如水源地划定、各类型保护区边界划定等项目业绩(合同及成果)。
3.文件提交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261号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四楼水生态环境股),联系人:林洮,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
本次询价为项目公开咨询,非项目招标询价。询价结果将作为新罗区下一步水源地划定、整治使用,请各有意向技术单位结合我区实际地理条件进行实际报价。
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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