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专用车辆维护、保养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专用车辆维护、保养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专用车辆维护、保养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202103-025(XYZX-2103-06)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专用车辆维护、保养用品采购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202103-025(XYZX-2103-06)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专用车辆维护、保养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车辆维护、保养用品等,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5557号;


3.供货期:根据需要提出采购计划后,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包采购内容结束;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部门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旧顶新,所供货物符合相关检测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及2020年6月份后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3.方式: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3)法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2020年6月份后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以上证件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4.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皓月大路5557号


联 系 人:王双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 系 人:印梦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印梦婷


电 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

采购人地址


皓月大路555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专用车辆维护、保养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113.6230

最高限价(万元)


113.623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LY202103-025(XYZX-2103-06)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专用车辆维护、保养用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车辆维护、保养用品等,详见招标文件;2.供货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5557号;3.供货期:根据需要提出采购计划后,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包采购内容结束;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部门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旧顶新,所供货物符合相关检测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及2020年6月份后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4-06 08: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公告期限


6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4-29 13:30

开标时间


2021-04-29 13:3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2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印梦婷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品 保养 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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