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小张庄拆迁3#,4#还建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北城小张庄拆迁3#,4#还建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枣阳市北城小张庄拆迁3#,4#还建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枣阳市北城小张庄拆迁 3# , 4# 还建楼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城小张庄拆迁 3# , 4# 还建楼建设工程 已由 枣阳市市政府 以 ( 2013 )第 103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城办事处 ,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 以下简称申请人 ) 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枣阳市北城 ,招标范围枣阳市北城小张庄3#、4#还建楼土建工程 面积约19538平方米 ,规模 3348.49 万元,计划工期 395 天,质量要求 合格。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二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申请人委托前来报名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 / 拟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且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诚信库备案(网员)证。
3.3 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企业申请。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合格制 ,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 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提出投标申请者,请于 2013 年 5 月 6 日至 10 日,每日 9 时至 11 时和 15 时至 17 时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在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 24 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3 年 5 月 28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 24 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zyzf.gov.cn 、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xf.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枣阳北城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书院街 91 号 地址: 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 9 号
联系人: 刘建刚 联系人: 任重
电话: 137*****737 电话: 153*****797
201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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