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输变电工程(第四批)—呼市地区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谈判二次招标公告
2013年度输变电工程(第四批)—呼市地区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谈判二次招标公告
2013年度输变电工程(第四批)—呼市地区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2013年度输变电工程(第四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竞争性谈判。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1、本次谈判相关内容: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输变电工程(第四批)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评审、修改、协助取得批复文件等工作。
工程名称:武川500千伏变电站至呼东北220千伏线路工程
双河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50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应具有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22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应具有乙级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能力的咨询机构并出具相关证明;
2)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3项同类或以上业绩;
供应商应具备3项同类或以上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供应商自本项目谈判文件开始出售之日的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或以上项目业绩。
2.2技术质量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谈判日前三个月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或重大技术质量事故;
(2)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4) 为本标段的环境监理人;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 为本标段担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 被责令停业的;
(11) 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12)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
2.3信誉要求
① 谈判日前一年内在采购人其他项目中无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无法实现质量目标的;
2.4谈判日前两年内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6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竞标。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4月28日至5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5月1日除外。
4、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文件售后不退。
6、非工作日报名时,请提前电话联系,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到hanzh1127@126.com。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5月9日 下午14:00-15:00时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北国风光大酒店(东影南路南段,桥华世纪村西门对面)
8、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5月9日15: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出席谈判大会仪式,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广军(****-*******)
孙赛宇(****-*******)
谈判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市政府对面)
联 系 人:韩志红
电 话:****-*******(可呼转至手机)
传 真:****-*******
电 子 邮 件:hanzh112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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