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部初中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西北部初中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启动区西北部初中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比选公告


启动区西北部初中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启动区西北部初中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新区财政资金,且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D01-01-15地块,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5500平方米,其中道路、广场、运动场地用地面积14534.21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2040平方米,建筑物基底总面积8925.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8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37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 1层,地上部分包括实验楼、办公楼、教学楼、体育馆、食堂、报告厅。地下部分主要为游泳馆、停车场。室外工程包括:园区道路、运动场地(篮球场、网球场)等。

1.6 中选人数量:1家。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启动区西北部初中项目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范围内根据现行验收规范规定、法律法规、检验试验规范规定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复试、施工试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土壤氡含量检测、人防检测、水质检测、避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各项检测、试验,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所要求的其它检测服务等。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 服务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D01-01-15地块。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响应人应具有的资质、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同时具备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内容包括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CMA)需包含本项目所有检测内容。

备注:如因地区政策原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无法体现①中所有业务内容,则须在计量认证证书(CMA)中体现相关检测内容。

(2)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测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响应人(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若2017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3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2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选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10)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响应人;

11)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2)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

①响应人(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牵头人)主要检测设备在新区范围内(主要设备清单见比选文件“第五章委托人需求”),且具备有效的校准(检定)证书,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并且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②响应人(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各方)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3.3本次比选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承接见证取样的检测能力并承担本项目的见证取样检测工作;联合体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联合体各成员的检测能力,合理进行内部职责分工,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检测内容及检测范围,检测内容不得重复。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证书业务内容须涵盖其承担的检测内容。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业绩最低要求即可。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2 文件下载:2021年4月2日20:00至2021年4月7日23:59。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10:00;

递交方式:通过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

7.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07-1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刘德进、张伯闻、张科、郭志忠

电话:****-***********-***************555



标签: 检测服务 质量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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