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冢泊村一事一议平塘工程招标公告

青冢泊村一事一议平塘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登记日期: 2013-05-06 14:25:00 编号: pj********01
工程名称: [铺集镇]青冢泊村一事一议平塘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等级: 其他
工程地点: 铺集镇青冢泊村 计划工期(天): 20
工程规模:预计造价(元): 210000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内容: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号: /
建设单位: 铺集镇青冢泊村 联系人(联系电话): 纪培刚 159*****016
招标代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
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0(天)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
图纸押金:(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元)
投标保证金:(元)
报名条件:
同类工程界定:
公告说明:
投标要求: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报价,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网上招标”页面参与投标报价,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二、其他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经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取得密钥并符合招标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公告的要求,凭“身份证密钥”及时登录网上投标系统进行投标报价,正确填写投标报价等有关信息后按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企业根据规定取费标准,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标价。中标后提供与投标报价相一致的清单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方式为固定单价。 3、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原则根据投标报价得出的排序,由招标人、市监察局、市公证处、市交管办人员组成监督评定组进行现场评标定标。监督评定组推选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企业资质等级高低排序。投标报价和企业资质等级相同的,按企业注册资金多少排序。投标报价、企业资质等级和企业注册资金相同的,邀请以上条件相同的企业到现场进行电子竞价,最终确定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组织招标。 4、中标单位应在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产业新区管委会签订施工合同,超出5个工作日未签订施工合同的,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拒绝按照招投标要求约定条件签订施工合同的,则视为放弃中标并禁止其以后参与产业新区工程(包括BT、BOT项目)的投标。5、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与产业新区签订合同前,也就是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产业新区财务部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凭财务出具的履约保证金单据签订合同。如中标单位在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中标单位与产业新区签订合同后,应在3日内组织进场施工,超出3日未组织进场施工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所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解除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7、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本次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8、报价事项:施工地块需排水的,其费用不单独计价,包含在土方回填的综合单价中。9、本工程为施工便道,土方回填过程中需要分层压实,层厚控制在50CM以内,土质为砂砾土。
招标公告时间: 2013-04-29 15:00:00 -- 2013-05-04 15: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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