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1号设计招标公告
锦江1号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功招[2013]045号
开标时间:2013-05-2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榕功招[2013]045号
致:华美(福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1. 招标条件
福州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榕功招[2013]045号的锦江1号项目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2】A11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锦江1号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闽清第一中学旁;
2.3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26020.02㎡,总建筑面积89366㎡,地下一层,地上9栋,18-26层为高层住宅;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 万元;
2.5招标类型:施工图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6.2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人防等附属设施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不包含勘察,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7日至2013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记名方式,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递交于招标人处。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装入一个包装袋中,包装袋要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中标人的保证金现场开封点收;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5月27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代表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本工程设计费用: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最高控制价为综合单价金额每平方米25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闽清县;
电 话:134*****559;
联系人:小雷。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3层,邮编:350001;
电 话:159*****136,传真:****-********;
联系人:方婷。
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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