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材料产业园项目改性沥青成套生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吉林省交通材料产业园项目改性沥青成套生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交通材料产业园项目已经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20-220173-30-03-009504),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改性沥青成套生产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及交货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东至尚德大街,南至腾达路,西至西家子河,北至丙二十五路。
2.2 本次设备采购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采购内容如下:
(1)标段名称:LQ02标段。
(2)设备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改性沥青成套生产设备。
数量:1套。
额定工作能力:生产SBS改性沥青产量≥800t/天(SBS掺量≥4%)。
总体性能要求:设备适用于高速公路、市政道路、桥梁及机场跑道等工程的各类级配沥青混凝土搅拌用聚合物改性沥青,如普通SBS改性沥青、高粘沥青的生产加工;采用连续生产工艺,一次性过磨;生产原材料包含基质沥青、SBS(常见路用1301、4303等系列)、橡胶油都可精确计量并采集记录数据;整体撬装式结构,便于运输安装。
最高投标限价:¥180万元。
(3)交货期: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考核及验收。
3. 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设备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发送至jljtzbzx@126.com:
(1)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明确投标意向的真实性及自愿性,明确所投标段和所投设备品牌,并加盖单位章)扫描件;
(2)投标人的有关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和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招标文件和发票的邮寄地址等文字资料的扫描件(需加盖单位章)和可复制、编辑的Word文档;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章)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将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于2021年4月12日24:00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行 号:********0013
联 系 人:张绍红
联系电话:****-********
4.3 只有按4.1款和4.2款要求发送购买资料并缴纳款项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实投标人的资料合格且已成功缴纳款项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投标人确认。
4.4 在投标人递交款项(以到达时间为准)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网址发送至投标人提供邮箱,同时将纸版招标文件以快递方式按投标人提供的邮寄地址发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6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绕城高速长春南互通内
联 系 人:孙浩然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联 系 人:冯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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