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飞达路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大泗河~康平路)大丰区飞达路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大泗河~康平路)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公告
大丰区飞达路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大泗河~康平路)大丰区飞达路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大泗河~康平路)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公告
大丰区飞达路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大泗河~康平路)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区飞达路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大泗河~康平路)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丰区飞达路(大泗河~康平路)
2.1.2项目编号:DFGC********
2.1.3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0km,规划红线宽40m,约5000万元。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城市道路、雨污分流、道路照明、交通设施、通信等市政综合工程。
2.1.4服务期要求:①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在服务期间定期编制跟踪审计月度、季度、半年度情况报告,最终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完整的咨询成果文件;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2.1.6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并配合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最终审计。
2.1.7合同估算价:47.71万元
2.1.8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具体包括(不限于):①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预算并提出审核意见。②审核工程施工合同并提出审核意见。③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④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⑤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⑥驻场服务、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及价格使用前参与市场询价及调研,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和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⑧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和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⑨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⑩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余同),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名,其中造价工程师(或者中级及以上造价员)不少于2人(土建专业不少于1人、安装专业不少于1人,以资格证书上的专业类别为准)(通过今年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的可以提供网上截图或者查询途径),其他人员具有初级及以上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通过今年的二级造价师考试合格的可以提供网上截图或者查询途径)。
3.2.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人员、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自2020年8月(含8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以上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人员的参保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不予认可。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4月2 日至2021年4月12 日18时前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 日15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特别提醒
10.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会议的方法: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909-700-358”,“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放。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永芹 联系电话:133*****056
联系地址:飞达路与丰华路交叉口东北角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152*****065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丰尚国际1#楼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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