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符合本次竞标内容)须具备建筑物拆除服务或平整、清运。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04月07日10点00分到 2021年04月10日10点0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4月1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6点00分
3、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6点00分
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单位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先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兵团版);2)使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中相关操作手册;(4)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采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 北屯市
联系方式: 135*****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
地址: 北屯市中瀚北路昆仑街800-2-2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建丽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