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用书籍 招标公告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用书籍 招标公告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用书籍采购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现委托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用书籍采购
项目编号:LNYC2021-0406-1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9,71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货物需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询价通知书发出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9日。
(二)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三)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
人民币1500元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开 户 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五、其他要求
交货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
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六、本次询价项目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响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响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12日13点30分前。
(二)响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那边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电话:131*****300
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玲
电话:***-********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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