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区长堽路37-3号招标公告
地产区长堽路37-3号招标公告
# | 资产包编号 | 资产包名称 | 起拍价(元/首年) | 租赁期限(年)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最少参与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年租金递增方案 | 标的物名称 | 所在地 | 业态 | 标的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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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TDC-ZLZCB-20210400868 | 地产(广西)公司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一里37-3号 | 1420000 | 5 | 213000 | 10000 | 1 | 陆莹珊 | 18530092860 | 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2% |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一里37-3号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一里37-3号 | 地产 | 占地面积:21839.51平方米;房屋面积:22741.39平方米; |
1. 竞价人需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分多笔汇入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无法参与标的竞价。
2. 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提前打款,避免因异地跨行等原因造成入账延迟影响竞价。
3. 收款账户信息请竞价人登录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后,在“租赁网上竞价-待缴纳保证金”功能中查看,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
三、特别告知1.竞价人自行联系踏勘,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的数量、质量、规划、构成、土地性质等全部情况,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成交以后不再进行测绘,所报总价不得更改,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招租文件内容或招租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通过资格审查,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价申请人,如自行放弃竞价资格的,应在竞价招租开始前24小时内书面通知招租人,已提交的申请竞价资料不予退回;已在线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将在该项目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本金。
3.未成交竞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该招租项目结果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回。
4.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签约结果,完成合同签订并经双方盖章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
5.竞得人应当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前往招租人处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并全额交付履约保证金及合同首期租金,若竞得人未按时签订合同或未足额交付租金和保证金,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价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租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竞价结果如何,招租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招租人如果发现竞价人以他人的名义竞价,或串通竞价,或以行贿手段竞价,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竞价的,招租人有权取消竞价人的竞价资格(如是竞得人的,同时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8.竞得人负责该项目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运营相关证照办理,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而拒绝接收租赁标的或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四、竞价公告融通地产(广西)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线上公开竞价(以下简称“线上竞价”)方式组织实施“融通地产(广西)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一里37-3号项目招租”线上竞价,现邀请合格的承租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一里37-3号项目
2.项目内容
2.1项目信息:详见附件1 租赁项目计划招租表及通过现场踏勘确认为准。(请下载附件【竞价招租文件】查看)
2.2 项目现状:
2.2.1 该项目占地面积 21839.51 平方米,共有房屋10 栋,总建筑面积22741.39 平方米,详见附件 2 项目分栋清单,项目内部分空闲封存的房屋不在范围内。
2.2.2 证件情况:该项目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无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无规划建设等手续。
2.2.3 水电情况:该项目独立供水供电,有独立变压器。水电账户、变压器为原承租户报装办理,竞得人竞得后自行与原承租户协商水电过户等事项。
2.2.4消防情况:该项目有灭火器和消防栓。室内消防栓系统水压较低,水量较少,无消防验收合格等手续,无喷淋系统、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竞得人自行出资整改并按属地业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
2.2.5 场地道路情况:该项目现有一个进出口。
2.2.6特别提示:以上所列情况仅为项目的部分情况,其他情况请竞价人自行踏勘了解。竞价人报名参与竞价,则视为已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所有现状情况和招租公告条款,不能再对项目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2.2.7 现场踏勘:该项目由意向报名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2.3项目的交接要求:
(1)项目场地、房屋均按现状出租交接。竞得后,竞得人不得以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无房产证、规划建设及消防验收手续和未能进场运营等作为理由不向招租人缴纳保证金、租金,项目日常管理维护、消防及安全整改等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招租人负责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腾退交接:由竞得人自行与原承租方办理腾退交接场地手续。
(3)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租赁公告交接房地产,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保证金和租金,逾期招租人将没收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租赁概况:
3.1 租赁期限:5年,自2021年4月19日起至2026年4月18日止。
3.2 租赁用途:详见附件1租赁项目计划招租表所明确的业态。
3.3 承租方式:整体按现状出租,竞得人不得破坏现有结构和主要功能。房屋、水电、消防等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由竞得人出资整改,签定合同后负项目安全主体责任,发生安全问题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无免租装修期。
3.4 租赁保证金:按首年租金的15%缴纳。
3.5租金递增: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2%。
3.6 租金支付:先付后用,按季度(三个月)结算。
3.7 违约责任:第四章合同条款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第(一)、(二)款中空白处的违约金金额按合同首年租金的15%计算。
3.7 其他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
二、资格条件
1.竞价人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应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竞价申请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
3.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4.竞价人应当资信及信誉良好。
5.竞价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黑名单记录;
6.具有相关经营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7.该项目原承租方和原次承租方在不违约的情况下,方可参与该项目本次竞价招租。
8.前期已参加融通地产(广西)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组织的竞价招租活动,竞得项目但不签约的单位或个人,不具备本次竞价资格。
9.法律、行政法规及军队明令禁止的其他规定。
三、招租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www.ronghw.cn)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价公告及招租文件。注册流程、上传资质文件、缴纳竞价保证金等关键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698-6988)。
四、资质文件提交及报名
注册流程: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ronghw.cn/),流程为:点击注册—>选择资产租赁平台承租商—>注册管理员账号—>登录—>完善企业信息—>注册完成—>审核通过后创建承租人账号。注册过程如有疑问,请联系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400-698-6988。
报名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13 日 17:00。
报名方式:竞价人应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参加报名并提交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资质文件,通过审核后,在平台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获得参与竞价的资格。竞价人未按规定时间或在规定时间之后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招租人不予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1 年 4 月 14 日 15:00。该日期前竞价人应一次性缴纳足额保证金,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
五、竞价方式及时间
1.竞价开始时间及常规竞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www.ronghw.cn)。
2.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六、竞价保证金
详见第三章保证金须知。
七
八、成交方式
1.拟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其中,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本项目设置了最低成交价,若本项目无报名用户,或无用户出价,该项目将按照流拍处理,用户可待下一次竞价时报名参与。
3.竞价结束后即进入公示期,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公示期没有收到投诉,竞拍结果有效。
九、重要提示
1.竞价人自行联系踏勘,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的数量、质量、规划、构成、土地性质等全部情况,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成交以后不再进行测绘,所报总价不得更改,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招租文件内容或招租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通过资格审查,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价申请人,如自行放弃竞价资格的,应在竞价招租开始前24小时内书面通知招租人,已提交的申请竞价资料不予退回;已在线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将在该项目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本金。
3.未成交竞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该招租项目结果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回。
4.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签约结果,完成合同签订并经双方盖章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
5.竞得人应当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前往招租人处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并全额交付履约保证金及合同首期租金,若竞得人未按时签订合同或未足额交付租金和保证金,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价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租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竞价结果如何,招租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招租人如果发现竞价人以他人的名义竞价,或串通竞价,或以行贿手段竞价,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竞价的,招租人有权取消竞价人的竞价资格(如是竞得人的,同时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8.竞得人负责该项目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运营相关证照办理,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而拒绝接收租赁标的或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十、业务咨询与招文澄清
1.竞价人应认真阅读竞价招租文件(含合同条款),若有异议应在招租答疑期间提出,否则视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招租文件。如竞得后提出异议的,招租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答疑期间:自2021年4月6日起至2021年4月13日止。(自招租公告开始之日期至竞价开始前2日)
对招租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以下人员。
招租人:融通地产(广西)有限责任公司
招租联系人:陆女士电话:0771-3383905
踏勘联系人:梁先生电话:0771-3383905
2.招租人有权对招租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如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或书面文件为准。
3.竞价人在领取招租文件时,须登记好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以便联系接收招租人的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如由于竞价人登记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出现错误而导致相关文件接收不到的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五、竞价须知融通地产(广西)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线上公开竞价(以下简称“线上竞价”)方式组织实施“融通地产(广西)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一里37-3号项目招租”线上竞价,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价人:
第一条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依照有关规定及惯例,按照交易资产(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公告,电商平台声明:对交易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凡参与竞价者, 即表示已经对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所有公布的信息均不得作为竞价决策的基础,竞价人务必在报名前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勘,竞价人一经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及认可该标的物的现状及招租公告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对标的物的产权状况、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等事先了解,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价的,其责任由竞价人自负。
第三条竞价人参与竞价应当遵守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竞价人参加由电商平台组织的资产租赁网络竞价交易,应遵守本须知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竞价人应在竞价正式开始前提前登录竞价系统,以保障有充分的时间完成登录、密码修改等操作,因竞价人未按时登录系统而造成贻误报价的后果由竞价人承担。
第六条竞价人注册平台后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确保账户安全。电商平台对该账号在网络竞价中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竞价人本人行为,因竞价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负责。
第七条网络竞价中,竞价人的报价指令发出并经系统确认后不得更改或撤销,报价的认定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
第八条由于网络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人在报价时段内应尽早出价,以免贻误报价损害自身权益。
第九条互联网竞价的硬件要求:竞价人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应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提前下载谷歌浏览器,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第十条竞价的终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而导致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终止、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及其它的特别情形,电商平台有权做出终止当前竞价交易的决定。
第十一条报价方式及规则竞价人通过资产租赁网络竞价模块可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自由报价(递增报价),自由竞价期内,各竞价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进入限时竞价期后,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
第十二条竞价人应在招租公告期满前按公告中披露的报名方式完成报名手续。
第十三条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名手续如下:竞价人在报名结束日期之前自行登录电商平台注册帐号并进行报名。报名通过,竞价保证金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汇款至指定账户。
第十四条竞价人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电商平台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第十五条竞价人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缴纳保证金。
第十六条交易结束后竞价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一)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签署《租赁合同》后,原路退回。
(二)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该招租结果公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回。
第十七条竞价人有如下行为时,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招租结果公示后的三日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的;
(二)不付款或者未按期付清款项的;
(三)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的;
(四)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行为的。
本须知适用于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的公开竞价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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