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厨余资源再利用项目-厨房项目小型项目发包公告
休宁县厨余资源再利用项目-厨房项目小型项目发包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休宁县厨余资源再利用项目-厨房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招标人为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人受浙江华再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发包,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休宁县厨余资源再利用项目-厨房项目
2.2项目编号:HPJTHS-2021-013
2.3建设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控制价:309061.60元
2.7招标内容范围、规模:建筑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类清单。
2.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为《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小型项目交易用户登记库》内具备以上资质的企业。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 其他要求:/
3.4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4月07日15时00分止。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及本人身份证于公告期间内正常上班时间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书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04月07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楼。
5.2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04月0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楼。
5.3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休宁县海阳镇滨江路下汶溪桥东侧150米处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黄山市休宁县横江路12号顾家门业2楼
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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