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人工湖工程招标公告
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人工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项目人工湖工程已由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庆市发改【2013】1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庆阳市和西峰区政府自筹。项目法人为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项目人工湖工程建设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吴兰玮,项目建设资金已筹措到位,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项目人工湖工程是在对西峰城区地表降雨及洪水资源的收集保护利用的基础上,集生态水利、景观水利、旅游、休闲、城市防洪、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区域位于西峰区已规划新城区,涉及董志镇北门村、董志村、后官寨乡司官寨村,属西峰城区近郊,建设区域在岐黄大道东、西两侧各400米,北止石油路向南延伸600米处。项目用地总规模为1046亩。
人工湖工程以西峰南部新城区约7.02km2硬化地面作为集雨场,水域面积400亩,库容88.06万m3,年复总蓄水量173.60万m3;成湖最大水深3.90m,平均水深3.40m,湖岸线长度4.05km,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引水工程首部为预留岐黄大道集雨口,超标准洪水通过现有星湖溢流堰改造后下泄,排入泄洪明渠,经董陈公路泄洪涵洞和泄洪涵管,排入崆峒西沟,项目区西南部设水体循环泵站,埋设DN1000预应力钢筋砼引水管道,使天湖水体回流到庆阳湖,实现人工湖水系运行期间的水体循环。同时配套建设引水、排水、净水、溢流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为以上人工湖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及金属结构设备,工程计划2013年6月9日开工建设,2014年10月30日竣工完成,工期490天。
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项目人工湖工程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其中:
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项目人工湖工程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1)主湖区开挖工程:开挖总土方量126.89万m3;回填总土方量0.58万m3;
2)主湖区湖体防渗工程:湖体防渗层总面积24.87万m2;
3)周边回填工程:土地回填区设计总面积17.41hm2,需要总回填土方量35.82万m3(压实方),人工山体填筑占地总面积10.63hm2,最大高度18m,填筑总土方量74.92万m3(压实方)。
4)堤岸防护工程:西部湖区人工堤岸防护长度1280m,采用M10浆砌块石挡土墙,墙高2.50m;东部湖区人工堤岸防护长度1522m,采用M10浆砌块石挡土墙,墙高1.10m。
5)护砌工程:种植浅水植物+堆毛石护砌3.89万m2,预制砼块0.23万m3,浆砌块石0.34万m3;
6)引水工程:包括引水明渠长71m,调节沉沙池最大调节容量23810m3;
7)溢流堰及连通明渠工程:建设星湖溢流堰和泄洪明渠,作为庆阳湖水系的超标准洪水泄洪通道;
8)涵洞(管)工程:建设庆阳湖至天湖连通暗涵董陈打到路涵,庆阳湖至天湖连通暗涵为二孔C25钢筋混凝土箱型涵洞单孔净宽2.5米,董陈大道路涵为一孔C25钢筋混凝土箱型涵洞单孔净宽3米净高2.5米;
9)泵站工程:新建水体循环泵站1座,泵站设计流量1.20m3/s,设计净扬程8.59m。
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项目人工湖工程监理标段,主要任务为:中标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对施工标段全部建设内容进行监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施工标段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2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1.3 企业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农田水利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1.4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水电、农田水利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五大员必须持有岗位证书;
4.1.5 投标人近三年来完成同类工程合同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
4.1.6 近五年内无任何诉讼案件;应该提交检察院出具的法人近五年来无行贿档案查询回执;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具有良好的施工信誉和履约能力。
4.2 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企业三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有1名总监理工程师和2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来从事过同类建设工程监理,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投标人应具备现场监理的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能力。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5外省投标人必须持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准入证必须为2013年3月份以后办理),并年检合格。核备意见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5. 出售招标文件
5.1 愿意参加本次招标工程投标的企业派代表在西峰区水务局(九龙路26号)项目办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3年5月11日至2013年5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5.2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3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缴纳工程图纸押金,每套500元,中标通知发出后7天内投标人在向招标人退还图纸的同时,招标人向未中标人退还图纸押金,若投标人损坏或遗失图纸,则招标人不予以退还图纸押金。
5.4购买工程标段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资料证件:
5.4.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等副本,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4.2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岗位合格证书,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4.3企业概况及施工简介,近三年内承建过同类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合同、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5购买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资料证件:
5.5.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5.5.2营业执照副本、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5.5.3已承担或正在承担类似工程监理情况和业主证明文件;
5.5.4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说明并附财务审计报告及复印件;
5.5.5企业信誉证明及近三年涉及的诉讼情况;
5.5.6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事监理工作的业绩证明等。
6. 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9:00时,开标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9:00时。
6.2开标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7.踏勘现场和标前会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013年5月17日9:00时到庆阳市西峰区水务局项目办,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并答疑。参加踏勘现场的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项目人工湖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甘肃省西峰区九龙路26号
联 系 人:原永杰
电 话: 139*****018 ****-*******
传 真: ****-*******
代理机构:庆阳市财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市环保局向西800米园缘商务宾馆四楼)
联 系 人:刘孜卓
电 话:****-*******
传 真:****-*******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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