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测绘、设计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测绘、设计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 测绘、设计招标公告
2021-04-06 15:37来源:天津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访问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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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武清区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测绘、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配套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为推动天津市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顺利实施,开展天津市武清区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武清区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测绘、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测绘标段名称:天津市武清区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测绘,合同编号:WQJJFSYEQSLCHSJ/HT-2021-01。工程内容为天津市武清区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包括配套建设水源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等)。测绘内容包括工程测量等。

(2)设计标段名称:天津市武清区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设计,合同编号:WQJJFSYEQSLCHSJ/HT-2021-02。工程内容为天津市武清区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包括配套建设水源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等)。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可研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测绘、设计周期

(1)计划测绘周期

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0天内,提交相应测绘成果。测绘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可研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所有工作,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应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1)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5天内,完成本合同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测绘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丁级以上(含丁级)测绘资质,近五年(2016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测绘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测绘能力。

(2)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近五年(2016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3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各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tczxgs@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68号

联 系 人:刘英俊

电 话:********95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永安大厦A座2门703室

联 系 人:高健

电 话:182*****762

邮 箱:tczxgs@126.com

发 布 日 期:2021年4月6日

标签: 测绘 水利 风沙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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