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1099]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扩建工程供配电安装及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JG2021-1099]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扩建工程供配电安装及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扩建工程供配电安装及照明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代码(2018-440115-55-03-82717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扩建工程供配电安装及照明工程;

建设地点:广州港南沙区龙穴街道启航路5号;

工程规模:建设2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和1个4万吨级件杂货泊位;5个5千吨级驳船泊位;泊位岸线总长1293.7米,码头总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292万吨。4万及10万吨级大码头后方陆域纵深约457.5米,驳船泊位陆域纵深41.5~44米,陆域面积约36.6万平方米,附属建构筑物有消防泵站、皮带机栈桥等六项内容,合计约1800平方米。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

(1)港区#10、#11号变电所内的变配电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屏、母线槽等)及电缆测温系统的供货、安装和调试;#10、#11号变电所设备基础安装;#11号变电所地下电缆层电缆桥架、电缆密封件的供货和安装及外电增容细化设计,并报供电部门图纸审查及验收。

(2)港区#10、#11号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的供货、安装及调试,中心变电站中控扩容改造。

(3)港区供电照明:14~19号泊位码头前沿高压门机接电箱(含电缆导向架和卷盘)、动力配电箱及其高低压供电电缆的供货、安装和调试;港区堆场25m双升降成套的照明高杆灯(含灯杆、灯盘、LED灯具)、动力维修箱及其低压供电电缆的供货、安装和调试;电缆隧道内电缆支架等的供货和安装。

(4)港区3套1600kVA成套高压船舶岸基供电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及CCS认证。

(5)扩建项目港区范围内计算机管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缆头测温系统、闸口监控系统、工业电视系统、有线电话系统、无线通信系统、道路交通系统以及供水自动化系统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6)侯工辅助楼电梯设备、会议室LED屏和扩声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7)数字式电子汽车衡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8)标识划线。

具体以施工图纸、技术规格书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换。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或其他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机电或施工管理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不少于40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不含联合体所完成的工程)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3)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②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5)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投标人近三年均有盈利,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2017-2019年)。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47日至20214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交易中心公告的登记窗口为准)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注:登记时,投标人必须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盖有公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内容一致。同时提供申请表中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除资质证书应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复印件外,其余资料原件备查)。如若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户资料(含公司名称、国税号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和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应提供三证合一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以及加盖公章的增值税开票资料(含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430日,上午9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联系人:宋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邮编:510640

联系人:池小姐

电话:***-********/156*****230

传真:***-********

电子邮箱:********3@qq.com

招标单位: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4 月7



标签: 照明 安装 供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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