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和园广场公园椅招标公告

馨和园广场公园椅招标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关于馨和园广场公园椅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XSZFCG(X)********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受无锡市锡山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其馨和园广场公园椅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馨和园广场公园椅采购项目
XSZFCG(X)********
二、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及内容:
本项目需采购馨和园广场公园椅12张:精密压铸铝椅腿;木条为PVC木塑,厚度不低于5cm,颜色待定;180cm×80cm×43cm,总高80cm,扶手离地63cm,凳面宽44cm(附图)

其他要求:
1、项目总报价包括安装、调试、人工等从项目成交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项目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按用户要求进行安装、调试,调试结束交付使用。(安装地点:馨和园广场)
3、质保期:不少于3年。
4、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到位并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10%等一年后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5、项目验收:本项目由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6、成交单位报价前交纳的2000元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7、本项目采购预算:20000.00元。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法人企业;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履行合同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项目报名: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进行短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14日16:00。
请按下列格式编辑手机短信发送至********8810。
(供应商全称)现对 项目(所报项目名称)进行报名,公司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报价人报价前须交纳报价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5月17日前缴纳至锡山区采购中心指定账户。
报价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至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参加询价的单位必须自行将报价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报价前报价人请将该银行有效进账凭证传真至锡山区采购中心(****-********),投标时携带该银行有效进帐凭证原件备查。采购中心将在到帐截止后统一查询报价保证金到帐情况。询价时,将根据银行出具的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报价单位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的依据。
收款单位名称: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锡山支行
账号:***************
联系人:黄赟斐 联系电话:****-********
五、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
2.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报价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格式见附件3);
4.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5. 服务承诺(格式自行设计);
6.报价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各自装订成册,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报价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方式与时间:
1.报价方式:现场报价。
2.报价文件接收时间:2013年5月20日9:00至9:30,截止期后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州中路1号四号楼309室。
七、答疑事项:
如需实地察看,可与区城管局公用设施科联系,联系电话:****-********
八、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州中路1号四号楼304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马丁 华建琦
邮编:214101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附件1:

报 价 单


公司名称(盖章): 项目编号:XSZFCG(X)********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馨和园广场公园椅采购项目
项目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圆

人民币(小写): 元
项目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天内完工。
质保期 年
注: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的,可另附纸,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2:
细目报价表

报价人名称(盖章) 项目编号:XSZFCG(X)********


品名品牌型号配置数量单价合计
公园椅 精密压铸铝椅腿;木条为PVC木塑,180cm×80cm×43cm,总高80cm,扶手离地63cm,凳面宽44cm12

总计(大写):
总计(小写):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锡山区采购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 的报价,参与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3:

附件4:

服 务 承 诺


报价人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格式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制定)

注:报价人请针对采购人项目要求明确供货期及质保期。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5:
合同书(格式文本)
需方(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一、政府采购编号:
二、采购内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三、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四、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五、交货期或完工期:
六、交货地点和方式:
七、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
八、售后服务: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一、其它事项:
十二、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谈判、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备案: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区财政局结算中心一份,区采购中心一份。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报区采购中心见证、备案。

需方(采购人): (盖章) 供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锡山区采购中心(盖章) 供方户名:
供方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供方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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