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内环高架及连接线项目-杨柳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河砂、碎石、粉煤灰招标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内环高架及连接线项目-杨柳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河砂、碎石、粉煤灰招标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市内环高架及连接线项目-杨柳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

物资集中采购信息

编号:ZTSSJ03-WZ-2021-029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就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内环高架及连接线项目-杨柳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河砂、碎石、粉煤灰组织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2、合格报价人:

河砂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 砂场年产量在20万吨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合法手续,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17~2019年)具有投标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三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中国铁建警示名录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碎石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 矿场年产量在30万吨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合法手续,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17~2019年)具有投标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三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中国铁建警示名录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I级、II级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能生产I级、II级粉煤灰的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具有投标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三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中国铁建警示名录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1年04月06日至2021年04月10日08: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按包件収取工本费详见附表《采购物资一览表》,现金或电汇形式缴纳,售后恕不退还。

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内环高架及连接线项目-杨柳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为电子版(PDF格式),恕不提供纸质版。

1)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汇款账户及汇款要求见公告第8项.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7)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附件2)

上述资料经招标组织单位核实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3.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3.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和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发布。

4、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6日上午8:30至09:00时。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6日09:10。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内环高架及连接线项目-杨柳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济宁市高新区凯旋路3号)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请于2021年04月15日下午18:00前交纳,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不接受保函等其他方式交纳,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包件名称。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详见后附表《采购物资一览表》。

6、招标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内环高架及连接线项目-杨柳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子亮155*****927

刘新飞188*****660

张 垚155*****977

邮 箱:********3@qq.com

汇款开户行信息

账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快速路九标项目部

账 号:****************0020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二〇二一年四月


附表1

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报价保证金

采购方

1

HS-01

河砂

34000

500元

1万元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内环高架及连接线项目-杨柳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

2

HS-02

河砂

32000

500元

1万元

3

HS-03

河砂

30000

500元

1万元

4

SS-01

碎石

45000

500元

1万元

5

SS-02

碎石

43000

500元

1万元

6

SS-03

碎石

41000

500元

1万元

7

FMH-01

粉煤灰

5000

500元

1万元


附件2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申请人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公司地址


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及电话: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不同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粉煤灰 碎石 河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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