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金融业务部营销用品鸡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金融业务部营销用品鸡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140XZJ414)
1、招标条件: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的委托,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金融业务部营销用品鸡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内容:
金融业务部营销用品(鸡蛋)全年预算金额约80.5万元。
本项目入围两家供应商,两家供应商分为:主供、次供,排名第一的作为主供,排名第二的为次供,两家供应商使用统一结算价,以主供供应商的报价为准。
服务期限:1年
3、地点:全乌鲁木齐,配送到各区县分公司,预计配送70000公斤。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的有效证书并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具备履约服务的相关资质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履约服务的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付证明文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人须在乌鲁木齐市设有常设机构(工商注册),并设有长期固定办公场所;
(5)近三年同类型业绩1项;
(6)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存档;
(7)所提供的鸡蛋必须提供检疫合格证或者相应的检测报告。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21年4月6日-4月12日,每日上午10 :30至 13 :30 时,下午 16:00至18:30分(北京时间)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1-7项,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5.2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业务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联系人: 杨晓杰
电 话: 1389987861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潇镭
联系电话:15160949164
电子邮箱:6746739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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