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纺厂生活区旧城改造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毛纺厂生活区旧城改造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毛纺厂生活区旧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新疆毛纺厂生活区旧房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新疆金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昌吉市毛纺厂生活区延安南路157号
4、项目总投资: 8.5亿元人民币
5、项目概况:拟建项目占地总用地面积约11.5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6万平方米。其中包括拟建25层住宅楼12栋、21层住宅楼13栋、17层住宅楼1栋;地下车库78000 m2,大型超市15000 m2,商业面积25000m2,活动中心含(会所、社区、物业用房)3600 m2,高档的商务酒店15000m2;居住总户数1215户;居住总人数3888人;绿地率为35%;建筑容积率3.5,建筑密度35%;地上地下停车位共2391个,其中地下停车位2191个,地面停车位200个。本项目建设期从2013年7月至2015年5月。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施工期:主要包括扬尘、施工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弃土弃渣、水土流失等。
营运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餐饮油烟、居民厨房废气、垃圾收集点臭气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及道路及时洒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弃土弃渣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营运期:地下车库废气通过竖向井引至地面排放,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标准;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居民区和商业区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同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排入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在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询项目简本或公众认为必要索取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联系: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金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157号
联 系 人:马拥军 联系电话:135*****668
2、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郭亮 联系电话:138*****681
邮箱:********7@qq.com">********7@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从参与的调查范围为项目区及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民。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项目的其它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填写调查问卷方式,向环评机构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17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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