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电子公交站牌采购项目(第三次重新招标)

智能化电子公交站牌采购项目(第三次重新招标)

智能化电子公交站牌采购项目(第三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化电子公交站牌采购项目以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为依据进行建设,招标人为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化电子公交站牌采购项目(第三次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范围:

本次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智能化电子公交站牌采购项目使用。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优先选用本地企业产品。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货物或设备。设备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投标人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制造和供应、技术资料费、包装、到达招标人指定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安装(包括基础及地面地砖铺设)、预埋、调试技术服务、竣工验收前的保管、检验、技术服务费用、税金(含关税)、招标代理服务费、站亭接电、运营维护(含电费、网络、安全等保费用等)、维护期(维修期)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项目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55吋电子站牌、电子站牌后端管理平台(系统接口、公交预报站子系统、站牌管理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LCD播控管理子系统、服务器及安全设备、电力和网络通讯线路附属配套工程、站亭接电、电子站台信息的发布、后期运营维护(维修)、电子站牌软件和小程序开发(源代码完成后无偿移交招标人)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元,其中缴交城管委相关部门的费用计暂列金*******元(暂列金由招标人支配)。

2.2 安装地点及完工期和运营维护(维修)期

(1)安装地点:实际安装站点以建设过程的任务单为准。

(2)完工期和运营维护(维修)期

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初验通过后并交付使用,信息对接需要同时完成。

运营维护(维修)期:2年(若投标承诺更优的按承诺执行)。试运行阶段结束10个工作日后开始计算运营维护(维修)期限。

(3)运营维护(维修)期:包含但不限于:①运营维护(含电费、网络、安全等保费用等)②运营维护期内因系统或产品(含人为因素)原因不能正常使用,应立即进行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直至免费更换新货物。③日常运作、服务咨询、巡检保养、故障修复、软件升级服务和统计报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供货商均可能成为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所投产品中如有涉及国家强制性CCC认证的,均有CCC认证证书并在签订合同之前均能提供。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承诺书的形式提交,承诺书格式附后)

(6)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时,没有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以承诺书的形式提交,承诺书格式附后)

(7)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承诺书的形式提交,承诺书格式附后)。

(8)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子公司和母公司联合进行投标也属于联合体投标的情形,本次招标不接受)。

3.3企业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采购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时,下午2:3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持以下资格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格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资格材料在招标代理处留存。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其他资料9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4月3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③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8083/)、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投标人提出质疑或要求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为2021年413日17:00之前,招标人和代理人发出答疑或澄清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投标人提出质疑或要求澄清的方式:以网络形式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8083/)、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提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答疑和澄清。投标人领取文本文件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奥体路9号

邮 编:350007

联 系 人: 赖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

传 真:****-********

项目负责人:陈东英 ****-********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小王 ****-********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小高 ****-********

电子信箱:********30@qq.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保证金咨询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公交站牌 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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