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器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办公电器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烟草公司乐山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烟草公司乐山市公司峨眉山分公司办公电器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烟草公司乐山市峨眉山分公司办公区。
2.2 建设规模:最高限价50万元。
2.3 供货期限(包含安装调试):3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详见设备采购清单,包括设备、材料及所有零配件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检验测试、安装调试、培训和保修服务等。(交钥匙工程)。
2.5 质量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2其中空调和电视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7日至2013年 5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永丰路21号瑞祥大厦5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以上资料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其余资料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同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提供;■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 5 月 28 日14时00分,地点:四川省烟草公司乐山市公司六楼会议室(乐山市凤凰路中段3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乐山市公司
地 址:乐山市凤凰路388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3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永丰路21号瑞祥大厦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传 真:028-851201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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