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实验室设备(第二批)招标公告

医学院实验室设备(第二批)招标公告

广州医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广州医学院的委托,对广州医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CEITCL-GD-CZHW-130414,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5月08日至2013年05月14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CEITCL-GD-CZHW-130414。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0602(检验及实验室设备)。 采购预算:76.8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号项目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包组一小型仪器设备(一)一项人民币56万元

进口产品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本国产品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包组二小型仪器设备(二)一项人民币20.8万元合同签订后30天内
(1)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本次项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真空干燥箱、大小鼠通用IVC、垫料收集台)为采购本国产品;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二氧化碳培养箱、梯度PCR仪)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经销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必须提供生产企业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5月08日起至2013年05月2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2: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2: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医学院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
邮编:510060 邮编:51018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帐号:****************258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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