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预警研究项目竞 争 性 谈 判 采 购 文 件项目编号:JNGP/2012/G0032(J)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二〇一二年月 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2第二部分投标单位须知5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19第四部分工程主要内容、任务与要求45第五部分报价文件目录格式75第六部分 报价文件报价函部分格式76第七部分 报价文件商务部分格式80第八部分 报价文件技术部分格式83第九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94第十部分 封面格式98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预警研究项目经济宁市财政局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单位前来谈判。采购人:济宁市国土资源局采购人地址:济宁市海关路11号1、项目编号:JNGP/2012/G0032(J)2、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预警研究项目,研究济宁市地面沉降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对开采地下水资源引发的地面沉降区进行重点监测,建社济宁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监测系统,进而初步建立起地下水开采量——水位——地面沉降数学模型,预测以后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实现地面沉降的适时发布预警。工作区范围为济宁市建城区及规划区,包括济宁市市中区全部及任城区的南张、柳行、接庄、许庄和安居等镇、街道办事处,地理坐标:116°28′56″-116°39′30″、35°21′14″-35°27′09″,总面积180km2。详细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3、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报价和纸制报价文件存档的方式(详情见报价单位须知)。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4.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4.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4.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6资质要求:报价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4.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与本项目所相应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查、监理甲级资质;4.6.2、具备在山东省内实施地面沉降调查、监测及研究的丰富经验、相应业绩和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相关培训经历;具有在济宁市范围内实施水、工、环地质勘察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先进经验,尤其是地质灾害防治调查设计、评价、监测方面的经验及业绩;4.6.3、拟委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培训资格证书。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现场勘查及答疑现场勘察时间:自行勘察。6、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法:报价单位具体报名方法:已经注册的供应商用注册时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响应项目”,然后携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查、监理的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到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UKey电子密钥;响应项目并领到UKey电子密钥后,可以登陆网站后点击“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即可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尚未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详见办公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再进行报名响应。(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537-
******* *******)凡在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并通过审核且取得UKey电子密钥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于即日起登录济宁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jnzfcg.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特别提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通过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审核,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审核手续详见办公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7、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截至到2012年月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8、获取UKey电子密钥时间及地点时间: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服务窗口UKey电子密钥押金:400元。(开标后凭收据退还)9、上传报价文件时间: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2年 月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政府采购网”并插入UKey电子密钥,用“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报价文件。10、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12年 月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11、报价单位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2012年月日上午09:30之后 (北京时间)解密地点:携带UKey电子密钥在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解密报价文件电子文档。12、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时间:2012年 月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13、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网上供应商操作指南(见济宁政府采购网站—通用表格)14、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联系电话:张春成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淳亦 联系电话:
******* 传 真:0537-
*******注册审核电话:
**************具体详细请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nggzyjy.gov.cn/index.action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http//www.jnzfcg.gov.cn二〇一二年 月 日第二部分投标单位须知一、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项目名称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预警研究项目2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预警研究项目,研究济宁市地面沉降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对开采地下水资源引发的地面沉降区进行重点监测,建社济宁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监测系统,进而初步建立起地下水开采量——水位——地面沉降数学模型,预测以后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实现地面沉降的适时发布预警。工作区范围为济宁市建城区及规划区,包括济宁市市中区全部及任城区的南张、柳行、接庄、许庄和安居等镇、街道办事处,地理坐标:116°28′56″-116°39′30″、35°21′14″-35°27′09″,总面积180km2。详细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3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资质要求:报价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与本项目所相应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查、监理甲级资质;6.2、具备在山东省内实施地面沉降调查、监测及研究的丰富经验、相应业绩和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相关培训经历;具有在济宁市范围内实施水、工、环地质勘察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先进经验,尤其是地质灾害调查设计、评价、监测方面的经验及业绩;6.3、拟委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资格审查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查、监理的甲级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原件(以上原件也可提供当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原件)的不予评审。2、本项目供应商须经济宁市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系统查询并审核通过。(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查询,供应商不必办理。)5原件审查1、供应商在开标当天除需携带第四条所列资格原件外,还需提供合同原件、质量认证证书原件、文明称号证书原件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原件(以上原件也可提供当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原件)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得分(见评分标准)。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上述原件文件,不予接受2、以上原件应单独密封,并在封皮上列明原件清单及供应商名称,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接收。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业绩均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所有原件在报价仪式后当面核对数量,谈判小组评审结束后退还。6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勘察及答疑自行勘察。8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项目预算预算内人民币伍佰玖拾叁万伍仟叁佰元整(¥593.53万元) 投标人所投价格不得高于预算金额。10工期要求自中标签订合同12个月时间内完成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地面沉降监测预警数学模型等全部。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2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时间及电子报价1、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2年 月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政府采购网站。(未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价及评审)2、报价文件的电子文档共分为七个部分,每个部分的大小不能超过100M(标书图片的压缩办法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通用表格——网上供应商操作指南——“大于15M的文件怎么上传.doc”,且七个部分必须同时上传缺一不可。电子标书上传如遇问题请联系 赵伟
*******3、网上电子报价(电子唱标价)与正本不一致的,以电子唱标价为准。上传的报价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不符,不予评审;非实质性的内容,报价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报价文件不符,以纸质报价文件为准。为了便于评审,电子文档与纸质报价文件应当保持一致,并统一使用Word2003版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必签章)12递交纸质报价文件及原件资料时间、地点2012年月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未在截止时间前签到的不予评审。13报价文件及原件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地点时间:2012年月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14解密时间2012年 月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后。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文档无法正常解密的,将不予公开唱价及评审15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见第九部分评分办法)16谈判保证金保证金:人民币伍万玖仟叁佰伍拾叁元整(¥59353.00元)递交形式:1、在2012年 月 日下午16:30前,确保谈判保证金汇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2、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账户转出,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市运河支行 开户账户: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账号:
***************请在交易附言内填写:G0032(J)项目谈判保证金。注:谈判保证金在银行的划转需要一定时间,望供应商尽早缴纳,谈判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以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市运河支行提供给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到账回执时间为准!17国货优先原则在同等条件下,谈判小组应当推荐能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国产货物、工程及服务的报价单位为成交候选人。二、报价单位须知(一)总则1. 工程说明1.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择优选择报价单位。2. 采购范围及工期2.1本工程项目的采购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2.2本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3. 资金来源3.1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4. 合格的报价单位详见前附表第3项。5.报价单位谈判费用5.1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报价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6. 踏勘现场及答疑6.1本工程项目踏勘现场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6.2采购人向报价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报价单位利用的资料,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对报价单位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报价单位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6.3经采购人允许,报价单位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项目现场,但报价单位不得因此使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报价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4 本工程项目答疑详见本须知第一部分第5项。(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的组成7.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部分报价单位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合同条款第四部分工程说明第五部分报价文件目录格式第六部分报价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七部分报价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八部分报价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九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第十部分封面格式7.2除7.1内容外,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单位起约束作用。7.3报价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当日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报价单位自己承担。报价单位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该报价有可能被拒绝。8. 采购文件的澄清8.1报价单位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到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收到的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确定参与本次谈判活动的报价单位。(三)报价文件的编制9. 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报价文件和谈判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除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报价文件的组成10.1报价文件由报价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10.2报价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2.1报价函; 10.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0.2.3报价一览表; 10.2.4报价函附录;10.2.5采购文件要求报价单位提交或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0.3 资质部分10.3.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0.3.2 企业资质证书及所获荣誉10.3.3 企业简介10.3.4 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10.4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4.1开标一览表;10.4.2工程总价表;10.4.3投标商务偏离表;10.4.4设备价格清单10.4.52009年以来已完成或在做的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及合同业绩10.4.6投标需要的其他资料。10.4.7其他优惠条款: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款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供应商在澄清过程中追加的优惠条款一般不作为评标的考虑因素;10.4.8供应商认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10.5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5.1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施工方法;(2)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方法;(3)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4)劳动力安排计划;(5)保证安全、质量、工期、控制造价、环境保护、文明施工、雨季施工等的技术措施;(6)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7)各类(采购人所供)材料使用时间及到场时间;(8)投标人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的说明;(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0.5.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 项目经理简历表及建造师资格证书;(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 其他辅助说明资料。10.5.3近两年已完成或在做的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11. 报价文件格式及装订11.1报价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报价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1.2报价单位宜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含二级目录)”。11.3 为方便谈判小组对本项目进行评审,报价单位在装订报价文件时请勿使用活页装订,使用胶装。12. 报价12.1报价单位必须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方式自主报价。报价为二次报价,以最终报价作为成交价格,成交后因设计变更、经济签证部分,则按发生额据实结算。结算时若工程量清单中有对应项目,则按工程量清单中单价计算;若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则按山东省综合定额及济宁市价目表执行。12.2报价为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2.3报价单位的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采购文件中所列采购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报价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2.4报价单位应根据得到的资料,以工程量清单的形式自行编制报价,列出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按受。报价单位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2.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单位在工程量清单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管理费、设计费、改造费、利润、公证费、风险费、检测费等所有费用。报价单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报价的量、项、价等的遗漏,其风险自担,一旦发生不作为调价依据。本项目签定固定总价合同,工程内容未做任何调整时,报价单位所报工程量不准,视为已包含在内;工程内容减少时按固定总价合同相应减少;采购人如需增加工程内容时,须取得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工程量须取得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报价单位三方确认后,方可增加。12.6上传的报价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不符,不予评审;非实质性的内容,报价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报价文件不符,以纸质报价文件为准。12.7电子唱标价与报价文件正本不符,以电子唱标价为准。12.8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12.9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2.10报价单位所报工程量清单价格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性上调等因素而变动,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12.11报价单位可在勘察现场时以充分了解施工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2.12 本工程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2.13 本工程报价为含税报价。13.报价文件签署13.1报价单位代表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并在报价文件封面及重要部位加盖公章。13.2 报价单位代表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报价文件及未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不予评审。 14.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14.1报价单位应准备三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并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4.2 报价单位宜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封面格式见第十部分):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 正本或副本3)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14.3 为方便谈判小组检查报价单位的资格,请报价单位另外单独准备一套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单独密封,在信封正面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报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在报价单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报价时须提供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原件)交谈判小组备查。14.4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12年月 日上午09:30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5.谈判保证金15.1人民币伍万玖仟叁佰伍拾叁元整(¥59353.00元)15.2谈判保证金递交形式:15.2.1在2012年月日下午16:30前,确保谈判保证金汇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15.2.2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单位账户转出,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市运河支行 开户账户: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账号:
***************请在交易附言内填写:G0032(J)项目谈判保证金。注:谈判保证金在银行的划转需要一定时间,望报价单位尽早缴纳,谈判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以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市运河支行提供给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到账回执时间为准!15.3 报价单位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其报价文件不予接受。15.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流程:成交公示发布以后,供应商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点击左侧“保证金退还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15.5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发布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凭采购人出具的履约完毕证明、成交人开具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收据及账号信息无息退还。15.6报价文件出现本须知第28.5条情形之一时被视为无效报价,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收缴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6. 报价有效期16.1 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报价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单位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单位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单位有权收回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单位应当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7. 报价文件的递交17.纸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17.1 起止时间:2012年月 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17.2报价单位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递交报价文件、原件资料等供应商认为应当递交的其他文件。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7.3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相关手续的报价单位递交的报价文件。17.4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18.报价文件签收18.1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报价文件后,向报价单位出具报价文件签收证明。18.2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18.3 对报价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19. 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9.1报价单位在提交报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9.2 报价单位对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4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报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9.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单位不得补充、修改报价文件。20电子标书的上传及网上电子报价20.1上传标书电子文档: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 月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评审)。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政府采购网”并插入UKey电子密钥,用“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网上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20.2报价文件解密时间:2012年月日09:30以后(北京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仍未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价及评审)。20.3 电子报价文件上传系统共分为7个部分,报价单位应将电子标书分成七个文档(没有的部分建立空文档),每个文档的大小不能超过100M,且七个文档必须同时上传缺一不可。在电子报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均可上传并修改电子报价文件,如需修改其中任何一部分,七个部分必须全部重新替换。标书图片的压缩办法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通用表格——网上供应商操作指南——“大于15M的文件怎么上传.doc”(http://www.jnzfcg.gov.cn/info_view.action?Id=
********35dc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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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sys=Newsinfo)20.4上传的报价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不符,不予评审;非实质性的内容,报价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报价文件不符,以纸质报价文件为准。为了便于评审,电子文档与纸质报价文件应当保持一致,并统一使用Word2003版本;(报价文件电子文档不必签章)20.5 网上电子报价(电子唱标价)为总价,单位为元,且应当与纸质报价文件一致,网上电子报价与报价文件正本不一致的,以网上电子报价为准。(五)公开报价21.公开报价21.1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公开报价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主持,监督人员、公证人员、采购人、报价单位参加。21.2公开报价时,由公证人员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公证人员对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公证。21.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报价文件,唱价员宣读报价单位名称、报价等内容。21.4 记录员将唱价内容分项记录。21.5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报价单位。(六)评审22. 谈判小组22.1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组成,谈判小组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取随即抽取的方式产生。谈判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单位候选人。22.2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提出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报价情况、废除报价处理和否决报价情况、合格的报价情况、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报价或者评分比较、推荐的成交单位候选人及其排列顺序、需要澄清或者说明的其他情况等。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并以附件的形式记入评审报告。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谈判小组即告解散。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它资料应当立即交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3.谈判原则“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报价单位。同时,在谈判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23.1客观性原则: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3.2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谈判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对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23.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谈判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谈判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4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报价单位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23.5保密性原则: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3.6综合性原则:谈判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报价单位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推荐成交单位候选人;23.7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单位候选人由谈判小组集体推荐,并由公证员宣布成交单位候选人。23.8 国货优先原则:在同等条件下,谈判小组应当推荐能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国产货物、工程及服务的报价单位为成交候选人。24.最终报价24.1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及现场报价单位报价情况,确定最终报价截止时间,所有报价单位授权代表应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既不说明原因又拒不签字的报价单位视为不参与最终报价,按“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处理。24.2按照最终报价规定的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以密封形式递交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人签字);按照最终报价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唱价。公开唱价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主持,监督人员、公证人员、采购人代表、报价单位参加。24.3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最终报价文件,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单位不得补充、修改最终报价文件。24.4最终报价公开唱价时,由公证人员检查最终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24.5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最终报价文件,唱价员宣读报价单位名称、报价等内容。24.6记录员将唱价内容分项记录。 25. 评审纪律25.1 评审是谈判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谈判小组应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报价单位,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5.2 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25.3 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不得与报价单位私下交换意见。25.4 评审结束后,评审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以外。25.5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小组及与谈判有关的工作人员应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报价单位名单、评审过程、各报价单位的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25.6 在整个评审过程中,报价单位企图影响谈判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报价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6.评审方法26.1本次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谈判小组综合评定各报价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由谈判小组综合各成员评分意见,推荐成交单位候选人。26.2初步评审谈判小组将依据“ 报价单位须知二、4”等关键性因素确定合格的报价单位。26.3综合评审26.3.1 谈判小组对合格报价单位的以下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打分:1) 工程总报价;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4) 工期及保证措施;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6) 设备、人员投入状况;7) 投标人企业情况;8) 业绩及信誉;9) 履约能力;10) 项目班子配备;11) 优惠条件;具体评审方法详见“第九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26.3.2谈判小组采用“能够最大限度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并且报价合理”的方法对报价单位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26.3.3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用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成交候选人。27.特殊情况下的谈判方法如出现报价单位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报价、全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报价单位互相诋毁,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谈判时,谈判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报价停止谈判。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法重新组织采购。28.无效报价28.1报价单位所报价格(含第一次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按无效报价处理,不予评审。28.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公开报价仪式;28.3因报价单位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文档、解密报价文件的;28.4 报价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不符的;28.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收缴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给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2)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报价;3)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报价;4)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5)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6)供应商串标(指供应商之间私下串通,共同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利益,或者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作废标处理:①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异常一致的;②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⑤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⑥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⑦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上传的;⑧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的;⑨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谈判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⑩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7)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8)成交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9)成交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9.废除本次采购项目29.1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予以废除本次采购项目:(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报价单位的最终报价均超出控制价范围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 废除报价后,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把废除报价理由通知所有报价单位。(七)合同的授予30.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成交人的报价行为或结果如被投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后,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将依法拒绝其成交。31.成交人31.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原则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列顺序,推荐3名合格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足额提交、或者因违反相关规定依法被取消其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31.2确定成交结果后,公示期满未有异议,采购人将以《成交通知书》的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31.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2.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32.2 采购文件、成交单位的报价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3. 履约保证金33.1 本次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 33.2 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给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33.3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4. 公证费在签订合同前,成交单位的成交金额为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部分按2‰向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50万元以上部分按1.5‰向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八)解释权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解释。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济 宁 市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书合同编号: JNGP/2012/G0032(J) 项目名称: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预警研究项目二〇一二年月 日合同书甲方(采购人即建设单位):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 乙方( 承包人):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合同总金额 大写:小写: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首付款30%,完成工程量50%后,付至合同款的60%,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金额的90%,竣工一年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合同款的10%。合同价款凭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验收单及付款通知书由甲方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向乙方支付。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以建设单位的书面开工令日期为准竣工日期: 以建设单位的书面开工令日期顺延。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六、合同文件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 本合同书(2) 协议条款(3) 合同条件(4) 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纪要、合同(5) 中标通知书 (6) 投标文件(7) 招标文件(8) 施工图纸(9) 工程量清单(10)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当事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九、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无价款直接支付义务,涉及价款支付问题时,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仅尽协调义务。十、 争议的解决见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条件》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十一、合同的变更合同如需变更,应由甲方会同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并乙方协商确定。十二、本合同在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公证费后,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并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九份,甲、乙、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两份,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济宁市公证处各执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签署地点: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签署日期: 年 月日第一部分 合同文件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和建设单位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三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采购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具体身份、采购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人:指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接受的当事人。5.建设单位:指采购人,是在合同书中约定,具有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6.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建设单位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承包人驻工地代表:承包人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8.社会监理: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9.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0.设计单位: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以上的装饰,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委托承包人部分或全部设计,且承包人具备相应设计资质,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和建设单位三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1.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3.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4.合同价款: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和建设单位三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采购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5.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6.费用:建设单位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承包人应承担的开支。 17.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8.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9.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20.图纸:由建设单位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批准,承包人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1.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2.施工场地:由建设单位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承包人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承包人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3.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建设单位提供给承包人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4. 工程量清单:由建设单位提供。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按建设单位发给的工程量清单,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5.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6.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建设单位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采购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 8.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建设单位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三十五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施工中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建设单位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承包人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建设单位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 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第一批图纸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供。建设单位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保修期满后,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建设单位。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需要时,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建设单位三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二、当事人一般责任第五条 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 建设单位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 2. 建设单位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建设单位代表可以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建设单位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建设单位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应予建设单位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建设单位代表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人要求已被确认。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建设单位代表在收到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建设单位代表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建设单位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建设单位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人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建设单位代表易人,建设单位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中约定的前任的权利的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承包人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和建设单位三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和建设单位三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的义务。 第七条 承包人驻工地代表。承包人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 承包人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签字后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 承包人代表按建设单位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建设单位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建设单位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承包人代表易人,承包人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中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建设单位工作。建设单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承包人施工的障碍;或承担承包人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承包人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7.向承包人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建设单位不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建设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承包人工作。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人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建设单位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承包人修复,由责任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由于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建设单位代表以书面形式在7天内答复承包人,建设单位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建设单位征得承包人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建设单位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复工要求,建设单位代表应在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建设单位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承包人实施建设单位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建设单位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建设单位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因建设单位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认为建设单位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建设单位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 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 不可抗力; 6. 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的停工;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提出报告,建设单位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并告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建设单位三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承包人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批准。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应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3.建设单位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承包人制作的样板间,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检验合格后,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建设单位三方封存。样板间作为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建设单位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建设单位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建设单位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设单位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因建设单位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建设单位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建设单位三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建设单位代表在验收记录在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建设单位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建设单位代表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建设单位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建设单位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建设单位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建设单位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建设单位三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承包人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通知承包人。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建设单位三方应在条款内约定建设单位给予承包人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三方约定承包人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建设单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建设单位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建设单位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建设单位从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收到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使承包人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建设单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签字后支付。建设单位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四周不予支付,承包人可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建设单位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经承包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建设单位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承包人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承包人、建设单位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建设单位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人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建设单位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人,承包人派人与建设单位一起验收。无论承包人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建设单位不按规定通知承包人验收,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建设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建设单位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建设单位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建设单位负责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建设单位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建设单位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建设单位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建设单位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建设单位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建设单位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承包人供应材料。承包人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建设单位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人按建设单位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建设单位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人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承包人、建设单位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人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已经施工的工程,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承包人材料积压,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承包人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承包人变更设计。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金额,承包人、建设单位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三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承包人按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三方协商时间内,承包人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承包人提出变更工期,送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承包人提出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图。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验收的日期。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三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付款通知书送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四周内不办理结算,从第29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货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承包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建设单位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建设单位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交付。因承包人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建设单位应付承包人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建设单位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承包人。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第三十五条 争议。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建设单位三方协商解决,三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三方提交济宁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济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发行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三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三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三方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 建设单位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误工等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 除非三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一)建设单位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承包人可按以下规定要求建设单位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建设单位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建设单位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 建设单位代表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建设单位代表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二)承包人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如期完工、赔偿损失,建设单位可按以下规定要求承包人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承包人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承包人代表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应给予答复,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确认;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 他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承包人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建设单位代表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建设单位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实施。由建设单位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承包人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建设单位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承包人按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建设单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天灾害结束。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代表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建设单位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建设单位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三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在施工场地内,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建设单位三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建设单位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建设单位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承包人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承包人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承包人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承包人应在14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承包人、建设单位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建设单位支付完毕,承包人将工程交付建设单位后,除有关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九份,甲、乙、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两份,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济宁市公证处各执一份。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 本合同书(2) 协议条款(3) 合同条件(4) 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纪要、合同(5) 中标通知书 (6) 投标文件(7) 招标文件(8) 施工图纸(9) 工程量清单(10)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各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本合同使用汉语。 3.2 适用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标准。 3.3 适用法律、法规:本工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 第四条 图纸 承包人须提供三套签章的施工图纸。第五条 建设单位代表姓名:_______ _______职务: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 _______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______ __________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委托的职权: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监督。需要取得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图纸外单项或子目的工程量的审核及单价的复核。第七条 承包人驻工地代表7.1 承包人代表姓名: 职务:级别: 编号:7.2 承包人赋予承包人代表的职权:受承包人委托全面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要素,完善合同、信息、组织管理体系,做好安全监督,文明施工现场工作。第八条 建设单位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计算工期前将临时水、电接至施工现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涉及本工程的市政配套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无。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7 向承包人提供的设施内容:不提供住宿及办公场所。第九条 承包人工作9.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进场后一周内提供两份材料计划,进度计划。施工过程中所使用主材部分,应提前5天报建设单位审核。9.2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由承包人负全责(责任、费用)。9.3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4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 9.5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竣工验收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交进度计划。 10.2 建设单位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收到承包人资料七天内予以确认。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和建设单位三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和国家行政机关要求停工(非承包人的责任),工期顺延。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国家和山东省、市质检部门明确要求中间验收的部位;此外,建设单位商请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要求对本工程任何部位进行中间验收。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的政策调整及市场风险等。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含在合同价内,不予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工程内容未做任何调整时,承包人所报工程量不准,视为已包含在内;工程内容减少时按固定总价合同相应减少;采购人如需增加工程内容时,须取得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工程量须取得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承包人三方确认后,方可增加。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无。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承包人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竣工验收前。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付首付款30%,完成工程量50%后,付至合同款的60%,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金额的90%,竣工一年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合同款的10%。合同价款凭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验收单及付款通知书由甲方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向乙方支付。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24.1 材料样品或样本:无。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 25.1 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无。第二十六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6.1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专业承包工程。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材料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工程变更按设计修改及现场签证。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提供叁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算及其资料,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否则迟一天按日向建设单位支付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一周内全部退出现场,每延迟一天退场罚款500元。32.2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提供叁套详细的竣工报告,并报建设单位审核。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21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付款通知书送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四周内不办理结算,从第29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货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保修内容为投注站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的全部内容。34.2 保修期:。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合同价款10%,竣工一年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合同款的10%。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和建设单位三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包人和建设单位三方协商解决; (2)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无效,并约定向济宁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济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按合同条件执行。36.2 违约金的数额:合同工期按本合同约定,如工期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延误一天赔偿 元,并以合同总价的为限,此赔偿费的支付不能解除中标单位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本工程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 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达不到合格标准,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按合同 支付赔偿金。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本合同条件执行。 第四十一条 保险41.1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费。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 43.1本合同在签订前由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公证费后,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并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九份,甲、乙、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两份,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济宁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安全生产合同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项目“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项目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工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费用由责任方自行承担。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法人章后生效,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四部分工程主要内容、任务与要求一、前言随着济宁市工业的发展,地下水的开采量逐年增加,地面沉降漏斗范围也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按照目前济宁市发展情况和发展规划,随着城市工业发展和城市规模增大,对地下水的开采如不加控制,地下水位仍有可能继续下降,结果必然会使目前分散的沉降漏斗互相连接,沉降面积会迅速扩大,并随地下水降落漏斗中心的转移而转移。所以,只要集中超采地下水,必将引起局部地面沉降。为阻止地面沉降发展到剧烈沉降阶段,防止地面沉降对城市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必须建立、健全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监测系统,随时掌握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和发展程度,确保济宁市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的持续发展。为保证地面沉降监测顺利进行,及时掌握地面沉降状况,同时为城市建设规划提供稳定的高程参照点,必须在市区建立基准点。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和地矿部行业标准《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DZ/T0154-1995)及中国地调局《地面沉降监测技术要求》(DD2006-02)也规定,在已发生地面沉降的地区,进行地面沉降治理监测时,必须埋设基岩标(高程基准标)、地面沉降标和分层沉降标,同时除对地下水水位进行观测外,还应对孔隙水压力消散进行观测。。在济宁市埋设分层标以查明对地面沉降起主要控制作用的具体层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地面沉降治理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为检验治理效果、缩短监测周期,也为市区今后规划提供稳定的高程基准点,在市区内埋设深层标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为促进济宁市和谐发展,建立、健全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监测系统,适时监测地面沉降发展趋势和发展程度,做好地面沉降预警工作,阻止地面沉降发展到剧烈沉降阶段,避免由地面沉降带来的经济损失,在济宁市城区进行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工作势在必行。该项工作对实现济宁市城市建设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更为重要的是为济宁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地质环境保障,同时也为当地政府关注的生态环境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等提供基础性决策依据。通过本次工作,为山东省地面沉降防治及控制工作开创先例,为省内出现类似地质灾害的其它城市提供了建设示范。1.1、目的任务研究济宁市地面沉降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开采地下水资源引发的地面沉降区进行重点监测,建社济宁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监测系统,进而初步建立起地下水水量——水位——地面沉降数学模型,预测以后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实现地面沉降的适时发布预警。有效监测由于地下水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为政府部门控制或防治地面沉降,合理开发和利用地下资源提供规划和决策依据。1.2、交通及社会经济概况工作区范围为济宁市建城区及规划区,包括济宁市市中区全部及任城区的南张、柳行、接庄、许庄和安居等镇、街道办事处,地理坐标:116°28′56″-116°39′30″、35°21′14″-35°27′09″,总面积180km2。区内交通四通八达,日东高速公路、新石铁路、327国道横穿东西,京福高速公路、津浦铁路、京九铁路、104、105国道纵贯南北,陇海铁路从工作区的南部通过,区内省道、县公路交织如网,内河航运可由南四湖~京杭运河直达江浙一带,交通非常便利。200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56.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81.6亿元。农业“十大基地”建设进展顺利,粮食总产稳定增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1家,完成增加值606.97亿元、利税248.41亿元、利润155.1亿元。工业五大产业集群实现销售收入、利税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50.4%和35.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25.6%。实现旅游社会总收入100.6亿元,8家骨干企业跻身全省民营经济百强行列。济宁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和探明储量的矿产有70多种。以煤为主,其次为石灰石、石膏、重晶石、稀土、磷矿、铁矿石、铜、铅等。全市含煤面积482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45%,主要分布于兖州、曲阜、邹城、微山、汶上等地。经勘探预测,全市煤资源储量260亿吨,占全省的50%,为全国重点开发的八大煤炭基地之一。1.3、以往工作研究程度济宁市城区水工环研究程度较高,自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地质矿产、城建、煤炭、水利等部门为不同的目的开展过不同比例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为本次建设工程奠定了基础,对本次工作具有借鉴、参考意义。1、1958年,原山东省地质局801水文地质队提交了《山东省济宁市供水水文地质勘测报告》(1:2.5万),该报告基本查清了济宁市区的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浅层地下水含水层条件,提交了地下水开采储量8.4万m3/d。对本次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的建设提供了地层结构、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开采历史和水位、水质背景资料。2、1982年,山东省地质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进行了1:20万《济宁幅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并提交了调查报告。该报告基本查清了济宁市区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对了解有关区域地质条件、区域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3、1980-1986年,山东省地矿局第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提交了《山东省汶泗河冲洪积扇侧向径流研究报告》,较详细地研究了汶泗河冲洪积扇的范围、分布及其侧向径流的时空变化规律,对查明该区的水文地质条件提供主要的参考资料。4、1980-1998年,济宁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开展了济宁市地下水动态和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先后提交了1980年至2005年的五年监测报告及各年度监测报告,将为本次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地下水动态、地质环境变异等基础资料和数据。5、1986-1990年,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院开展了“济宁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模型研究”工作,并提交了科研报告,该报告通过建立了地下水位、水质优化管理模型,提出了济宁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方案,为2000年前济宁市城市供水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提出了进行济宁市区水源地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的合理建议,此建议后作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为济宁市建委所采纳,先后布设了30多个地下水水位监测点和39个水质监测点。6、1989-1992年山东省地矿局第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与测绘队联合开展了“济宁市区地面沉降监测”工作,共布设水准点73个,地下水动态监测点51个,于1989年11月至1992年8月先后进行了四次精密水准测量,初步掌握了济宁市区地面沉降分布规律。7、1995年,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提交了《山东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报告》,对本区内的地面沉降地质灾害进行了调查。8、1986年-2009年,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写提交的1:50万1986-1990年、1991-1995年、1996-2000年、2001-2005年等五年《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研究报告》,取得了丰富的监测资料和成果,通过对地质环境监测数据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研究进行现状评价和发展趋势预测。以上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地质、水文地质及部分环境地质资料,为本次工作提供了区域性的基础资料。尤其是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拥有1986年以来工作区内的地质环境监测资料,上述资料对完成此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证,对本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述工作成果虽然较为丰富,但涉及本区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方面的建设及研究亟待加强,尤其是地面沉降的适时预警研究没有真正落实。因此,本区地面沉降监测网亟待完善,区内没有稳定的基岩点,水准测量需长距离引测,影响测量精度;1997年布设的水准点距今时间也较长,随着城市发展建设,水准点丢失或损坏不可避免。精密水准测量最近的一次是1998年,由于经费等原因,不能保证每年一次;没有地面沉降分层标监测标,对地层压缩变形的规律无从掌握。因此,为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计划在城区建设几组地面沉降分层监测标组工程,对区内不同地层的变形特征和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进行长期监测工作显得尤为必要。总之前期有关单位针对工作区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开展了大量的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这都将为本次工作提供翔实可靠的资料依据,使本次工作的针对性更强。而且,工作区内的城市经济实力逐年加强,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各级政府部门对生态地质环境的观念意识增强,这些必将为该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经济、技术、政策方面的支持。随着各种新技术、新方法及计算机模拟技术的运用,在技术上保障了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工作区的地质条件和经济条件,在充分收集研究前人资料的基础上,建设济宁市基岩标、分层标工程,利用地水量——水位——地面沉降三维数学模型,适时对地面沉降进行监测预警,在技术上和经济上都是可行的。1.4、大纲编制依据本次工作依据以下标准及规范:(1)中国地质调查局《地面沉降监测技术要求》(DD2006-02);(2)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2008年;(3)工程地质钻探规程(DZ/T0017-91);(4)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94);(5)GB 12897-2006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6)GB/T 14158-93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0000);(7)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8)CH/T 1004-2005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9)DZ/T0097 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25000~1︰50000);(10)DZ/T0133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11)DZ/T0154 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12)SL-237-019-1999 孔隙水压力消散试验;(1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14)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0133-1994);(15)1:50000城市地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技术要求(ZB/TD10004-1989)(16)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1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84号); (18)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CH/T2008-2005)二、地质环境条件2.1自然环境条件2.1.1、气象水文1、气象本区属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天气干燥,蒸发量大,降水偏少,易形成春旱;夏季天气酷热,降水集中,为降水入渗补给地下水的主要季节,同时又易形成洪涝灾害;秋季气温逐渐下降,又常形成晚秋旱;冬季天气寒冷,雨雪稀少。年内各月降水分配极不均匀,一般年降水多集中在6-9月份,占全年的90%以上。根据收集气象资料,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75.7mm,1964年降水量最大达1186mm,1988年降水量最小仅325mm。济宁市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1786.3mm,6-7月份蒸发量最大,1月、12月份最小。年平均气温一般在13.2-14.1℃,多年平均为13.6℃。2、水文工作区属淮河水系南四湖流域,地表河流较发育,东有光府河、西有梁济运河,南邻南四湖,市区内有老运河及其支流洸府河、越河穿过。南四湖:位于工作区南部,是我国十大淡水湖之一,也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由南阳湖、独山湖、昭阳湖和微山湖经京杭运河连接而成。流域面积31700km2,南北长126km,东西宽2-25km,湖面面积1266km2,具有防洪、排涝、蓄水、养殖、航运、旅游等多种功能,既是容纳众多季节性河流的天然水库,又是排洪防涝的必经走廊,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起着天然调蓄作用,南四湖于1960年在湖腰处建节制闸将其分割为北部的上级湖和南部的下级湖。上级湖湖底标高31.5m,多年平均最高水位34.44m,汛期水位可达35m以上,历史最高水位曾达到35.95m(1963年8月1日)。京杭运河:北自梁山县入济宁市境内,流经梁山、汶上、嘉祥、任城三县一区,南至任城区李集入南四湖,与市区老运河相通,是济宁市大型防洪排涝河道,同时具有引黄补湖和引湖水灌溉的功能,在济宁市境内全长88km。河水季节性变化较大,一般平均水位为32.6m,多年平均最高水位34.5m,多年平均径流量3.599亿方。老运河:为京杭运河的支流,自后营入口流向东,经草桥口、南门口至阜桥口转向南,再经闸口、南码头,最后流入南四湖。平时主要接受市区内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废水,雨季为城区排洪防涝的河道。丰水期平均水位34.4m,流速2.03m/s,流量约20m3/s,丰水期平均水位接近南四湖上级湖的高水位。洸府河:由北向南流经济宁市城区东部,向南注入南四湖,多年平均流量2.46m3/s,该河为季节性河流,自上游建闸后,上游来水量锐减,近年来已成为两岸工业和生活污水、废水的纳污通道。越河:为老运河支流,上游与老运河平行,是市区沿岸工业、生活污水、废水的主要排泄河道,其下游与老运河汇合。2.1.2、地形地貌区域地形属鲁中山区与鲁西平原的交接地带,地处南四湖流域的下游,京杭运河和南四湖以东为汶泗河多次泛滥沉积形成的山前倾斜平原,由北、东北向南微倾,西部为黄河冲积平原,西高东低。总地势东、西、北三面皆高,中南部低,南四湖及其周围为浅平洼地。区内微地貌形态是由黄河、古汶河、泗河多次泛滥改道沉积形成的,变化较大。洼地、岗坡、微斜平原相间排列,各自构成独立的地貌单元。济宁市城区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微向西南倾斜。地面标高较低,一般在35.1-40.3m,平均约38m,地形较为平坦,平均地面坡降为0.57‰,地面仅高出南四湖上级湖平均最高水位0.66-5.86m,李楼以南的大部分地区均低于湖水历史最高水位的35.95m。2.2地质构造工作区在大地构造上属新华夏系第二沉降带,为近南北向的济宁凹陷中心部位,西以嘉祥凸起为邻,东与兖州凸起相接,隐伏基岩断裂和褶皱构造较为发育。根据隐伏断裂走向,可将本区断裂划分为近南北向和近东西向两组,前者规模较大,后者为它的次一级构造,对区内地层沉积与分布具有重要控制作用的是孙氏店断裂和嘉祥断裂。嘉祥断裂:是济宁凹陷与西部嘉祥凸起的单元分界断裂,位于工作区西部,距济宁市区约8km,总体走向345°,倾向E,倾角80°,断距在400-2000m。该断裂时通过工作区附近的最大断裂,其西部与嘉祥凸起相邻,自新近系以来仍有活动,控制了新近系以来的松散地层沉积,断裂西侧抬升使西侧松散层厚度薄或局部裸露孤山残丘,而东侧则沉积了厚达220-300m的新近系-第四系松散地层,但新构造运动并不活跃。孙氏店断裂:是济宁凹陷的东部边界,其东部为兖州凸起,断裂总体走向345°,倾角70°-86°,断距大于1000m。该断裂在工作区东部区外约4km处由北向南穿过,控制了区内地层的发育和隐伏煤层的分布,是断裂西侧的煤系地层与东部奥陶系灰岩地层呈断层接触。刘堤头断裂:属孙氏店断裂和嘉祥断裂之间的次一级断裂,总体走向343°,倾向西,倾角70°,断距大于300m。上述断裂均属张性,在燕山期普遍活动后,喜山期仍有所继承,主要控制地层为侏罗系上统蒙阴组及新近系地层,使得在嘉祥断裂及孙氏店断裂的两侧、新近系半胶结松散层沉积厚度差异较大。2.3地层岩性本区主要分布有寒武-奥陶系、石炭二叠系、侏罗系、新近系及第四系等地层。2.4 水文地质条件2.4.1、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概述工作区处于鲁中山区南部山前倾斜平原和黄河冲积平原的交接部位。总体地势东高西低,北高南低,向西南方向微倾,北部的汶河冲洪积扇轴向近南北向,东部的泗河冲洪积扇轴近东北-南西向。两洪积扇在济宁市区附近叠加在一起,并在京杭运河及南四湖西部与黄河冲积物叠加,堆积了较厚的第四系-新近系松散岩类。松散岩类厚度因下伏基岩的起伏有较大差异。其厚度在120-300m之间;有从东北向西南增厚的趋势,隐伏在第四系以下的地层主要为寒武奥陶系、石炭二叠系、侏罗系及古近系地层,因此,本区埋藏着多种类型地下水。按其含水介质性质和地层时代可划分为第四系-新近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寒武奥陶系裂隙岩溶水两大类主要含水层。前者在整个山前冲洪积平原和运河西部的黄泛平原上均广泛分布,后者仅局部分布在兖州西部、济宁西北部等岩溶断块内。工作区内主要取水层为孔隙水,下面对松散岩类孔隙水重点论述。①第四系-新近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以京杭运河为界,可分为东部汶泗河冲洪积扇区和西部黄河冲积平原区两个水文地质单元。汶泗河冲洪积扇区,含水层自东北向西南增厚、层数增多、颗粒变细、埋藏渐深的趋势。一般含水砂层5-10层,单层厚度2-15m,含水层岩性主要为中细砂、中粗砂,局部夹泥质成分,其分选性、磨圆度稍差。在垂向上往往相对集中于埋深10-40m、50-120m和130m左右,在80-120m以下多呈半胶结状的松砂岩,含水层总厚度30-60m,单井涌水量2000-6000m3/d,单位涌水量200-400 m3/(d.m),局部大于500 m3/(d.m),由北、东北向西南至南四湖富水性逐渐变差。黄河冲积平原区有汶泗河冲积物穿插于黄河冲积层中,较好的含水层一般埋藏在30m以下,岩性为中细砂及粉细砂,单井涌水量一般在600-1000 m3/d,单位涌水量一般100 m3/(d.m)。区域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及上游地区的侧向径流补给,其次为灌溉回渗及河流侧渗等补给。地下水天然流向与地表水基本一致,京杭运河以东地区地下水由东北向西南流动,水力坡度0.6-1.3‰;京杭运河以西地区,地下水由西向东径流,水力坡度多小于0.1‰。除人工开采外,其中的湖泊是其主要的排泄地点。枯水期地下水水位最低,丰水期最高,区域地下水水位的自然变幅一般在2-7m,近些年来,由于用水量的迅速增大,加之降水量减少,地下水位呈持续下降的趋势,在开采比较集中的济宁城区及附近已形成超采漏斗,并在逐年扩大。②寒武奥陶系裂隙岩溶水含水岩组寒武奥陶系裂隙岩溶水含水岩组的分布严格受控于地质构造和地层岩性,主要分布于济宁市西北部的长沟镇附近,另外在东部与兖州市、邹城市交界处的接庄-石桥一带也有小面积分布。2.4.2、含水层划分根据工作区内松散岩层岩性组合、地下水的赋存条件、水力性质、含水层的埋藏条件,将济宁市城区松散岩类孔隙水划分为浅层潜水-微承压水和深层承压水两个含水岩组。2.4.3、地下水的补给、径流与排泄①浅层孔隙水的补给、径流与排泄a.浅层孔隙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其次为侧向径流、灌溉回渗、河流侧渗等。b.径流浅层地下水的运移主要受地形、地貌及人为活动因素控制,总的趋势是由东北向西南径流,与地形基本吻合。在市区由于受深层地下水集中开采的影响,浅层地下水则流向集中开采区。c.排泄浅层地下水的排泄以通过其下部的弱透水层向深层承压含水层的越流排泄为主,其次为近郊区农田灌溉的人工开采及侧向径流排泄。区内近郊区农田水利化程度较高,农田灌溉用水主要取自浅层水。在城区,因深层承压水出现大面积的降落漏斗,与浅层水形成较大的水位差,使得浅层水通过弱透水层或以天窗形式向下越流补给深层地下水。另外,在近湖区有少量浅层水流向湖区。②深层孔隙水的补给、径流与排泄a.补给受含水层埋藏条件的限制,深层孔隙水只能接受侧向径流补给及浅层孔隙水的越流补给。侧向径流补给:由于近些年来济宁市区深层水已形成大面积的降落漏斗区,导致周边地下水以侧向径流的方式补给,成为其主要补给来源。越流补给:由于埋藏较深,大气降水不能直接补给深层地下水,但其可通过其上部的弱透水层接受上覆浅层潜水-微承压水的越流补给,从而间接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b.径流天然条件下,深层地下水总体由东北流向西南,最终排泄于南四湖,由于地下水的大规模开发利用,现已改变其天然流场,在济宁市区及其近郊,地下水水位大幅度下降,形成了较大范围的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形成了低水压区,地下水由周边地区向济宁市区径流,水力坡度一般在3-4.6‰。c.排泄区内深层地下水的排泄主要是人工开采。区内工业及生活用水主要取自深层地下水。开采量约在35万m3/d。三、地下水开采现状及地面沉降现状3.1地下水开采现状3.1.1、城区供水水源地集中开采现状济宁市地下水取水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很快,自1958年开始开采地下水作为市区和近郊的工业及生活用水水源,但当时的需水量大约在1万m3/d,主要开采埋深在60m以上的第四系浅层水,随着城市工业发展和人口的增加,60m以上的地下水已不能满足需要,开采井逐渐加深,取水层位已延伸至60-150m,供水水源地规模越来越大,其取水范围已扩展到包括市中区全部和任城区南张、许庄、李营、柳行等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郊部分,面积约180km2。除济宁市供水集团公司自来水厂开采外,各大企业自备井遍布全区。地下水开采量有逐年增加的趋势。1987年市区实际开采量约16.7万m3/d,1992年为21.2万m3/d,1995年为33.86万m3/d,目前已超过35万m3/d。济宁市供水集团总公司承担着城市生活和市区部分工业生产用水的供水任务,拥有东、西、南、北及五泰闸等5座水厂、67眼开采井,全部取自埋深60-150m的第四系孔隙水。城市自备井主要承担着企业生产供水任务,主要开采60m以下的深层承压水,1997年市区拥有大小自备井340多眼,年开采量达5593.04万m3/d,占整个城区水源地开采量的50%以上。主要企业有发电厂、棉纺厂、毛纺织厂、二化工厂、抗生素厂、热电厂、一酒厂、硫酸厂、人民医院、电力二公司、纺织器材厂、山推二分厂等等。3.1.2、地下水分散开采现状在济宁市城区范围外的广大农村,除个别厂矿用水相对集中外,地下水开采主要呈分散取水方式。分散开采的主要供水对象是农田灌溉,其次为乡镇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区内农业水利化程度较高,范围包括安居镇、南张、李营、柳行、接庄、许庄等街道办的部分乡村,面积约120km2。机井密度20眼/km2,开采模数30万m3/(km2.a),开采井深度一般为30-60m,单井出水量80m3/h。3.2 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现状3.2.1、地面沉降发育状况济宁市地面沉降是1988年山东地矿局测绘队在其作高程控制测量时首先发现的,通过长期观测资料分析证实,该地面沉降规模在逐年增大,沉降中心位于矿山机械厂—西红庙—师范学校—南岱庄—刘庄一带,形状呈东西向近似椭圆形,由于吴泰闸水厂供水井移至建机厂、李庄一带,增加了对地下水的开采,造成整个城区地面沉降幅度增大,沉降面积也不断扩大。截止20世纪90年代末,总沉降量大于70mm区域近127km2,大于100mm的范围已达88km2,大于150mm的面积已达15.5km2,市区最大地面沉降量已达239.7mm。济宁市地面沉降区域上也不均匀,平面上沉降幅度较大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城区北部的自来水开采井分布范围内,由北向南逐渐减小,大致以红星路为界。3.2.2、地面沉降成因分析1、地层因素济宁市地处汶泗河冲洪积扇前缘,松散层厚度达220-300m,粘性土和砂性土交替堆积,其间分布有6-8层含水砂层,岩性多为中细砂,少量中粗砂和粉细砂,总厚度一般10-35m,分选性和渗透性较好,富水性较强,是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的开采目的层,城区开采井深度一般90-150m。2、人为因素济宁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工业经济迅速发展,对地下水需求量快速增加,城区地下水多年持续超量开采,造成地下水降落漏斗规模不断扩大(表3-1)。表3-1济宁市城区水源地超采特征值表年份开采量漏斗面积(km2)中心水位埋深(m)(万m3/d)20m水位线圈闭月份199033.244.1724.2619963670730.65200237124633.4水源地允许开采量(万m3/d)22四、工作部署及进度安排4.1工作部署原则本次工作部署遵循如下原则:1、充分收集区内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等方面资料,做好资料的二次开发研究。2、坚持以“一般与重点相结合,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安排、布置野外地面沉降调查及基岩标、分层标的选址工作,使其得以有的放矢地开展。3、深入研究济宁市地面沉降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开采地下水资源引发的地面沉降区进行重点监测,建社济宁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监测系统。4、在资料收集、地面调查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起地下水水量——水位——地面沉降数学模型,预测以后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实现地面沉降的适时发布预警。有效监测由于地下水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为政府部门控制或防治地面沉降,合理开发和利用地下资源提供规划和决策依据。4.2工作部署本次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研究工作根据工作目的任务,从三大方面进行工作布置:4.2.1场地信息研究此项工作应在设计编写阶段即可布置开展,应广泛深入多个部门充分采集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资料,然后将其叠加起来加以综合分析研究,以掌握工作区基本情况,指导野外调查工作有序展开。4.2.2、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在研究城区地面沉降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基础上,建设3组分层标(地面沉降监测站),包括:基岩标、分层标、地下水水位观测孔、孔隙水压力观测孔等监测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实现分层标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和传输;建立面向社会提供地面沉降监测、防治的科普宣传服务平台。4.2.3、综合分析研究在资料收集、地质环境调查、地质环境监测、基岩标及分层标观测网建设完善的基础上,建立起地下水水量——水位——地面沉降数学模型,预测以后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实现地面沉降的适时发布预警。为政府部门控制或防治地面沉降,合理开发和利用地下资源提供规划和决策依据。4.3工作进度安排本次工作周期为一年。总体工作进度安排为:1-2月内主要完成总体设计论证、资料收集、编制施工设计等;5-6个月内主要完成主站及辅站分层标建设的各项工作;3-4个月内编写勘查施工总结报告,评审验收。具体如下:4.3.1技术路线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编制施工设计方案,通过野外调查、地质勘察及试验获取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方面的资料,完成基岩标、分层标成孔及标体和监测设备安装等工作,编写施工竣工报告书和有关图件,进行评审验收。4.3.2工作方法主要工作方法有:资料收集,地面综合调查,测放孔位,基岩标孔及分层标孔地质勘察,室内测试分析,基岩深标、分层标成孔及标体安装等;之后进行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实现分层标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和传输;辅之建立面向社会提供地面沉降监测及防治的科普宣传服务平台。4.3.3实施方案为保证工作质量,在整个项目的工作过程中,按1SO9001质量体系进行质量管理,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项目技术人员在整个项目工作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要求进行。由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人员逐级负责,分层管理,确保调查工作成果优良。本工程建设计划周期为一年,其中:1、一个月编写总体设计及设计论证阶段;2、五个月完成主站分层沉降标组施工及验收及主站建标房、整饰及自动监测设备安装;3、两个月完成辅站1、辅站2沉降标组施工及验收;4、两个月完成辅站1、辅站2建标房、整饰及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及其建标房、整饰及自动监测设备安装;5、两个月完成编写勘查施工总结报告、评审验收及城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计书。五、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5.1资料收集资料收集为主要工作手段之一。根据调查工作目的、任务要求,充分搜集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开展的不同时期、不同比例尺的相关调查研究成果,分析掌握工作区地质、水文地质概况。①基础地质资料。②水文地质资料。③环境地质资料。④基础测绘资料:国家IGS永久站、山东省CORS基准站、国家一等水准路线点、原水准监测点、10m分辨率DOM模型、各种比例尺地形图等。5.2基岩标及分层标建设A、5.2.1、建设“一主两辅”的分层标站及附属设施1、主站主站标房占地约100-150m2,施工占地约600 m2。主站要建立相对完整的一套监测标组: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孔1个,基岩标1个、地面标1个、分层标4个,水位观测孔3个,孔隙水压力观测孔4个。2、辅站(两组)辅站建设两组, 单个辅站标房占地约100m2,施工占地约600 m2。2组辅站采用相对简单实用的标组设置,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孔1个、基岩标1个、地面标1个、分层标4个,水位观测孔3个。其它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同主站建设。3、基岩标结构设计为获取完整的地质资料,下标杆保护管前进行水文物探测井;钻探设备采用水源SPJ600型钻机。基岩标结构:基岩标结构主要由保护管和标杆组成。4、分层标组结构设计①地面标地面标按基本水准标石结构形式。主要由混凝土、钢管以及标点组成。②分层标分层标设计选用机械式结构形式。机械式主要由标头(观测标志点)、标杆、标底、保护管等组成。通过硬连接方式将监测目的地层标底、与标底相连接的标杆及标杆顶部的测量标头串联起来,依次将该地层的沉降量引致地表。 通过观测标头的高程来达到监测目的地层高程变化目的。分层标标底的结构采用保护管带伸缩管和保护管不带伸缩管两种结构形式。保护管用来保护标杆,使之不受上部地层的影响。伸缩管的作用是在被监测地层沉降压缩时伸缩管可以随时伸缩以便保护靠近标底部分的标杆免受其他地层的影响。根据不同标孔的技术要求,各个分层标的结构有差异。5、分层标组施工要求①地质鉴别孔、取芯、取样a、标组中最深的钻孔作为地质鉴别孔,全孔取芯,现场地层分层、岩性描述等地质编录,终孔绘制柱状图,作为确定标孔深度的依据。b、地质鉴别孔岩芯采取率:粘性土不小于85%;均质砂层、粘性土与粉细砂互层不小于80%;粉土与粉砂或细砂互层不小于70%;淤泥层不小于65%。岩芯直径不小于80mm。达不到取芯要求时,在其它钻孔相应位置钻进时补取。②成孔要求a、标孔下入保护管和标具前同径钻头通径,孔径满足设计尺寸要求,井孔达到垂直圆滑,孔内、孔底无沉渣杂物;b、各标孔须进行孔深校正,误差不超过0.5‰—1‰。c、标孔采用年检合格的测斜仪,孔斜均不超过1°; d、标具埋设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标孔标具埋设做到安全、稳固、到位、准确;e、整个钻探过程中,应随时监控泥浆的四大指标,即粘度、密度、含砂量和失水量,使泥浆达到优质,保证钻孔的施工质量。③管材及标具a、所用成孔管材均应满足石油套管或油管的材质要求,钢级不低于D50;b、标具材质满足设计要求;④其它a、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写施工设计,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审。b、对已施工完的标孔应采取措施,避免碰撞。对露出地面部分的标头、保护管、测管等应刷防锈漆保护,避免锈蚀。同时要在已建成的标孔外加装铁罩桶,以免标孔遭到人为破坏,待标房建成后方可拆除。B、5.2.2、实现分层标自动监测为提升分层标组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分析自动化水平,及时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管理部门提供有效信息,拟建一套分层标组数据信息自动采集系统(图5-1)。分层沉降标的自动监测系统,采用静力水准监测仪通过连通容器实施分层标组多点联测,通过通讯网与单板机的连接,实施远距离定点、定时遥控观测和数据采集,以此形成自动监测系统。地下水位观测孔和孔隙水压力观测孔均采用在观测孔中安装液压传感器的方式,当地下水位变化时,安放在水下的液压传感器将自动感应当前的压差信息,并将压差信息转换成线性电压信号馈送于数据采集终端,经A/D转换、数据采集并通过CDMA通讯模块传送于数据中心(分层标层降监测同理),由计算机解算出不同采样时间的水位高程值(相对高程)。3个站点均建立实时巡检,自动采集与监测数据远程传输系统,监测频率为1次/时。各站点的监测数据将统一传至“主站”的数据接收终端机,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图5-1远程传输示意图主要设备及功能:◆XSL:系列智能巡检仪◇32路模拟信号输入(标准电压、电流信号);◇16位A/D转换、数字滤波、数据保存;◇Led通道和数据显示,显示分辨率1/10000;◇可长期保存历史数据;◆DTU:无线CDMA数据模块◇采用内置TCP/IP协议的CDMA无线数据通讯模块;◇由数据中心控制,定时进行数据传输;◆数据中心:远程数据处理终端◇数据中心应有固定IP地址和CDMA的VPN连接;◇内置通讯软件,完成与DTU间的通讯;◇数据中心定时接收各站DTU主动上传或被动发来的数据; ◇数据中心在DTU上线时(数据中心屏幕显示)可实现:◇即时传输:数据中心主动向子站要数;◇接收历史数据:数据中心可发指令,接收SXL中存储的历史数据。C、5.2.3、建立科普宣传展示平台通过建立科普宣传展览馆,宣传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地面沉降防治知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调动广大群众防治地面沉降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防御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能力。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文字,介绍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形成机理、造成的危害损失、监测手段、研究成果和控制地面沉降的措施方法等。主要表现形式:文字图片、实物资料、多媒体演示等。5.3 GNSS运行站布设及高程联测D、5.3.1、建设目标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应结合国家IGS网、地震、气象、和SDCORS站, 构成分布基本均匀的CORS站网,形成平均边长10km左右的CORS系统,能够提供实时定位、精密定位、时空基准、监测监控信息。●精度:快速或实时定位:水平<5cm;垂直<10cm事后相对精密定位,变形监测:水平≤1mm;垂直≤3mm定时:单机定时精度≤100ns多机同步 ≤10ns●可靠性:年运行可靠率95%以上●完好性:报警时间<6s ,误报概率<0.3%●数据服务:○差分导航:传送信息:伪距改正数据,时延:<6s○精密定位:传送信息:相位改正数据或原始观测数据。时延:<6s。○PSTN拨号连接与Internet数据服务传送信息:参考站观测数据、转换参数等。服务方式:WEB,FTP。○兼容性:与中国地壳运动观测网络兼容。与中国地壳运动观测网络基准站间基线精度优于3×10-8。E、5.3.2、系统基本要求1、连续自动运行,故障自动报警,年运行可靠率95%以上、稳定可靠;2、卫星定位系统接收机主机或其外部存储器的容量应能保证至少存储30天的每秒采样GPS数据和气象数据;3、应该有稳定可靠的电源供应,在断电(交流电)情况下,可依靠后备电源连续工作48小时以上;4、建站初期应可按照设定的时间自动将观测数据,通过数据通信网络传输到数据中心;在数据中心建成后,开通网络RTK等实时服务功能时应达到可实时传输观测数据,和控制中心双向通信能力;5、具备系统设备状态、完好性检测功能,出现问题时具有报警及远程报警功能;6、系统具备静态后处理和网络RTK能力。7、支持数据中心以远程方式对站进行设定、控制和检测。其中,设定包括:接收机参数;控制包括:接收机启动与关闭、接收机参数的修改、数据传输控制;检测包括:接收机状态、计算机状态、电源状态。8、参考站网计算软件应支持分布式结构设计,易于系统扩展。F、5.3.3、系统构成总的来说,整个系统由四部分构成:●参考站网子系统:是整个网络的基础,提供CORS的原始观测数据(P1,P2,L1,L2等)。●数据通信子系统:数据通信系统包括参考站和控制中心之间(数据通信链路1)以及控制中心和用户之间(数据通信链路2)的通讯。●控制中心子系统(系统管理数据发布中心):需要可靠的服务器来运行数据处理软件—GPSnet、GPServer等,同时需要借助其它网络(Internet、电信网络)来向用户发布各类不同的数据。●用户子系统:简单分为静态用户、动态用户。静态用户指需要GPS原始数据进行后处理解算高精度解的用户;动态用户指需要实时得到点位解的用户。G、5.3.4、参考站子系统●功能:提供CORS的原始观测数据(P1,P2,L1,L2等)●要求:接收机的要求:双频多星及扼流圈天线。站址要求:区域内分布均匀,观测环境开阔,基础稳定。防护要求:要求配置避雷针、电涌防护器等。电源要求:配置UPS电源。●类型:地面型基准站(其中包含基岩站)H、5.3.5、数据通信子系统CORS系统的数据通信包括:系统基准站到系统控制中心的通信和数据中心到用户的通信,两者即有相同点又有差异,见表5-1。表5-1基准站到系统控制中心与数据中心到用户的通信的比较项目分类基准站到控制中心的通信数据中心到用户的通信有线方式政府网络、DDN、光纤网、PSTN、Internet等政府网络、DDN、光纤网、PSTN、Internet等,仅适用于精密事后处理。无线方式WLAN、GPRS等WLAN、GPRS等,适应于实时应用。要求基准站端接入速率不低于64Kbps点对多点或点对面式的通信方式。每线路速率根据要求而定(事后处理方式无要求;实时处理要求大于4800bps)协议TCP/IP或面向连接的协议TCP/IP或透明协议I、5.3.6、控制中心子系统●功能:资源管理、通信管理、数据管理、网络维护●结构要求:局域网要求:与Internet隔离。防护要求:配置电涌防护器。电源要求:配置UPS电源。可与用户数据中心共用网络。●最低配置:网络服务器、计算主机、数据库服务器。J、5.3.7、技术依据及指标1、技术依据本建设项目主要涉及测绘、计算机、安全防护、网络等领域技术,所依据的主要国际、国家和行业规范如下表5-2:表5-2技术依据名称编号批准单位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卫星通信中央站通用技术条件GB/T16952-1997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B/T15314-199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1993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GB7450-1987通信用电源设备通用试验方法GB/T16821-1997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编写指南GB8567-1988信息处理系统 计算机系统配置图符号及约定GB/T14085-1993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4-1990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12505-1990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CH/T2008-2005国家测绘局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1004-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1001-200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1995全球定位系统(GNSS)测量型接收机检定规程CH8016-1995中国地壳形变监测网络基准站建立规范地震局、测绘局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设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保安器GA173-1998国家公安部本技术设计书省地环总站2、技术指标技术指标(设计)主要包括定位和导航两部分,其次需要明确系统可用性、可靠性、兼容性、完好行等指标。系统的技术指标见表5-3所示。(1)表5-3CORS技术指标项目内 容指标覆盖范围注1导航全省范围定位参考站网构成的图形以内,以及周围15km以内精度注2动态参考基准地心坐标的坐标分量绝对精度不低于0.1m基线向量的坐标分量相对精度不低于3×10-7网络RTK水平≤5cm垂直≤10cm事后精密定位水平≤1mm垂直≤3mm变形监测水平≤5mm垂直≤10mm导航注3水平≤5m(1m)垂直≤7m(2m)定时单机精度≤100ns多机同步≤10ns。可用性注4导航95.0% (365天内);95.0% (1天内)定位95.0% (365天内);95.0% (1天内)完好性注5报警时间<6秒,误报概率<0.3%兼容性卫星信号L1,L2,P1(C1),P2,L2C(L5)差分数据RTCM-SC104 v2.3,CMR,RINEX容量注6实时用户GSM、GPRS方式:300个用户同时使用事后用户无限制应用领域导航陆上导航,地理信息采集、更新等定位测绘、规划、工程建设,变形监测、地壳形变监测等注1:覆盖范围是指不顾及通信网络覆盖时,系统定位能够满足精度要求时的空间范围。注2:精度数值为1倍中误差。注3:导航精度为码差分精度,括号外为单频机精度,括号内为双频机精度。注4:可用性指标为不顾及通信网络可用性条件下的指标。注5:完好性指标中的报警时间为发生故障到通知用户的时间间隔。注6:容量与通信网络和服务平台性能有关,此处为不顾及通信网络条件下的用户数量。3 性能指标性能主要包括自动运行能力、完整性监测能力、自动计算能力、联网和扩充能力、数据服务能力、静态及动态高精度定位能力、差分导航能力等。具体有:1)基准站为无人职守型,具备自动长期连续运行的能力,仅需定期派专人进行设备维护和清洁工作。2)控制中心具备自动完成基准站数据接入、数据入库、差分计算、故障报警等功能,仅需少量人员进行值班;系统发生任何故障(基准站故障或其它系统因素造成的故障)时可自动警示值班人员。3)控制中心具备基准站数据完整性分析、多路径影响分析、电离层和对流层变化分析、系统完整性监测等功能。4)控制中心具备网络差分计算(包括网络RTK和网络码差分)、单站差分计算(包括常规RTK和单站码差分)等能力;具备多机并行分布式计算能力,可适应大量基准站数据的同步计算;具备冗余热备份能力,可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5)控制中心具备与临近系统(或基准站)的联网能力,可适应基准站到控制中心间通信方式的扩充和改变,并尽量兼容未来的通信方式。6)具备自动响应用户请求,提供差分数据服务的能力;具备监测用户定位结果及其精度的能力,并留有针对用户位置进行二次开发的接口;具备用户使用授权、认证,监测用户使用时间、流量大小的功能。7)具有兼容性接口,可与多种实时数据发播系统相连,完成系统信息的实时广播;具有利用GSM、GPRS、CDMA等方式,进行差分数据服务的能力;可适应用户中心到用户间通信方式的扩充和改变。8)具备静态测量事后处理能力,即在系统有效范围内,利用单台GNSS测量型接收机可进行城市各级控制点测量(非完全荫蔽区),并可通过数据上传的方式进行网上自动计算,或从用户中心下载基准站数据自行处理。9)在范围内提供码差分(即DGNSS)数据服务,实现范围内的高精度实时动态定位数据服务。10)高精度实时动态测量,在可以进行网络RTK、常规RTK作业的区域,利用单台GNSS接收机和数据接收设备可进行高精度的实时/准实时定位,满足非荫蔽区各种测量要求。11)作为永久性基准站网络系统,部分基准站可升级为国家级的GNSS跟踪站、国家地壳形变监测的基准站网络。12)可以满足多种类型的用户设备的需要,用户应用软件采用中文界面,用户设备具有扩展接口,可以进行二次应用开发。13)系统具有扩展性,能同时兼顾其他卫星系统,如支持GLONASS系统、Galileo、我国的北斗系统等。K、5.3.8、参考站网参考站网子系统的设计主要包括:布网设计、选址、站点设计等方面内容。1、布网与选址A 布网原则1)参考站实现最大的地域覆盖,要求较均匀地覆盖整个市区。2)平均站间距要求在10-15Km左右。3)兼顾省内已有的地震、气象、SDCORS站点等,实现资源共享。B 布网设计根据以上设计原则以及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到其他部门的基站建设情况,在现场进行CORS的选点工作。C 选址原则各基准站选址时,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1)远离周边的高大建筑、树、水体、易积水地带,其距离不小于200m;2)应有10℃以上的高度截止角卫星通视条件;3)远离电磁干扰区(微波站、无线电发射台等强电磁波穿越地带)和雷击区,其距离不小于200m;4)避开铁路、公路等易产生振动的地点100m。5)基准站应避开地质构造不稳定区域:断层破碎带,易于发生滑坡、沉陷等局部变形的地点(如采矿区、油气开采区、地下水漏斗沉降区等),易受水淹或地下水位变化较大的地点; 6)便于接入公共通信网络和政府信息网络。7)具有稳定、安全可靠的交流电电源;8)交通便利,便于人员往来和车辆运输。D 参考站位置分布评价对选定的参考站位置,相应项目单位要做评定,以确定是否满足参考站建站条件的可用性,因此,在各个选定的站上分别设站,各采集24小时原始数据(30s采样间隔,不得跨越UTC时间0时),进行数据分析与评价,由相应项目单位确定建站的可行性并提出建议。2、站点设计各参考站基本结构相同,都由室外观测墩和室内仪器柜组成,室外设备包括避雷针,观测墩,GPS大地型天线等。室内设备主要是机柜和电池组,机柜内安装有GPS接收机和工业控制计算机、网络设备、电涌保护设备、UPS设备等。室内室外设备相互独立,仅需要将GPS天线与GPS接收机连接,另外根据需求可以连接气象设备,不同的气象设备有些可以连接接收机,有些可以直接连接计算机。工控机配备软件有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TRS或GPSBase、VNC或PC Anywhere、GPS Configurator、Winflash等。 图4-9参考站结构示意图A 网络连接参考站的网络连接设计包括参考站网络设备的选型、站内设备连接方式、外部网络连接形式等部分。各参考站的结构是网络终端(NT)或子网。主要设备包括GPS接收机、不间断电源UPS、通信链路,此外还有计算机、气象设备等。B 安全防护电涌是微秒量级的异常大电流脉冲,它可使电子设备受到瞬态过电的破坏。随着半导体器件的集成化程度的提高,元件间距的减小,半导体的厚度的变薄,使得电子设备受到瞬态过电破坏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如果一个电涌导致的瞬态过电压超过一个电子设备的承受能力,那么这个设备或者被完全破坏,或者寿命大大缩短。雷电是导致电涌最明显的原因,雷电击中输电线路会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每一次电力公司切换负载而引起的电涌都缩短各种计算机、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和PLC的寿命。另外,大型电机设备、电梯、发电机、空调、制冷设备等也会引发电涌。UPS也可被电涌摧毁。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在直击雷时可将大部分的放电分流入地,避免建筑物的燃烧和爆炸;UPS不间断电源可以净化电源并防止电源电压的剧烈波动;二者非常有用,但都不能保护计算机免受电涌的破坏,而且UPS本身集中很多微处理器,也可被电涌摧毁。由于参考站主要设备架设于露天制高点,雷电和电涌防护对于参考站的安全非常重要。电涌防护可以分为电力线、通信线、射频线、露天设备防护等几方面,具体设计如下:(1)在电力线进入UPS之前,加装电力线电涌防护设备,隔离UPS和电力线。(2)在通信线进入通信终端前,加装通信线(数据线)电涌防护设备。(3)在GPS(和无线电台)的射频线进入主机前,加装电涌防护设备。(4)在户外设备,尤其是GPS天线附近架设建筑物雷电防护设备。 3、数据通信与传输GPS参考站数据通信系统,是将GPS参考站的观测数据通过传输信道传输到系统管理与数据发布中心,实现数据实时监控处理、GPS差分信息实时广播及GPS数据Internet网络发布。A 参考站和数据中心的数据传输方案参考站和数据中心的数据传输方式有如下几种方案:(1)ADSL(带静态IP地址)包月服务。这样的方式需要的硬件比较简单,只需要向当地电信局申请几条电话线和ADSL专用调制解调器就可以了。缺点是需要连续的长期的投入、速度可能时快时慢,会造成数据延迟,同时要求离最近的交换机不能超过5km。(2)DDN专线租用。此方法具有速度快而且稳定的特点,非常适合本系统条件,但也同样存在一些长期持续投入的问题。(3)自架光纤局域网。有条件的话采用这个方法。此方法同样具有速度快、稳定性高的优势。只是前期的投入较大,手续较为复杂一点,但是得到了一劳永逸的效果,它非常适于VRS的数据传输。(4)无线传输的方式。通过无线电电台、卫星通讯、微波通讯等手段,传输的速度和可靠性都相对差一点,可能还受距离限制,不推荐使用。(5)局域网+无线网桥的方式。适合城市和山区结合的网络。在局域网不易铺设的地方采用无线网桥的手段作为数据传输的过度节点。(6)其他方式如ISDN、Internet、Frame Relay(帧中继)等方式可根据不同的区域情况也可以使用。根据上面各种方案的优缺点,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租用DDN专线将是安全快速建设参考站网络的最佳选择。B 数据中心和用户端的数据传输方案数据中心和用户端的数据传输有以下几种类型: (1)导航型用户,采用GSM移动电话或GPRS方式,通过GSM数据业务或无线IP协议连接到监控与服务中心,实时接收系统提供的伪距差分信号,实现米级或亚米级差分导航定位。(2)RTK用户,采用GSM移动电话或GPRS方式,通过GSM数据业务或无线IP协议连接到监控与服务中心,实时获取虚拟参考站差分改正信息,实现RTK高精度测量。同时,RTK用户还可以通过单站的广播差分,获取相位改正信息,实现RTK高精度测量。(3)系统管理与数据发布中心与Internet连接,事后处理用户通过上Internet网与之通讯,采用HTTP、FTP方式获取所需数据。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来看,RTK用户可以选择GSM或者GPRS作为RTK服务的数据通讯方式,后处理用户可以选择上网方式获取原始数据。4 数据控制中心A 数据控制中心的功能及提供的服务数据控制中心是整个参考站系统的核心单元,可以设在任何地方,但是一般设立在整个网络靠近中心的地带,这样可以节省通讯线路的费用。管理中心由计算机网络系统、用户数据中心等组成,与各参考站之间依靠公共网相连。作为整个服务系统的核心,管理中心要求具备以下功能:数据处理、系统运行监控、信息服务、网络管理、用户管理。图7.3显示简单的数据中心结构示意图。依照功能要求,系统设计可以设计如下的服务:(1)文件服务:数据存储、文件管理。(2)数据库服务:网管数据库、用户数据库、参考站数据库等。(3)Web服务:提供Internet访问的界面。(4)FTP服务:远程文件传输服务。(5)Mail服务:电子邮件服务。(6)DNS服务:提供Internet访问的域名控制。(7)网络管理服务:系统网络的管理。(8)网络安全服务:防火墙,用户鉴别。(9)数据处理(10)用户管理(11)系统主控图4-10显示控制中心只有一台服务器,在其上可以运行诸多软件来实现上述功能,图示将各个参考站数据经过公众网络和局内网络传送到服务器,由于远程参考站采用了串口服务器,可以设置其工作在虚拟串口模式,如同本服务器的一个真实串口一样,对串口操作来设置接收数据的一些参数,并且由其它软件远程访问参考站接收机,设置接收机参数。同时,如果参考站安装了计算机,也可以用远程监控软件控制远程参考站计算机。而数据中心与用户(静态、动态)之间则有两种不同的方式通讯,一种是通过Internet,另一种是通过电信网络,用户利用GSM、GPRS方式获得动态改正数,实现差分,得到实时解,多个用户的情况可以采用访问服务器的形式。 图4-10简单的数据中心网络示意图B 面向参考站的网络结构更为复杂一些的数据中心网络结构如图7.4所示,结合本地局域网,将各项服务分布于多台计算机上,实现分开管理,避免了简单网络所带来的集中管理的弊端,也就是说,集中管理没有实现备份功能,一旦主服务器遭到破坏,将可能会造成所有数据丢失的恶果。如图4-11所示,参考站数据(黄色RS块显示,有不同的连接方式)经过网络接入本地局域网交换机,分配了本地网络的IP地址,经过服务器1的数据分流,分别给予服务器2和服务器3,其中2和3运行同样处理软件,这样在处理服务器2出现问题时,服务器1立即给服务器3提供数据,这是不间断的。其它局域网内的工作站负责数据发布服务,或者其它应用(如地震应用的GARMIT软件)。安装运行有GPServer 和GPStream的服务器1和交换机相连,具有用户WEB访问、数据发布、用户管理、数据存储、文件管理的功能。服务器2和服务器3,配有磁盘阵列和磁带机,用于数据备份存储和实现两台服务器的热冗余备份。 图4-11复杂的数据控制中心网络拓扑结构示意图说明:本拓扑结构实现了双击热冗余备份,在项目前期建设期间可以单机运行数据处理,也就是安装GPSnet、RTKnet的服务器只需要一台,其它设备在将来根据现有局域网络进行扩充或利用。运行于UNI系统的GARMIT软件为地震应用所特别设立的,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保留或弃用。C 面向用户的网络结构设计面向用户的数据中心是提供服务下行链路,此系统将整个系统的计算结果与数据传递给各用户,由用户系统的设备接收并进行处理,完成系统服务中的最后环节,如图7.5所示,在系统中,具备以下的功能:1、实时的数据发送功能整个网络覆盖范围内,可以发送RTCM或CMR/CMR+或FKP格式的差分改正数据,可以是厘米级精度的RTK数据,也可以是分米级精度RTD数据;可以设置用户的不同权限,也可以对用户不做任何验证;既可以使用网络RTK方式,也可以设置成单基站广播差分信号,当然这需要在参考站另行增加电台发射设备及相关结构改造,这里不作赘述。2、事后的数据发送功能各个参考站的RINEX数据和原始数据在控制中心、各参考站计算机中都有存储,用户可以通过网络获取数据进行后处理;每个用户接收的差分改正数据可以存储在控制中心,可供用户研究使用;可以在用户指定的位置生成虚拟参考站RINEX文件,供用户进行后处理使用。3、面向用户的数据发送系统结构,详见图4-12。图4-12数据中心与用户之间的数据交换示意5、系统的安全设计A 系统数据保密根据国家关于安全保密方面的法规政策,对系统的定位、导航数据实行有条件限制的、内外有别的开放。B 系统安全防护设计系统控制中心和数据中心的网络,必须进行安全性设计,其基本要求是:●网络设计要求分为外部网和内部网。任何非授权人和黑客都不能进入内部网。外部网与内部网之间采用安全可靠的隔离技术。●外部网应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对用户口令和保密进行传输进程中的加密;对任何进入系统的用户(合法的、非法的、攻击性的)都应有记录等等。L、5.3.9、参考站水准联测设计方案按照《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参考站应埋设二等水准测量标志,并在GPS连续观测站试运行期间进行联测。1、作业依据水准联测按《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和《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执行。2、技术要求(1)系统高程的测定,按二等水准测量要求与国家的一等水准点联测。(2)二等水准路线上的水准标石埋设,标石类型执行《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3)水准仪器的基本技术要求:用于水准测量的仪器都必须送国家计量部门认可的仪器检定单位检定,检验合格后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仪器有异常情况,应按照规范进行检验或重新送检。1)常规水准仪基本技术要求用于二等水准测量的光学水准仪和配套水准标尺,有关仪器选用、检校要求和技术指标应执行《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2)数字水准仪基本技术要求用于一、二等水准测量的数字水准仪和配套水准标尺,有关仪器选用、检校要求和技术指标应执行《数字水准仪检校及一、二等水准测量规程》。(4)水准测量技术要求:1)二等水准观测应在水准标石埋设结束后间隔一个雨季和一个冰解期进行。2)联测在二等水准路线附近基准站的水准路线观测采用二等水准进行观测。3)观测记录中水准点名以点之记(标石)中的点名为准,水准观测与GPS观测上的同一点的位置应严格一致。4)要求保存原始数据和转换后的原始数据。3、水准联测A 普查根据规范要求,要对基准站进行二等水准联测,所以要对沿途水准点进行普查。1)应对基准站拟进行联测的水准路线的水准点进行逐点开挖普查,填写水准点普查情况登记表,并用手持GPS接收机测定大地坐标,按手持GPS显示进行记录,变化的要重新绘制点之记。2)对原水准标石和B、C级GPS标石点之记中选点者、埋石者及委托保管者没有来源的,在新绘制的点之记中仅填写维修单位、维修者、维修日期,并重新办理委托保管书。3)对于标石类型不详的点,应挖开标石一个侧面,按要求量测标石各部分的尺寸,绘制标石类型图。4)水准路线图应将沿途的GPS A、B、C级点当作水准点编入联测路线图中。GPS A、B级点的水准点名采用该点的原编号。对于布设在结点附近的GPS A、B、C级点,应以此点作为与之有关的水准路线的新结点。5)水准路线名称未改变的仍采用原路线名称,水准点名采用原点之记中眉头所用点名,并在点之记备注栏注明该点的其它名称。B 二等水准选点若联测水准路线水准点数量不满足,则需补埋水准点。(1)点位基本要求二等水准点位的选择要求离公路50m左右,离铁路100m左右,尽量符合GPS观测要求。间距平均5km(平原6km、山区4km),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加密。(2) 选点要求1)选点人员应由熟悉GPS、水准观测的测绘工程师和地质师组成。选点前必须充分研究项目设计书、大地水准面精化外业技术规定、实施方案、专业设计书;并充分了解测区的地理、地质、水文、气象、验潮、交通、通讯、水电等信息。2)选点人员应收集测区地质资料和水准路线资料,实地勘察选定点位。点位确定后用GPS接收机测定大地坐标,同时考察卫星通视环境与电磁干扰环境,确定可用标石类型、记录点之记有关内容,实地树立木桩和标志牌、拍摄远、近景照片。3)点位应选择在稳定坚实的基岩、岩石、土层等,能长期保存、满足观测条件的地点,并做好选点标记。4)选点时应避开环境变化大,测量标志难以长期保存的地点,如易受水淹的河床、低地、靠近铁路、公路、已规划的易受施工影响且有剧烈震动的地点。5)选点时应避开地质环境不稳定的地区,如断裂破碎带边缘、易发生洪水、滑坡、岩崩、局部沉降的地区,另外应避开有大量物质搬移的矿区、采石场、大量取土、地下水剧烈变化的地区。6)选点时必须绘制水准路线图、点之记。7)选点完成后提交选点报告,包括选点图、点之记信息、实地选点情况说明、对埋石工作的建议等。8)选点结束后,必须经过质检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埋石阶段。(3)二等水准点编号规则先确定水准路线名称,再按水准路线名称的简称加连续号定点名。如:二等水准路线名称为济莱线(济南-莱芜),则第一个水准点为:Ⅱ济莱1。C 埋石(1) 标石类型与适用等级标石类型与适用等级见表4-8。表4-8标石类型与适用等级等 级可用标石类型二等水准点基岩水准点、土层GPS、水准共用点、普通水准点(2) 二等水准点埋石1)水准点埋设前,应对普查的水准路线进行认真核对,确定需埋设点的数量。并尽可能满足GPS观测条件。埋设的水准点应建造护井并整饰。埋设后二等水准路线相邻两水准点间的距离一般平均为5Km。2)二等水准路线上的水准标石埋设,标石类型执行《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标志采用该规范中附录A4水准标志,但需在标志顶部中心钻一个Φ=1mm深=2mm的孔洞,便于进行GPS观测。3)在水准标石埋设的关键工序应拍摄数码照片(300万像素以上)4张,相片应反映如下内容:a.基坑的深度和底部规格;b.基座的浇铸厚度和柱石状况;c.标石上部护井情况;d.点位位置及环境情况。4)每条路线埋设结束后,应对水准路线进行整理,绘出完整的水准路线图,使得路线图中的水准点数、点名与该条线路中的点之记数量和点名一致。3.4 观测1)一、二等水准观测采用统一软件,点位说明等文件记录格式应一致。用于内业计算的标尺号、路线标识中的观测年代、等级等信息,上下标志、明暗标志联测UD数据应放入路线lr*.dat文件中。2)填写上下标志、明暗标志联测高差统计表。3)按路线形成的外业高差与概略高程表。4)仪器、标尺检定与检验资料包括:仪器、标尺检定证书,检验项目内容、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精度情况等。鉴定资料内容记载要清晰,资料装订成册。一对标尺每米改正系数鉴定结果、标尺检定值及鉴定时间注记要清晰。5)对构成闭(附)合环线的路线进行拼环计算,绘制拼环示意图。6)水准观测测段小结、外业高差表与概略高程表、纬度文件、技术总结、检查报告、验收报告等有关的文档资料分别装订成册。4 观测路线CORS参考站水准联测路线见图4-13,GPS联测网见图4-14。M、5.3.10、测量经费预算说明测量经费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测绘局2009年发布的《测绘生产成本定额》测算,设备费用参考市场价格:1、设备需求主要包括CORS站设备、GPS接收机、系统控制中心及相关设备、网络通讯及相关的软件系统等;2、测量及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基准站选点、埋石、基建施工、基准站设备安装与调试、CORS站防雷工程、控制中心基建施工、控制中心设备安装与调试等;二等水准路线布设、选点、埋石、观测、计算;GPS观测、数据解算等方面内容。3、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前期调研与准备、踏勘选点与技术设计、质量监督、专家评审论证、技术培训、咨询、考察以及验收等;N、5.3.11、进度计划本项目的计划工程进度分为六个阶段:1、编写规划、技术方案1个月的时间编写CORS的建设规划、详细的项目设计书或工作技术方案、初步的经费预算等。2、CORS站网布设方案,踏勘选点、土地征用等前期工作3个月时间在现有地形图上进行CORS站网的布设与优化,制定CORS布网原则与方案(交通、土质、磁干扰、遮挡等因素),并进行综合讨论与论证,使得CORS能最大可能地满足建设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实地踏勘选点,根据实地情况进一步优化布网,在布网选点工作完毕后,加强与地方沟通协商,进行土地征用工作。3、基准站基本建设以及辅助建设1个月时间要完成土地平整、基准站(站墩)建设、以及水、电、网络、数据传输专线、交通道路等的建设,为后续的仪器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和试运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4、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同时,根据CORS建设的需要,需安装的仪器设备主要包括GPS接收机设备、数据传输设备、数据接收与处理中心、系统控制中心、通讯设备、避雷设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等。5、设备调试及试运行(水准联测时间)最后,进入设备的最后调试和试运行阶段。可以概括为本地安装调试和系统调试两类。本地安装调试分为基准站和控制中心两部分,包括:(1)基准站GPS天线、防护罩、电缆等安装。(2)基准站GPS接收机、交换机、UPS等设备集成、安置。(3)基准站内部网络的调试。(4)基准站UPS设备调试。(5)基准站GPS设备调试。(6)控制中心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集成、安置。(7)控制中心内部网络的调试。(8)控制中心UPS设备调试,软件安装。(9)控制中心与外部网络路由调试。(10)控制中心服务器软件安装、网络RTK服务软件安装等。系统调试内容包括:(1)控制中心到各基准站通信链路的调试,进行通信延迟等测试。(2)控制中心到Internet的通信链路的调试,测试通信延迟。(3)控制中心端,基准站数据接收的连续性测试。(4)用户中心与用户的无线通信(GSM、GPRS等)调试。(5)用户中心网站调试等。6、项目验收2012年xx月。O、5.3.12、数据解算基本规定1、采用精密星历2、采用GAMIT软件解算3、采用动态国际重力场模型EGM20094、采用CGCS2000坐标系定义5、采用10m分辨率DOM该项工作委托国家大地测量数据处理中心进行GPS平差、水准平差工作。5.4地面沉降监测预警济宁市地面沉降主要与过量开采地下水有关,为研究和掌握地下水开采与地面沉降之间的关系,必须利用已有地下水相关信息(水位、水量等)资料,按照渗流力学理论和方法,建立地下水流模型,对地下水运动进行模拟。在充分收集、利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工作区地质环境条件,合理布设地质环境监测点,包括不同深度地下水的水位监测,结合水利部门已掌握的丰富资料,进行地下水开采量调查及地下水水位监测工作,在城区地面沉降易发区内有重点地布设物探和钻探工作量,并利用已建立起的基岩标、分层标监测数据,建立水量——水位——地面沉降预警模型,进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预警。六、主要实物工作量根据工作目的和任务,结合工作区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工作主要实物工作量,详见表6-1。具体情况如下:表6-1 主要实物工作量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工作量备注1资料收集套若干2水工环地质调查km21801:2.5万 3钻探m36294物探测井综合数字测井m3629测井斜点805抽水试验组16水质全分析件207水位观测点.次2008土工试验个13659样品采集件90010水准测量km17011工程点测量点4512地质编录90013标孔测量装置及孔口保护个3314自动化监测设备及软件组315标房建设组316成孔管材及附件17数字化成图幅8MAPGIS软件系统18GPS定位点3619资料整理、施工技术报告编写套1七、组织管理及质量保证7.1组织管理7.1.1项目组织管理为了保障该项目的顺利进行,由济宁市国土局和项目承担单位组成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项目的实施。在其领导下,再组成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项目调查小组,负责项目的野外调查及报告的编制工作。7.1.2项目组人员组成为保证该项目保质保量地顺利完成,项目承担单位需组成精干的专业队伍实施工作。7.2质量保证7.2.1管理措施及质量保障为了保证该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成果质量,严格按照GB/T19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并加强对项目实施阶段的自检、互检、专检的质量控制措施。具体措施如下:1.项目组均由符合要求的高素质工作人员组成;2.设立质量管理专家组,对项目开展后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进行监督、检查,对阶段性技术成果和成果报告质量进行全面验收;3.及时汇报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或疑难问题,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针对不同的问题分别提出解决方案;4.对工作质量实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人员”终生负责制,提高项目组每个成员的责任感,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调查工作。7.2.2安全及劳动保护措施野外调查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法,加强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每个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调查工作按规范进行,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司机安全意识,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八、预期成果8.1、文字报告:《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总体设计》;《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施工设计》;《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监理及总结报告》;《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研究设计书》。8.2、实物成果:(1)分层标3组;(2)分层标自动监测设备3套;(3)科普宣传展览馆1个。8.3、附件:(1)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表;(2)钻孔综合柱状图表、抽水试验成果表、水质分析成果表、地下水动态观测成果表;(3)野外原位测试成果表、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成果表等土工试验报告;(4)自动监测设备使用手册(5)调查、施工的有关照片和录像片等。以上成果以纸质和光盘形式提交,数字成果按中国地质调查局空间数据库指南及有关规定执行。九、报价说明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括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服务,且完全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内。2、工期:供应商也可根据自身实力竞报。3、项目质保期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竞报。十、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首付款30%,完成工程量50%后,付至合同款的60%,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金额的90%,竣工一年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合同款的10%。合同价款凭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验收单及付款通知书由甲方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向乙方支付。十一、施工、验收本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设备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并出具相应合格证、进厂检验报告和质量保证书。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竣工并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十二、参考资料 除参见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外,投标人可对现场的考察勘查、测量,本招标文件所附资料仅供参考,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对投标人自行获得的技术资料不负任何责任。十三、其他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要求,投标人均应按现行的国家、省、市的标准或规范(规定)执行。第五部分报价文件目录格式第一章报价函部分1.1报价函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报价一览表1.4报价函附录1.5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章资格、资质证明文件2.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3 企业资质证书及所获荣誉2.4 项目参与人员证书2.5 企业简介2.6 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3.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2总报价3.3工程项目总价表3.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3.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3.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3.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3.8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3.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3.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3.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3.12主要材料价格表3.13 近两年已完成或在做的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3.14 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第四章 技术文件4.1施工方案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4.3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请报价单位按照报价文件目录格式注明页码。 第六部分 报价文件报价函部分格式一、报价函格式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已经认真审阅了此次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预警研究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NGP/2012/G0032(J)),并对其没有任何保留意见,经研究决定参加本项目报价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2、如果我们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们理解,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和保证;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们同意按文件要求提交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用等,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单位,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全权代表姓名、职务:报价单位全称(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报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报价授权代表,全权处理此次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预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JNGP/2012/G0032(J))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特此授权。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单位: 部门: 职务:报价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日三、报价一览表报价单位名称(盖章)工程总报价(元)小写: 大写: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免费质量保修期(年)项目经理其他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日四、报价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天2误期违约金额()元/天3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款的()%4施工总工期日历天5质量标准6进度款付款时间无7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四周内付结算工程款的90%。8质量保证金及保修期10%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一年后四周内无息付清。本表空格部分由报价单位填写。报价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日第七部分 报价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一、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表一报价总价报价总价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报价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编制时间:表二 工程项目总价表工程名称: 共页第 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合计表三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 共页第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合计表四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共页第 页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3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4规费5税金合计表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 共页 第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综合单价合价本页小计:元。合计:元。(注:本表为样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表六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共页第 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合计注:施工措施费用包括脚手架、临时支撑、冬雨季施工、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等全部施工措施费用,投标人自行填报本表,不填视为让利优惠。表七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 共页第 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采购人部分合计2投标人部分小计合计表八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 共页第 页序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 价1人工小计2材料小计3机械小计合计表九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共页第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表十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工程名称:共页第 页序号措施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小计合计表十一 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共页第 页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品牌质量等级生产厂家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123445678注:1、本主要材料价格表必须填写。未注明或不填写均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予评审。2、本表格可按相同格式扩展。表十二 技 术 正 偏 离 表项目编号: JNGP/2012/J0019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序号设备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实际情况偏差内容说明说明:1.如所报设备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技术正偏离,请填写上表;2.如所报设备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技术正偏离,请填写“无”。 年月日 第八部分 报价文件技术部分格式一、施工组织设计1、 报价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采购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2.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2 劳动力计划表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施工进度节点控制图二、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报价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三、劳动力计划表(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注:1.报价单位应按所列格式提交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报价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四、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一、临时设施布置报价单位应提交一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布置。二、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位置需用时间合计报价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注:(1)报价单位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长或复印。五、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1.报价单位应提交的施工进度横道图、节点控制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报价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单位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节点控制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 项目经理简历表及建造师资格证书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七、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做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 别专 业主要项目名称1、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建造师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2、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3、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八、项目经理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建造师年限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在做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完工工程质量九、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在做或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做或完工工程质量 十、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注:1. 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报价单位自行设计。2.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报价文件一起装订)。十一、近两年已完成或在做的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合同价格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质量标准 第九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打分法),即综合各报价单位的商务、技术、综合实力等因素并打分。满分100分。打分前,首先进行报价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报价文件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报价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单位的权力和报价单位的义务方面未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报价文件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报价单位进入评审打分阶段。按附表所述的评分标准,由谈判小组成员对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谈判小组择优推荐成交单位侯选人。 二、评标办法序号内容分数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得2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20%×1002合理化建议4分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认可,每有一条得1分,最多得4分3原件审查10分(1)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2)具备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以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为准。5施工组织设计(66分)5~25分(1)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可操作性程度,得0-10分;可操作性强,施工方法科学合理的得10分,一般得6分,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分。(2)工艺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是否先进合理,得0-10分;施工工艺先进合理的得10分,一般得6分,基本满足的得2分。(3)管理方法是否先进,能够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目的,得0-5分。管理方法先进科学完善的得5分,一般得3分,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分。1~6分主要施工机械配置是否满足工程需要,是否合理。施工机械配置齐全合理的得6分,一般得3分,基本符合要求得1分。1~6分拟投入人员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和技术保障措施是否合理,能否满足要求。合理完善的得6分,一般的得3分,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1~6分确保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靠。科学完善的得6分,一般得3分,基本符合要求得1分。1~6分工期目标和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切实的保证工期措施,符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能较好的完成工程的。工期保障措施完善合理的得6分,一般得3分,基本符合要求得1分。0~6分质量控制措施完善、可行,能确保成果质量,按期完成,达到预期成果。措施完善合理的得6分,一般得3分,基本符合要求得1分。0~5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方案和措施是否可行、合理。措施完善合理的得5分,一般得3分,基本符合要求得1分。0-6分(1)后期服务承诺0-3分;(2)相关技术设备承诺0-3分;备注:1、评分标准仅针对报价主体;2、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报价;3、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4、本项目不接受不平衡报价;5、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当谈判小组成员为7人以下单数时,各报价单位得分为所有谈判小组成员所打分数的平均值;当谈判小组成员为7人及以上单数时,各报价单位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所打分数的平均值。7、关联公司之间业绩不认可,关联公司情形见报价单位须知前附表第7项第7条。 第十部分 封面格式投标文件(正本)项目编号: JNGP/2012/G0032(J)项目名称: 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预警研究项目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投标文件(副本)项目编号:JNGP/2012/G0032(J)项目名称: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预警研究项目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 原件资料项目编号:JNGP/2012/G0032(J)项目名称: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预警研究项目供应商名称:(公章)序号原件名称数量备注12…资质证明文件项目编号:JNGP/2012/G0032(J)项目名称:济宁市城区地面沉降基岩标、分层标建设及预警研究项目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封口格式:…………………于2012年月日上午09:30之前不准启封(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