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山湾子灌区牛古吐段/下洼段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敖汉旗山湾子灌区牛古吐段/下洼段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敖汉旗山湾子灌区牛古吐段/下洼段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3GC068SG)
1. 招标条件
   敖汉旗山湾子灌区牛古吐段、下洼段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已由赤峰市水利局以赤水计[2013]1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敖汉旗山湾子水库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投资来源由国家、自治区投资和旗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赤峰市敖汉旗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修复水毁段渠道衬砌35处,长度1600米,在山洪沟与渠道的结合处修建轶水建筑物31座。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及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中任职)。投标人要有近3年内完成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的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区外施工企业需具有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的准入手续并在赤峰市住建委备案后方可报名,备案所需材料详见内蒙古建设网(www.nmgjsw.gov.cn)。
   3.4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5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投标报名。
   4.2投标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报名时必须提交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原件)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者身份证;
⑦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⑧提交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
⑨2010年、2011年、2012年度内完成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附竣工验收鉴定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区王府花园二期48#楼1-605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29日上午9:00时,地点为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敖汉旗山湾子水库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国民
   电 话:138*****3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王府花园二期48#楼1-605室
   邮 编:024000
   联系人:徐明阳
   电 话:136 6476 6113
   传 真:****-*******
   邮 箱:lydnmg@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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