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21-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拆违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1-G3-030058-JGJD)招标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21-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拆违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1-G3-030058-JGJD)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拆违施工服务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4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3-030058-JGJD

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1-G3-00137-001、QXZC2021-G3-00137-002

项目名称:2021-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拆违施工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标

预算金额:A分标: 1000万元;B分标:1000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分标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内容及要求

分项最高限价

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A分标

2021-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拆违施工服务采购

1

拟对民族大道以南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加层、违法改扩建、违法翻建、违法搭盖的所有“两违”建(构)筑物实施的人工清理拆除。要求须配备足够的专业施工人员和专业机械设备,满足机械作业必备条件,并接受现场指挥部的随时调度,按要求对被拆除标的实施规范拆除,按要求进行现场清理,确保安全无事故。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建筑业

B分标

2021-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拆违施工服务采购

1

拟对民族大道以北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加层、违法改扩建、违法翻建、违法搭盖的所有“两违”建(构)筑物实施的人工清理拆除。要求须配备足够的专业施工人员和专业机械设备,满足机械作业必备条件,并接受现场指挥部的随时调度,按要求对被拆除标的实施规范拆除,按要求进行现场清理,确保安全无事故。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建筑业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分标,A分标主要内容负责拆除青秀区民族大道以南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B分标主要内容负责拆除青秀区民族大道以北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两个分标同时进行投标,A、B分标同一供应商不能兼中,中标顺序为A分标→B分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且供应商应为建筑业行业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境内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具有拆除工程等相关专业经营范围许可的供应商)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特别说明:

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规定,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如因投标人未遵守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自行评估风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二)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到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2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

(温馨提示:为确保各潜在供应商顺利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建议《投标文件》尽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送达)。

(3)供应商在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如下)。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

联系电子邮箱(QQ邮箱):

(4)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招标中心3楼303室;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

2、由于疫情原因,本次截标、开标会不对供应商开放,供应商不须要到现场。

3、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供应商的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通过后,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如实唱标,并做好开标记录表,交由采购人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5.1 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及时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公开采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或项目负责人的电话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座机号+手机号)。

5.2 开标当天供应商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单位公章确认。

5.3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项目开标会现场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投标签到,如因供应商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信息错误的,供应商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3、投标保证金: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4、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注册在“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并完成入驻,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org.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广西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9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卫红、陈秋蓉

电 话:****-**************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 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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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服 拆违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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