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车辆维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 灯塔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车辆维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148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20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灯塔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车辆维修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元 ;第一包 560000元,第二包56000元,第三包56000元。
最高限价:
******* 元 ;第一包 560000元,第二包56000元,第三包56000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甲方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 不兼投不兼中, 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1 〕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4月 6 日 至2021年4 月 13 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 电子邮箱发送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4月20日上午 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灯塔市政务中心155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4月20 日9 点 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灯塔市政务中心15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提供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入库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灯塔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灯塔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灯塔市政府 148 室
联系人:王臣
开户行: 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佑分理处
账户名称: 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臣
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