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卫生局宣传围裙招标公告

隆阳区卫生局宣传围裙招标公告


BSZFCGDL2013-38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局宣传围裙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受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采购的宣传围裙,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宣传围裙采购

二、招标内容:隆阳区卫生局医疗宣传围裙采购清单中所列相关产品,投标商必须依据采购要求整体报价投标。(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三、隆阳区卫生局宣传围裙询价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宣传围裙

1000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四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六、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八、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五个工作日(2013年5月7日至2013年5月13日)报名结束时间为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建设路 164号(旧车交易市场4楼)

3、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4、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875—**************

开户银行:建行城南支行

账 号:5300 1728 6410 5100 0404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收款人:李洪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保山市城北支行分理处

账号:6227 0039 6024 0122 197


电 话: 0875—******* 邮 编: 678000

E-mail:********19@qq.com">********19@qq.com 传真:(0875)*******

发布日期:2013年5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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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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