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鹰潭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鹰潭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鹰潭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鹰潭市信江新区;

投资规模:约人民币9600万元;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含地下部分11000㎡),土建、装饰、水电、空调安装及园区内市政、绿化大门等附属配套;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不含精装修、市政、绿化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装饰、水电、空调安装及园区内市政、绿化大门等附属配套工程;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5月 6 日起,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开标当天缴纳,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5 月 27日上午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荫东路和湖西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鹰潭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138*****9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135*****959


2013年5月 6日

附件: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 鹰潭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人: 鹰潭市公安局 (章)法定代表人:张荣先 (章) 联系人:吴志勇 电话: 138*****989 编制时间:2013.5 鹰 潭 市 重 点 工 程 办 公 室二 ○ 一 三年投标须知第一节前附表工程名称鹰潭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建设地点鹰潭市信江新区工 程 立 项批 准 文 件鹰发改投资字[2012]48 号文设计单位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工程投资约9600万元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含地下部分11000㎡) 结构类型及层 数十层 框架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工期 365日历天(不含精装修、市政、绿化等附属工程)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保证金数额192万元获 取 招标 文 件时间2013年5月6日地点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自行下载现场踏勘时间2013年5月12日地点自行前往施工现场招标答疑会时间2013年5月16日地点不组织,自行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 份。投标文件递交受理单位鹰潭市公安局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荫东路和湖西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5 月 27 日(上午、下午)9时 00分开标会时间2013年 5月 27日(上午、下午)9时 00分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荫东路和湖西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第二节综合说明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装饰、水电、空调安装及园区内市政、绿化大门等附属配套工程;2、现场施工条件(1)建设用地面积约120亩;(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完成;(3)施工用水、电具备;(4)有关勘探资料具备;(5)初设图纸设计和审查、备案情况 完成 ;(6)其它/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鹰潭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市重点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热照原件。(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房屋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4)“五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注册建造师需携本人身份证到场开标,开标期间不得离场。 (5)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原件(投标保证金未按金额及日期到帐的作自动弃权处理)。(6)投标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三)投标人可以自行安排人员和组织结构,但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13年5月12日下午17:00时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招标人的补充通知和投标人的疑问解答在鹰潭市政府网站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查询。(六)招标文件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7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通知在鹰潭市政府网上公布。2、补充通知应报有关部门备案。3、补充通知将在鹰潭市政府网站刊登,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八)招标文件备案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有关规定送至市重点办备案。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三、投 标 报 价(九)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3)种方式。(1)固定费率报价招标人约定工程风险包干系数为 0 %(一般按2%~5%。;工期在6个月内的,可按0~3%)。招标控制价、标底的工程风险包干费用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计取,列入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主材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并按计价规定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差价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经市财政审核的控制价乘以中标企业所报的投标费率即为合同价,中标企业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对控制价内的工程量的错算(各子项误差在3%以内不调整)及漏算可以提出疑问,但对项目单价不能提出疑议(除控制价单价有重大失误外),如中标人在一个月内没有提出疑问,将视为认同本控制价,在结算中将按以控制价为结算依据。(2)可变价格报价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合同价或者单价在履行过程中可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3)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控制费率的85%~97%(不含本数)之间报价。控制费率为100%,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00.00%)。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3) 种。(1)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定额计价标底、投标报价应根据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和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和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依法由投标人负责。(3)采用招标控制价报价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本工程选择( 2 ),1、工程量清单计价,2、定额计价】规定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或者开标之日(不含开标之日)3天前下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者提供招标控制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有误差,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经双方核对,应予以调整。当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价中的工程量误差增减幅度在±15%(含±15%)以内的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原综合单价或中标价计价水平(让利幅度)执行;当误差引起的增减幅度超过±15%的,其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可作调整,具体由中标人提出合理的综合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并办理补充合同,逾期均不予认可。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1)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03)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2)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执行定额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① 土建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其相应《费用定额》及鹰府办发[2008]25号文,人工费执行赣建价[2009]19号文。 ② 安装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其相应《费用定额》及鹰府办发[2008]25号文,人工费执行赣建价[2009]19号文。 ③ 装饰装修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基价表》及其相应《费用定额》及鹰府办发[2008]25号文,人工费执行赣建价[2009]19号文。 ④ 房屋修缮部分执行:/⑤市政部分执行: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其相应《费用定额》及鹰府办发[2008]25号文,人工费执行赣建价[2009]19号文。 ⑥园林部分执行: 2006年《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及鹰府办发[2008]25号文,人工费执行赣建价[2009]19号文。 ⑦/ (3)采用相应的 《费用定额》。定额中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同招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计取。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规费、税金和招标人给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4)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或者设备单价进行评审比较。①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参照 江西省 造价管理部门(鹰潭部分)2013年 3 月份信息价;评标委员会以该信息价为基准对投标报价中的评审材料进行比较与评审。信息价缺项材料评标委员会参照下列约定价格进行比较与评审: /。○2水电安装、装饰、园林、市政材料价缺项部分按 年《江西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执行。具体指/ 。 (5)甲供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和暂定价的约定。(6)本工程按相关专业规定 标准计取工程费用。(7)本工程采用 钢模板;钢管脚手架; 机 吊; 泵送商品混凝土。(8)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按下列第 ③④⑤⑥ 项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① 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② 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③ 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④ 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⑤ 工程招标范围之内的工程量的增减决算时按市财政审定的价格乘以中标下浮系数(中标价/控制价),工程招标范围之外的工程内容变更按鹰潭市政府现行审核的标准执行,如按定额相关子目套用项目决算时按定额计价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控制价),按市场价格决算的按市财政审定的价格结算。⑥ 钢材、水泥、砂、砾石、商品混凝土价格幅度在±10%以内不予调整,超过±10%部分按实际施工时江西省造价部门(鹰潭部分)公布的价格调整。(9)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①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甲控特殊材料如花岗岩、门窗、卫浴、防水等材料的购买必须经招标人同意。②主要设备供应方式:乙方自备,主要的机电设备(电梯等)的购置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价格以财政审定的为准。财政审定的价格和施工方有较大争议时,可以采用政府采购方式购置,施工方提取15%的采管费用并支付采购款。 ③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④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管材必须提供卫生合格证。(10)主要材料:其中水泥采用 /钢材采用 /(11)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十)投标文件的组成l、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投标书附录;(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 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 辅助资料表;(8) 参与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或处罚决定文件复印件;(9) 工程预算书一份;(10) 投标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 本次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上述投标文件内容的(1)—(5) 、(7)、(8)项材料。2、投标人参照2006版规范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十一)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个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5日内,予以退回(无息)。(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将自行前往施工现场察看,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招标人不组织招标答疑会,招标人应将投标人的疑问解答在鹰潭市政府网站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看。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应在2013年5月12日下午17:00时前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送达招标人(传真号码:****-*******)。4、招标人对所有问题的答复,于2013年5月16日在鹰潭市政府网公布,同时报重点办备案,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第(七)条的规定执行。(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编制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将所有投标文件(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响应性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印章后放在投标文件中。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3、 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处均应由投标人密封。5、如果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十五)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并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六、开标(十七)开标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2、开标时,重点办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鹰潭市监察局、鹰潭市重点办、鹰潭市财政局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未到达开标会现场的将视为自动弃权(到达时间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十八)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审合格人全部参加投标的项目)(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2)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3)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4)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5)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6)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查验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上述规定须提交证书原件。(7)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8)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9)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10)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11)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12)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示3日,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七、评标(十九)评标1、评标工作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12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①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号规定内容的;(3)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说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③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未出具企业劳动聘用合同的(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条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 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5)招标人约定的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①/;(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鹰潭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评标办法进行。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第 (1) 种方法进行。(1)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人,开标前从建设部或省级专家评委库(或市级分库)中按规定抽取 5 人,其中技术类专家3 人,经济类专家2人,招标人代表 /人。(2) /。4、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 方法确定中标人:(1)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5、本工程的定标原则按下列(1)条执行;(1)采用经鹰潭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评标办法确认的分值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2)采用综合评估法,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6、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3 家中标排序人。(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八、授予合同(二十一)中标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及建造师在省或市级投标信息网和政府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建造师一般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三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5、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 玻璃幕墙、钢结构、靶场、人防等指定分包。 6、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得更换建造师,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十二)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2、本工程实行诚信保证金①为有效履行合同,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中标后在7天之内提交诚信保证金:2400万元,诚信保证金提交方式和地点: 转帐至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上,以银行到帐回执为准 。②投标人诚信保证金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质量保修金)28天内一直有效。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诚信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重点办、财政局备案。第三节 合同主要内容施工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装饰工程合同采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5)示范文本。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进度计划1、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但中标人在中标后一星期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人在审议技术标时可要求中标人修正,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二)工程工期本工程按国家定额工期为/ 日历天。甲方要求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合同工期执行下列第2条。1、国家定额工期 / 日历天2、甲方要求工期365日历天3、乙方投标书自报的工期(三)工期延误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3)不可抗力。(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第 (2)条。(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赔偿费和限额。(2)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价格的5000元 /天 。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3)/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四)工期提前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按下列/条实施奖励。(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赶工措施费和提前竣工奖。(2)按 / 支付赶工措施费。(3)按 / 支付提前竣工奖。(4) /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按 / 奖励。 二、质量与安全(五)工程质量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2、乙方自报的工程自量标准为合同约定条件。如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且质量等级达到承诺的 /级优良工程奖者,甲方将根据有关规定按下列第/条支付优良工程奖奖金。(1)乙方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质量奖。(2)按合同总价格/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 元。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下列第 (2)条支付赔偿金。(1)乙方投标书中自报的赔偿金。(2)按合同总价格4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六)工程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三、合同价款与支付(七)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既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的规定。(八)工程款支付与投标保证金返还1.工程款预付。合同正式签署后 / 天内,甲方按合同价款的/ 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将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开始施工时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当工程款付至/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2.工程款支付(进度款支付办法和尾款返还办法):工程进度款按月以形象进度款的6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70%,经审计部门审核后付至审核价的95%,余款在保修期满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3.诚信保证金的返还方式:①主体封顶时返还诚信保证金的60%;②剩余部分根据主体施工进度返还;③工程竣工后返还全部诚信保证金。四、材料设备供应(九)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应得到甲方确认。五、保修(十)保修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2、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筑部建质[2005]7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第四节 技术规范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执行现行的国家及江西省的技术规范(标准)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二次检测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执行现行的国家、省、市颁发的相关技术规范第五节招标投标各种文件格式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第六节图纸和技术资料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5月24 日下午16时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以银行到帐单为准,未从基本帐户汇入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收款单位: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杏园支行帐号:****************40132、实际工开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3、投标单位必须执行鹰办发[2013]2号文“《鹰潭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和五大员与实际施工管理人员一致;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月需到岗22天以上,建造师无正当理由缺岗一天扣除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缺岗一天扣除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4、开标后中标排序第一的企业要现场办理注册建造师及五大员岗位证书押证手续。5、首次进鹰未在我市办理诚信管理登记的市外企业,招投标活动结束后,若该企业中标,则必须在施工许可证发放前按《鹰潭市建筑业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诚信管理登记。6、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交纳资料费1000元整。7、答疑纪要及有关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发布网址:网址:www.yingtan.gov.cn/xxgk/zdgc/zdgcztb/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章)年月 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备案受理人:负责人:(章)年月 日 附件一:鹰潭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评标办法为体现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本评标方法共计100分,得分高者即为中标第一排序人,依次类推。一、投标报价:100分具体计分方法如下:设定工程明标预算控制费率为A,满分费率报价为C。 (1)A值为招标工程明标预算控制费率:投标单位工程费率报价小于招标单位工程明标预算控制费率的97%(不含本数)且大于招标单位工程明标预算费率的85%(不含本数)为有效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为废标.(2) (满分费率报价)C值的确定:A值为招标控制费率,B值为所有投标单位有效费率报价的平均值,C值=(0.2A+0.8B)×(1-N%)。N为1、1.5、2、2.5、3五个下浮系数中抽取的其中一个;其确定方法:由招标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开标会上当众当场随机抽取;(3)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将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费率报价与C值相比较,每上升1%扣5分,每下降1%扣3分,扣完为止,采用插入法进行计分。 ①当投标人工程费率报价大于满分费率报价C时:费率报价得分=100-(投标的工程费率报价/C -1)×100×5②当投标人工程费率报价低于满分费率报价C时:费率报价得分=100-(1-投标的工程费率报价/C)×100×3如投标单位总得分相同,则以费率报价标(商务标)报价排序,费率报价低者排前,高者排后;如费率报价和得分都相同则采取抽签形式决定第一排序人。开标时,将查验投标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五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房屋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开启商务标后宣读各投标人的报价,将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投标费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00.00%的形式)。报 价 汇 总 表 单位:元工程名称:鹰潭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预算控制费率部 分招标工程预算控制费率A值(100%)投标费率报价部分招标工程投标费率报价工程投标费率报价人民币大写: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小写服从大写数据。日期: 年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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