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商务局关于采购中山市餐饮业发票抽奖活动宣传服务的公告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采购中山市餐饮业发票抽奖活动宣传服务的公告
为激发餐饮业消费潜力,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企业,推动中小餐饮企业上规上限,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餐饮业发票抽奖促消费活动。根据政府及我局采购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发布采购本次活动宣传服务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餐饮业发票抽奖活动宣传服务。
二、活动概况
活动时间:2021年4月开始分两期共持续9个月。
活动对象:在我市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餐饮经营单位消费后开具金额超过100元的发票(含电子发票)的消费者。
奖项设置:“即时抽奖”及“月末大奖”。
三、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宣传需求
为发票抽奖活动设计宣传策划文案内容及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中山日报、中山发布微信公众号、中山广播电视台等渠道宣传,应用传单、易拉宝等线下宣传,发动镇区、企业宣传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鲜明,严格遵守活动有关保密要求,服从安排。
2.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资料
(一)公司实力简介材料。包括过往相关成功案例等。
(二)公司整体方案材料。包括宣传策划文案内容及方案等。
(三)报价明细。
(四)其他相关证明/说明材料。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自2021年4月3日起,公示时间7天。
(二)报名单位应按照本公告第四条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并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于首页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中山市商务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六、确定程序
市商务局将初步审核报名材料,并邀请通过初审的报名单位参与现场谈判,依据谈判综合评分选取本次活动服务供应商,并将于我局网站公布本次采购结果。
七、说明事项
(一)报名单位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不满足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文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得转为委托。所有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商务局所有。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山市商务局
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
联系人:连先生、刘先生
邮箱:sck@zsboc.gov.cn
投诉电话:********
中山市商务局
2021年4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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