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瞻榆风电一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通榆瞻榆风电一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JLZB-2021-3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瞻榆风电一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吉林省吉投通榆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瞻榆镇境内。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通榆瞻榆风电一期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跟踪审计,服务范围涵盖了前期准确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阶段的建设管理全过程,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审计
对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包括项目立项、决策、项目建议书、可研、项目申请、核准、报批报建等,关注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等。
(二)实施阶段的审计
1、管理审计
(1)内部控制体系审计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立执行情况,工程建设管理主要环节的控制情况等。
(2)招标管理审计
招标计划编制和审批;采购方式和招标方式选择;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等
(3)合同管理审计
合同文本、合同会签、合同变更、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价款支付、索赔与反索赔、合同解除、合同纠纷、转包、分包、合同台账的建立等
(4)物资管理审计
采购计划编制和审批;采购策略制订和执行;采购方式选择;采购及供应服务合同签订;合同价款结算;设备、材料验收和领用;仓储保管;废旧物资管理;设备监造等。
2、咨询编制及审查
(1)初步设计概算审查
配合招标人审查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保证概算与初设方案的一致性、概算编制的合理性。
(2)参与招标管理
参与招标策划,协助编制招标方案,根据招标人要求参与审核招标文件。
(3)执行概算编制
在批准概算投资限额内编制执行概算,依据已招标项目、已签订合同、已发生的各类费用,预测未发生的项目及费用,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预计投资进行分析,确定项目 投资控制目标。
(4)合同计量支付及合同价款审查
审核经监理及项目公司确认的计量计价支付报告,出具支付审核意见。
(5)工程变更审查
协助工程变更技术论证,进行变更经济测算。
(三)工程结算审核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已完工单项工程及时进行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在项目投产后,对总体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四)竣工决算编制
结算报告出具后,进行竣工决算的编制,出具竣工决算报告。
(五)其他
配合招标人内部审计
2.4服务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并配合委托人对本项目完成内部及上级有关单位的审计之日止。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合格标准。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应具有从事过至少1个装机容量为48MW以上风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经验,有全面主持相关工作经验。
3.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须具有不少于1项装机容量为48MW以上风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合同主要内容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财务综合情况良好,出具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承揽造价咨询项目的需遵守国家和我省的各项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在我省承接的业务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并执行吉建造{2021}2号文件规定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备案工作。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投标文件人员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截图(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第3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91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17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吉投通榆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通榆县瞻榆镇扎太路北侧
联系人:吴士海
联系电话:8195121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史双双
联系电话:13756161543
E-mail:852348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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