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台州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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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台州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上,若有意见,请于4月15日前反馈至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监处张加伟,联系电话:****-********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6日

台州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要求,决定在前期9个县(市、区)全部创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和黄岩区创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基础上,全域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四个最严”,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总目标,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两手抓,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完善标准、监管、信用、社会共治和应急管理五大体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推进机制,逐步探索符合台州实际的监管模式,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治理格局,整体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我市“重要窗口”建设增添农产品质量安全风彩。

二、工作目标

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位稳定。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地产农产品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基地、农批和农贸市场监督抽检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信用体系、社会共治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绿色防控、生产记录管理、合格证管理等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完善。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乡镇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基层网格化监管体系有效运转。

4、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达到7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要求,对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保障措施,形成区域整体推进工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

2、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大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培训力度,全面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对上市前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实行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落实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落实屠宰企业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和屠宰企业流向登记等制度,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

(二)全程管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1、严把源头治理预控关。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修复工作,根据耕地环境质量划分类别,科学合理调整种养殖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力度。加强肥料、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有效的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继续巩固限用农药全面退市。加强农资店建设管理,进一步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加快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示范农资店创建,实施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数字化智管。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加强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

2、严把生产过程管控关。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引标、制标、用标标准化推广机制,加快健全符合台州实际、国内领先的绿色生产标准体系,优先制定生态循环、绿色防控、安全生产技术和“台九鲜”等地方特色品牌农产品生产等标准,推进主导农产品和特色产业标准模式图全覆盖。组织实施地方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强化典型示范带动,积极推动标准化生态茶园、精品果园、放心菜园、特色菌园、道地药园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和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建立健全农技推广人员联结挂钩服务机制,农业标准入户率达到100%以上。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积极推行农牧、农渔结合等新型农业种养模式和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加快推进农药化肥实名制购买和主要作物化肥定额制施用,推广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2021年全市完成主要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82.1万亩,完成测土配方施肥330万亩次,推广应用有机肥7万吨,减少不合理施用化肥1000吨、农药27吨,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1%。

3、严把产品准出监控关。以地产主要农产品、地方特色农产品和“台九鲜”、三品一标等品牌农产品等为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治理。强化监测结果分析会商,全面落实检打联动和产业预警机制。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凭证上市”,规模生产主体应用合格证实现全覆盖。完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衔接。

(三)全力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1、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行动。以“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保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深入开展畜牧投入品专项执法深化行动,严厉打击兽药生产和经营环节未取得许可证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生产经营假劣等禁止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经营水产“非药品”添加兽药或禁用药品等)、不按规定实施兽药 GMP、GSP 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2、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时节,坚持检打联动、打防结合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持续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禽肉禽蛋、水产养殖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解决禁限用农(兽)药违规使用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及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公安刑事侦查“三安”联动机制,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信息共享等协调机制。及时移送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的案件,确保应移尽移,移送率达100%。

(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1、提升网格化监管水平。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原则,建立健全以乡镇(街道)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和生产经营主体质量管理员为主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体系,建立网格化监管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实现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按照“五有”标准建设一批高标准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点,充实并配强监管人员,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确保乡镇监管机构监管能力与监管职责、任务相适应。依托乡村治理网格员体系和村务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协管员队伍,在现代农业园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实现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和全网监管,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快速响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

2、提升基层检测能力。建立实施问题导向的抽样检验制度,提高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和生产主体的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配强设备、配齐人员、配足经费,提高检测技能和发现问题的能力。

3、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重要任务,规范执法队伍管理,充实配强县级一线执法力量。加强与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单位的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和案源移送,深入实施检打联动,切实提高监管发现问题立案转化率。建立协查协办机制,做到“一地发现、全市联打”,提高农业执法效率和执法震摄力。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

4、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加快智能监管系统开发应用,将生产监控、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监管预警等功能全部纳入系统平台,推动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建设迭代升级。依托智慧监管APP、手持执法记录仪和移动巡检箱等设施设备,通过现代化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强化掌上监管和数字赋能,实现实时监管和风险预警,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引导有条件的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建立内部运行的追溯系统,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生产行为。加强农资监管数字化管理,加快普及“刷脸”“扫码”等农资购销信息化技术,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电子购销台账并联网管控。

5、提升品牌强农能力。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推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绿色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等认定,对取得绿色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的生产主体给予奖励,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证后监管,健全退出机制,2021年主要食用农产品绿色认证比率达到56%以上。实施农产品品牌“强肌”战略,培育壮大“台九鲜”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打造特色县级区域品牌、做大做强企业自主品牌,完善农产品品牌创建、管理和优质优价机制,提高我市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规模生产主体信用档案,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加大评信用信力度,推进信用联合惩戒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机制。加快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产业扶持政策联动管理机制,将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与农业产业扶持项目相挂钩,与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等认定相挂钩,凡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主体3年内取消市级农业产业项目扶持资格,取消相关荣誉称号。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队伍,综合利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专项监测和投诉举报的结果,深入分析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强跟踪研究和科学评判,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警机制,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与应急处置,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事件。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构建政府、生产主体、社会团体责任落实,社会大众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原则,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与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农产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企业承诺质量、政府监管履职、社会保险防范”的良好格局。倡导行业自律,鼓励支持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制定出台行约行规、自律规范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功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做好创建前期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组建领导机构,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月—2021年10月):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台州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建立“产出来、管出来”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2月):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对标创建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缺项漏项及时补齐,完善汇总创建工作台账档案和相关影像资料。所有县(市、区)单独建 立创建档案。

(四)迎接考评阶段(2022年3月):对全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做好迎接上级考评各项准备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目标任务分解和创建考评组织与申报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完成本系统、本单位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要同步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制定创建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级政府要配实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确保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专职专岗,村级协管员定人定格定责。市、县财政要安排资金保障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重点支持质量监测、执法、追溯、信用等体系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各县(市、区)也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涉农街道)、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评机制,强化责任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问题约谈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关键指标扣分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工作创新。各地要突出重点,把握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与关键环节,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力争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地要积极打造各种宣传载体,开展丰富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宣传活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齐发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力宣传创建成功经验和监管典型模式,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参与创建、人人享受创建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基地建设,以“科普宣传直通车”为载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四进”(进基地、进社区、进商超、进广场)活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知晓率、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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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安全 农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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