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文物大系》2021年度编辑项目的比选公告

关于《山西文物大系》2021年度编辑项目的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文物局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山西文物大系》2021年度编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一)采购人:山西省文物局(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13号)

  (二)联系人:李 康 电话:****-*******

  二、项目名称及预算经费

  (一)项目名称:《山西文物大系》2021年度编辑项目

  (二)预算经费:费用控制在人民币48万元(¥480000.00元,肆拾捌万元整)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编辑、图片整理、实地调研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需求情况和付款方式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推动山西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传播,进一步培育高水平的文物研究力量,实现文博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把当代文物工作的成果以图书资料的形式系统、完整地呈现给广大读者,传之后世,省文物局决定整合部门力量,编撰《山西文物大系》大型系列文物图书。

  (二)项目要求

  根据《山西文物大系》编撰办公室2021年度工作计划,完成4卷《山西珍贵文物档案》系列图书(第17、18、19、20卷)编辑工作,启动其他图书项目编辑工作。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70%款项,中标方提供结案报告经采购人审定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款项。款项支付前中标方应向采购人出具符合采购方的相应发票。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按要求向山西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提交相关材料。由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50分、商务部分20分,价格部分部分30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满分60分

  2.供应方部分满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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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价格部分满分2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开展推介活动的组织和执行能力。

  2.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

  3.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的。

  (二)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机构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无犯罪、违反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7)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提供1份报价表(含整体预算方案),并单独成册。

  (四)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五)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工作方案;(2)报价表(含整体预算方案,单独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响应截止时间

  供应商务必于2021年4月13日12: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山西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山西省文物局

2021年4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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