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卡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及停车场收费经营权项目
茶卡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及停车场收费经营权项目
茶卡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及停车场收费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卡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及停车场收费经营权项目已由乌兰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以乌旅发文〔202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兰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乌兰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乌兰县茶卡镇
(2)规模:游客集散中心一层9600平方米、二层8935平方米、三层2135平方米、四层1535平方米,共计22205平方米(包含楼梯及外连廊),其中商业运营面积一层:1530㎡,二层:381.5㎡,三层:1293.83㎡,共计3205.3平方米。停车场占地面积23580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4月03日09:00时至2021年04月07日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3日 09时00分,地点为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可容40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新华联2号公寓楼12楼(西宁市海湖中学西侧) |
联系人:肖月 | 联系人:刘工 |
电话:189*****715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2021年04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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