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7号8号学生公寓楼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7号8号学生公寓楼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7号8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为“豫发改社会〔2021〕43号”,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7号8号学生公寓楼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172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校内,7号学生公寓楼,建筑面积8322.93平方米,6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占地面积1370.28平方米,每层层高3.5m,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高度22.5m,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一级。8号学生公寓楼,建筑面积8384.17平方米,6层砖混结构,建筑物占地面积1365.61平方米,每层层高3.5m,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高度22.5m,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一级。

2.4招标范围: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7号8号学生公寓楼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含室外及相关配套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合格标准,争创中州杯。

2.7安全文明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投标企业缴纳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4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投标企业缴纳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已竣工的类似公共建筑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公告或评标结果公示等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证明单位具备中标资格即可)、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证明文件,以上资料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须体现建筑面积)。

拟派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经理承接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已竣工的类似公共建筑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公告或评标结果公示等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证明单位具备中标资格即可)、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证明文件,以上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须体现建筑面积及项目经理名字),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6财务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财务无亏损,没有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7.2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企业罚款1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7.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自然人查询以输入身份证号进行查询;若以上人员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7.4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打印件且加盖企业公章。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素--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个人选择行贿罪;企业选择单位行贿罪。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时间:2021年04月07日至2021年04月13日;

4.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

4.3方式: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凭CA密钥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远程开标室(一)-1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www.hnggzyjy.c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毕。具体操作流程及程序,请投标人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碧莲路8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段先生、乔先生

联系方式:****-********

2021年04月06日



本公告所含项目编号及名称:(根据国办函【2019】41号令,自2019年9月1日起,所有招投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请直接在领取文件模块搜索编号进行进行文件领取)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豫工程********001001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7号8号学生公寓楼工程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公寓 职业学院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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