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妇幼保健所能力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孟村回族自治县妇幼保健所能力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孟村回族自治县妇幼保健所能力建设设备采购招标

报送时间:2013年5月6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妇幼保健所能力建设设备采购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DAHUA-HW-2012-083
采购人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贻成路万泰豪景公建2号楼3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内容及数量:
内容
第一包:彩色多普勒、钼靶X光机、微量元素测量仪、心电图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新生儿产后访视包(2台)
第二包:电脑(6台)、打印机(3台)、复印机(可复印身份证,2台)、电视机(50英寸)、传真机
数量
其余未标记的台数各1个,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用途:妇幼保健所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妇幼保健所
供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代理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生产企业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于 2013 年5月7日至5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所有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1.代理商应携带:报名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2. 生产企业应携带:报名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5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3年5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马先生
联系方式:****-******* 180*****996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采购办初审人: 复核人: 审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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