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火山荔枝1号”营销活动询价公告
“海口火山荔枝1号”营销活动询价公告
“海口火山荔枝1号”营销活动询价公告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海口火山荔枝月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海口火山荔枝品牌高度和产品溢价能力,持续推动海口火山荔枝产业升级,继续打造“海口火山荔枝1号”高端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现公开征集“海口火山荔枝1号”营销活动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火山荔枝1号”营销活动。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询价不得高于人民币5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
三、需求内容
策划并执行“海口火山荔枝1号”营销活动服务方案。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海口火山荔枝1号”针对高消费群体精准圈层营销,深度挖掘北上广一线城市市场,线上入驻天猫、京东、抖音等高端社区平台、精品电商平台,线下在盒马鲜生、华联BHG、华润Ole’、法国欧尚、日本永旺等高端会员制门店及精品商超举办主题产品推介、互动体验联手打造“海口火山荔枝1 号”的优质消费场景,增强用户体验感,提升用户购买欲,体现产品高大上气质。
四、报名单位需具备的资质以及条件
(一)“海口火山荔枝1号”营销活动方案以及报价单。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或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
(五)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打印5份均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材料封面请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递交日期等信息。
五、材料递交时间和地址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7:30;
递交材料地点:海口市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幢南楼四层4044房。
联系人:朱四田 电话:0898-********
特此公告。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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